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國家標準《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 量化要求和指南》開始征求意見。規定了產品碳足跡(CFP)和部分產品碳足跡(PCFP)量化和報告的原則、要求和指南。該文件在產品碳足跡影響評價中增加了產品碳足跡計算公式和全球增溫潛勢(GWP)參考值,方便對量化方法的理解,增加了產品碳足跡研究報告模板,為具體報告編制提供參考。
據悉,國家標準計劃《產品碳足跡量化要求和指南》由TC207(全國環境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主管部門為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主要起草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文件提出,與用電相關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應包括:供電系統生命周期內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例如上游排放量(例如開采和運輸燃料至發電站,或種植和加工用作燃料的生物質);發電過程中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包括電力輸配過程中的損失量;下游排放量(例如處理核電站運行產生的廢物或處理燃煤電廠的粉煤灰)。其中該描述同樣適用于購買和銷售的熱能、冷源能源以及壓縮空氣等能源。
當內部發電(例如現場發電)并為研究產品消耗的電能,且未向第三方出售,則應將該電力的生命周期數據用于該產品。
如果該組織與發電站之間具有專用輸電線路,并且未向第三方出售所消耗的電力,則可使用該電力供應商提供的電力溫室氣體排放因子。
關于對國家標準《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 量化要求和指南》(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的函
各有關單位及專家:
由全國環境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07)和全國碳排放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TC548)提出并歸口的國家標準項目《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 量化要求和指南》已通過批準立項(計劃號:20230777-T-469)。目前起草組已完成標準征求意見稿(附件1、附件2)。
為進一步完善標準內容、廣泛征求各相關方意見,現組織對該標準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24年1月6日前填寫意見反饋表(附件3),并以電子郵件形式將word版、蓋章掃描版文件發送至聯系人,逾期未回復意見的按無意見處理。
聯 系 人:袁昊聯系電話:010-58811783電子郵箱:yuanhao@cnis.ac.cn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知春路4號中國標準化研究院郵編:100191
關于對國家標準《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 量化要求和指南》(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的函.pdf
附件1:《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 量化要求和指南》(征求意見稿).pdf
附件2:《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 量化要求和指南》編制說明(征求意見稿).pdf
附件3 :《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 量化要求和指南》(征求意見稿)意見反饋表.doc
全國環境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全國碳排放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