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崇信縣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崇信縣黃寨風電一期5萬千瓦項目征地補償方案的通知》。
文件指出,崇信縣黃寨風電一期5萬千瓦項目規劃裝機容量5萬千瓦,安裝SI-200455風機11臺,建設儲能100千伏升壓站一座,擬占用錦屏鎮、黃寨鎮土地323.5畝,涉及永久征地28.5畝,臨時占地295畝(以實測為準)。
補償標準:
1.土地。永久性征地:40000元/畝(參照電廠集煤站標準);臨時性租地:1000元/畝。
2.地面附著物。經濟林木(果園)、零星經濟林木按照胸徑大小補償,育種幼苗按照面積(平方米)補償,青苗以畝為單位補償,具體標準如下:
(1)經濟林木(果園):胸徑1-2厘米,10元/株;胸徑3-5厘米,180元/株;胸徑6-10厘米,400/株;胸徑11-15厘米,600元/株;胸徑16-20厘米,800元/株;胸徑21-25厘米,1000元/株;胸徑26-30厘米,1250元/株;胸徑31厘米以上,1450元/株。
(2)零星經濟林木:胸徑1-2厘米,10元/株;胸徑3-5厘米,150元/株;胸徑6-10厘米,300/株;胸徑11-15厘米,500元/株;胸徑16-20厘米,700元/株;胸徑21-25厘米,800元/株;胸徑26-30厘米,1000元/株;胸徑31厘米以上,1200元/株。
(3)育種幼苗:55元/平方米。
(4)青苗:胡麻1500元/畝;玉米1500元/畝。
征地時限為2023年8月-2023年9月。
原文如下:
崇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崇信縣黃寨風電一期5萬千瓦項目征地補償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工業集中區管委會,縣直及省、市駐崇有關單位:
《崇信縣黃寨風電一期5萬千瓦項目征地補償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予以印發,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崇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8月28日
崇信縣黃寨風電一期5萬千瓦項目征地補償方案
為加快推進項目用地征租補償工作,保障黃寨風電一期5萬千瓦項目建設順利實施,根據《平涼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執行甘肅省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項目概況
崇信縣黃寨風電一期5萬千瓦項目規劃裝機容量5萬千瓦,安裝SI-200455風機11臺,建設儲能100千伏升壓站一座,擬占用錦屏鎮、黃寨鎮土地323.5畝,涉及永久征地28.5畝,臨時占地295畝(以實測為準)。
二、補償范圍及標準
(一)征地范圍
黃寨風電一期5萬千瓦項目建設規劃區內,具體以規劃紅線為準。
(二)征地時限
2023年8月-2023年9月
(三)補償標準
1.土地。永久性征地:40000元/畝(參照電廠集煤站標準);臨時性租地:1000元/畝。
2.地面附著物。經濟林木(果園)、零星經濟林木按照胸徑大小補償,育種幼苗按照面積(平方米)補償,青苗以畝為單位補償,具體標準如下:
(1)經濟林木(果園):胸徑1-2厘米,10元/株;胸徑3-5厘米,180元/株;胸徑6-10厘米,400/株;胸徑11-15厘米,600元/株;胸徑16-20厘米,800元/株;胸徑21-25厘米,1000元/株;胸徑26-30厘米,1250元/株;胸徑31厘米以上,1450元/株。
(2)零星經濟林木:胸徑1-2厘米,10元/株;胸徑3-5厘米,150元/株;胸徑6-10厘米,300/株;胸徑11-15厘米,500元/株;胸徑16-20厘米,700元/株;胸徑21-25厘米,800元/株;胸徑26-30厘米,1000元/株;胸徑31厘米以上,1200元/株。
(3)育種幼苗:55元/平方米。
(4)青苗:胡麻1500元/畝;玉米1500元/畝。
三、征地補償程序
1.確定項目范圍和占用土地面積:在確定需占地的范圍內,進行土地勘查、測量等工作。
2.公告和征求意見:公布補償方案和征地范圍,征求相關部門和群眾意見。
3.簽訂協議:與調查確定的征地權利人進行協商,簽訂協議。
4.補償款支付:確定協議后,按照規定時間和標準支付補償款項。
四、保障措施
一要堅持依法依規。各相關單位要把“依法、有序、公開、透明”的原則貫穿工作全過程,嚴格執行政策標準,堅持一把尺子丈量到底,堅決防止亂開“口子”。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依規解決群眾合理訴求,盡最大努力爭取老百姓的理解與支持。
二要加快工作進度。各相關單位要堅持一線工作法,緊盯時間節點,抽調精干力量,組建工作專班,深入現場、深入群眾,通過入戶走訪、召開群眾會議等多種形式宣傳解釋政策宣傳解釋,做到快談、快簽、快補。同時,積極了解掌握群眾意見建議及思想動態,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確保征地工作順利開展。
三要強化協調配合。各相關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加強溝通協調,密切協作配合,縣能源中心要做好協調服務工作,錦屏鎮、黃寨鎮要做好資金兌付、土地征收等工作,縣自然資源局對相關審批手續要積極對接、優先辦理,其它相關部門也要各司其職,主動服務于工作大局,推動征地各項工作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