11月25日,江蘇省蘇州市商務局消息,“蘇州市秋冬季系列促消費活動——冬季汽車消費節”正式啟動。市統籌推動第三次汽車促消費活動,共設置消費紅包總額達1億元,活動時間跨年至2024年3月31日結束。申請要求消費者購買符合條件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車;新能源乘用車指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或插電式混合動力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且購車款需使用數字人民幣支付2萬元(含)以上。
政策細則如下:
一、執行時間
2023年11月25日至 2024年3月31日
二、政策內容
對在蘇州市參與活動的汽車經銷企業處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新車的個人消費者(營運車輛及公牌不參加),按照相關標準予以無門檻數字人民幣消費紅包補貼(不能提現)。對購車者戶籍及是否在蘇州市上牌不作限制。
購車價格(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含稅價為準,下同)20萬元(含)至30萬元以內的,購車并審核通過后給予一次性4000元數字人民幣消費紅包補貼;30萬元(含)以上的,購車并審核通過后給予一次性6000元數字人民幣消費紅包補貼。補貼資金總計1億元,實行總額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三、申領流程
(一)在線申報:個人消費者購車后登錄“蘇周到”購車補貼申領平臺填報相關信息。
需提供的申請資料包括(具體上傳格式及樣式見系統樣圖):
1.有效身份證件和能開通數字人民幣賬戶的手機號(限購車人本人),且需與報名手機號碼一致;
2.新購車輛完整購車合同及定(訂)金票據清晰圖(照)片(網上訂車的可提供訂單截圖),合同、定(訂)金票據、網上訂單截圖上需有明確的時間;
3.購車者通過數字人民幣支付2萬元(含)以上購車款的憑證(截圖須體現商戶名稱、支付時間及付款方等詳細信息);
4.新購車輛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清晰圖(照)片;
5.新購車輛行駛證清晰圖(照)片。
(二)材料審核:由專人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結果以短信形式發送補貼申請人,審核期限為5個工作日。因故未收到短信的申請人可以通過活動頁面自行查看審核結果。專人審核后,將由相關部門進行統一核驗,核驗異常取消活動資格。
(三)結果公示:審核通過的補貼申請人名單將于活動結束后在“蘇周到”平臺統一公示。消費者可通過登錄“蘇周到”平臺查看審核結果。
(四)發放補貼:公示無異議的將在活動結束后,進行集中補貼。數字人民幣消費紅包補貼將發放至補貼申請人數字人民幣錢包(預留的手機號),2024年6月底前完成,以實際到賬日期為準,到賬后發送短信提醒。
四、申請要求
1.購車者需在參與活動的汽車經銷企業處購買符合條件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車;新能源乘用車指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或插電式混合動力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2.開通數字人民幣錢包(二類及以上),購車款需使用數字人民幣支付2萬元(含)以上;
3.支付定(訂)金時間、合同簽訂時間及上牌時間均須在活動時間內。
五、申領補貼相關說明
1.補貼申請人與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及行駛證、數字人民幣賬戶所有人必須為同一自然人。同一個申請人僅可享受一次補貼。
2.補貼申請人須對申請材料的準確性、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因信息錄入錯誤導致初審不通過的需按照最后一次提交材料的時間進行重新排隊,因信息錄入錯誤等情況導致未申請到補貼或補貼無法到賬的,責任由補貼申請人個人承擔;對提供虛假信息、惡意申請騙取補貼的,將依據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3.參與活動的汽車經銷企業有義務讓在本店購買新車的消費者充分享有知情權,準確指導消費者進行申領,做好申領補貼的相關服務,對因汽車經銷企業原因導致申領失敗的責任由汽車經銷企業負責解釋。
4.本次市級購車補貼政策不可與大市范圍其他各級財政補貼購車政策同時享受,消費者可自由選擇,同一車輛不可重復申領。
5.本次市級購車補貼發放紅包為數字人民幣消費紅包(不能提現)。
6.活動頁面將實時顯示申請人數和申請金額,審核通過金額達到1億元時,申請通道將提前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