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政府已經決定要求從明年開始,所有新安裝的供暖設備至少要有65%的可再生能源,政府將向房主提供資助。
該擬定的法案現將提交給德國議會批準,這是對德國現有的《建筑能源法》(GEG)的修訂。65%的規定只適用于新安裝的設備,而不是目前正在運行的設備或需要維修的設備。所謂的H2-ready的加熱系統,可以完全轉換為使用可持續生產的綠色氫氣,也將符合條件。該規則將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在德國,家庭供暖約占德國私人能源使用量的 70%。擬議的規定變更不需要任何特定形式的供暖,只要它是可再生的即可。
"通過這次立法修訂,我們正在開始一場重大的現代化攻勢,并彌補在過去幾年中失去的優勢。"德國聯邦經濟事務與氣候保護部部長Robert Habeck在一份聲明中說。"供暖轉型必須通過新的供暖設備,從現在就開始。"
同時,政府還承諾根據現有的"聯邦高效建筑資助" (BEG) 計劃向轉用可持續供暖方式的人們提供財政援助。根據即將出臺的規則,那些用可持續供電的系統取代燃燒化石燃料的供暖系統的人可以申報其成本的30%。 此外,對還沒有義務更換系統,但將舊系統換成更現代、更高效的系統的人可以獲得 20% 的優惠。
"通過BEG的修訂,"Habeck補充說"我們正在擴大,向我們的公民伸出必要的援助之手。"
德國聯邦外貿與投資署的供暖專家 Bénédicte Winter 表示:"該條款的修訂必將在未來幾年將對德國的供暖供應產生的巨大變化。新的可持續供暖系統的規則與國家補貼相結合以幫助人們實現轉型,這意味著現在是新的國際參與者進入德國市場的絕佳時機。"
德國聯邦外貿與投資署是德國聯邦政府對外貿易和對內引資的機構。該機構為進入德國市場的外國公司提供咨詢和支持,并協助在德成立的企業進入外國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