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四川省經信廳 財政廳聯合印發《支持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落實《支持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聚焦清潔能源、動力電池、晶硅光伏、釩鈦和存儲產業等五個綠色低碳優勢產業,著力推動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重點項目加快建設,不斷提升綠色低碳優勢產業發展質量規模水平。
詳情如下:
8月4日,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四川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落實省政府《支持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組織推薦一批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重點園區、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重點項目、節能降碳項目、綠色園區(低碳化、循環化改造)、綠色工廠(低碳化、循環化改造)、重點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揭榜任務攻關項目、綠色低碳優勢產業制造業創新中心、首臺(套)推廣應用、高成長性優質企業股權投資、新建大型超大型數據中心補助項目等,發揮清潔能源優勢,加快推動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高質量發展。
關于落實省政府《支持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川經信環資〔2022〕158號
各市(州)、擴權試點縣(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
為深入貫徹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和省委十一屆十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中共四川省委關于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引領推動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決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支持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部署,加快推動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高質量發展,現就涉及資金支持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按照“政策引領、突出重點、體現差異、強化績效”的工作原則,重點圍繞清潔能源、清潔能源支撐、清潔能源應用等產業(產業范圍具體參照省委《關于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引領推動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決定》以及省制造強省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四川省綠色低碳優勢產業統計監測工作方案》),組織推薦一批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重點園區、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重點項目、節能降碳項目、綠色園區(低碳化、循環化改造)、綠色工廠(低碳化、循環化改造)、重點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揭榜任務攻關項目、綠色低碳優勢產業制造業創新中心、首臺(套)推廣應用、高成長性優質企業股權投資、新建大型超大型數據中心補助項目等,發揮清潔能源優勢,加快推動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支持方向
(一)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重點園區。采取“賽馬”方式遴選10個“四川省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重點園區”,由省級財政定向財力轉移支付資金連續3年、分三批進行梯度支持,每個園區最高1.5億元,全程績效評估、動態跟蹤管理。納入培育首年平行支持,每個園區安排5000萬元,第二、三年依據績效評價結果差異化支持,單筆最高5000萬元。
(二)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重點項目。支持綠色低碳優勢產業國內行業排名前十企業在川投資的新建項目,支持綠色低碳優勢產業核心配套企業在川投資的新建項目,支持500個重點工業和技術改造項目中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項目。
(三)節能降碳項目。支持重點行業企業實施窯爐改造、余熱余壓利用、電機能效提升、能量系統優化、可再生能源替代、能源管控中心建設、能耗在線監測等節能項目以及資源高效循環利用、綠色低碳新興產業培育等項目,鼓勵5G、數據中心等開展節能技術改造。
(四)綠色園區(低碳化、循環化改造)。重點支持現有國家和省級綠色園區以能源利用、低碳環保、產業結構、基礎設施、運行管理等為主要內容,以綠色低碳技術改造重點項目為支撐,組織開展綠色園區低碳化、循環化改造,形成一批園區綠色低碳發展典型模式。
(五)綠色工廠(低碳化、循環化改造)。重點支持現有國家和省級綠色工廠圍繞工廠管理精細化、能源消費低碳化、資源利用循環化、生產工藝清潔化、制造流程智能化等,以工廠綠色、低碳、循環改造重點項目為支撐,組織開展綠色工廠低碳化、循環化改造,形成一批工廠綠色低碳發展典型模式。
(六)綠色低碳優勢產業創新任務揭榜攻關項目。聚焦我省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重點領域短板瓶頸問題和行業現實需求,通過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和成果商業化應用,實施一批面向社會公益性、行業共性和提升產業基礎能力的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和重大顛覆性技術創新研制項目。
(七)綠色低碳優勢產業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補助。鼓勵綠色低碳優勢產業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重大產業創新研發平臺建設,推進產業重大關鍵、共性、核心技術研發攻關,提升產業核心技術競爭力。
(八)首臺(套)推廣應用。落實首臺(套)支持政策,支持清潔能源裝備、節能環保裝備產品推廣應用。
(九)高成長性優質企業股權投資項目。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突出重點、規范管理”的原則,通過股權投資、階段性持有、適時退出的方式,探索一條介于資金無償補助與市場化基金投資的新路徑,助力綠色低碳優勢產業發展壯大。
(十)新建大型超大型數據中心補助項目。重點支持在全國一體化算力網絡成渝樞紐節點天府數據中心集群內,新建電能利用效率(PUE)低于1.25的大型超大型數據中心。
三、工作流程
(一)項目申報單位按照征集指南選擇申報類型,準備資金申請報告。本通知附件中未涉及支持方向申報工作另行組織實施。
(二)各市(州)、擴權試點縣(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屬地化管理原則,對申報項目信息進行初審并推薦上報。擴權試點縣(市)推薦項目同步報送當地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局、財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履行屬地責任。各地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積極組織項目申報,落實專人負責、專人管理、專人審核,嚴格執行項目申報審核等相關要求,正式推薦上報經濟和信息化廳的項目,需抄送同級財政部門。
(二)壓實主體責任。項目申報單位應按要求提供項目申報材料,對申報項目建設內容的真實性、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申報項目的重復性負主體責任,并書面出具申報資料真實合規性承諾。如發現申報單位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核實3年內不得申報省級工業發展資金項目。
(三)嚴格申報紀律。各地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相關工作人員要切實做好項目申報、推薦、現場核實等申報組織工作,不得弄虛作假、玩忽職守、敷衍塞責。
(四)申報截止時間。各地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上報截止時間為2022年8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一、支持范圍
落實《支持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聚焦清潔能源、動力電池、晶硅光伏、釩鈦和存儲產業等五個綠色低碳優勢產業,著力推動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重點項目加快建設,不斷提升綠色低碳優勢產業發展質量規模水平。
二、支持方向
(一)產業龍頭項目。支持綠色低碳優勢產業國內行業排名前十企業在川投資的新建項目。
(二)核心配套項目。支持綠色低碳優勢產業核心配套企業在川投資的新建項目。
(三)重點技改項目。支持500個重點工業和技術改造項目中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項目。
三、征集條件
(一)項目在我省實施,項目承擔單位需在我省登記注冊、依法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是央屬、省屬及其他大型企業集團在我省依法納稅的非獨立法人機構。
(二)項目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項目申報單位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三)項目行業屬于發布的綠色低碳優勢產業目錄。
(四)產業龍頭項目要求總投資10億元以上,核心配套項目要求總投資2億元以上,重點技改項目要求列入我廳500個重點工業和技術改造項目且取得5000萬元以上項目貸款。
(五)項目在申報前已形成實質性投資(含竣工項目),前期審批手續完備合規。
(六)項目申報單位財務管理規范、制度健全,具備較強的經濟和技術實力。
(七)項目未獲得其他省級財政資金支持。
四、資金申報及安排方式
(一)按照屬地原則,項目單位向項目所在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申報資金。
(二)地方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相關項目進行審核把關,重點核實項目及資料真實性、項目建設內容、投資規模、技術裝備、建設條件落實、項目單位財務等情況,并核定產業龍頭項目、核心配套項目實際到位投資額,重點技改項目實際到位項目貸款額,確保項目真實合規。并以正式文件推薦上報我廳。
(三)我廳根據地方推薦上報項目情況,制定資金計劃。對符合要求的項目,按照產業龍頭項目和核心配套項目實際到位投資額的1%,分別給予最高1億元、2000萬元激勵獎補,切塊到市(州),由市(州)統籌用于推進項目落地。重點技改項目按照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給予項目最高2000萬元的貸款貼息支持。
節能降碳項目征集指南
一、征集范圍
(一)重點行業節能改造。工業企業特別是納入能耗在線監測系統的企業實施的窯爐改造、余熱余壓利用、電機能效提升、能量系統優化、可再生能源替代、能源管控中心建設、能耗在線監測等節能項目。鼓勵5G、數據中心等開展節能技術改造。
(二)園區綠色低碳循環化改造。運用數字管理技術、清潔能源替代、集中供熱供氣、能源梯級利用、余熱余壓回收利用、分布式能源、儲能等手段推進的園區綠色低碳循環化改造。
(三)資源高效循環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廢金屬、廢塑料、廢舊動力電池等再生資源循環利用,工業廢渣資源綜合利用等。
(四)可再生能源利用。實施的光伏、風能、新型儲能、氫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改造。
(五)綠色低碳新興產業培育。實施的生產工藝深度脫碳、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綠色低碳改造;節能環保、新能源、綠色產品、可降解塑料等節能低碳新興產業培育項目。
二、征集條件
(一)在四川省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項目設備投資(含軟件)不低于500萬元(含)。
(三)項目于2019年1月1日以后開工,竣工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后,且截至申報之日已完工,項目實施周期不超過3年。
(四)項目涉及的工藝、設備、技術和產品需符合產業、節能、環保等政策要求,開工前獲得投資主管部門備案或核準,開工程序、手續完備。
(五)項目年綜合節約能源量在1000噸標準煤(等價值)及以上,年減碳量不少于3000噸。
三、征集流程
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申報項目審核把關,上報推薦文件,明確項目推薦結論性意見,附匯總項目簡表。
綠色園區(低碳化、循環化改造)征集指南
一、工作目標
在已創建的國家級和省級綠色園區中,組織工作基礎好、潛力大的園區先行先試,以綠色、低碳、循環改造項目為支撐,根據園區不同特點,到2025年,在全省范圍內重點行業培育一批掌握綠色低碳循環核心技術、具有先進綠色低碳循環管理水平的綠色(低碳化)園區、綠色(循環化)園區,形成一批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典型模式,形成重點突出、有序推進、整體提升的工作局面,引領和帶動工業綠色低碳循環發展。
二、工作程序
(一)申報范圍。
以產品制造和能源供給為主要功能、工業增加值占比超過50%、具有法定邊界和范圍、具備統一管理機構,滿足《四川省綠色園區(低碳化、循環化改造)評價指標》中基本要求的省級以上工業園區。申報園區已納入國家或省級綠色園區名單。
(二)申報要求。
能源利用。優化園區用能結構,嚴格控制能耗強度。推廣天然氣、水能、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應用,推動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鼓勵園區內企業實施電能替代消納可再生能源,提高園區能源產出率以及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和綠色電力使用比例。
資源利用。落實節約優先方針,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優化園區空間布局,強化節約集約用地理念,提高單位面積土地資源產出率,鼓勵“提容增效”,推動園區循環式生產、產業循環式組合,促進園區水資源循環利用、能量梯級利用,廢水處理回用和廢物綜合利用。
產業結構。優化園區產業結構,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執行更嚴格的能源資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嚴格準入條件,嚴把準入門檻,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優化產業鏈布局,精準強鏈補鏈延鏈,實現園區內項目、企業、產業的鏈接共生、原料互供、資源共享。重點引進和扶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綠色低碳優勢產業在園區內發展,組織園區內企業積極推動綠色低碳工廠創建工作。
基礎設施。搭建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共享平臺,優化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環境。推行園區能源資源一體化解決方案,推進園區綠色智能照明和污染集中處理工程建設,完善廢棄物收集、運輸和處置體系,加大基礎設施綠色化改造力度,推動綠色低碳建筑建設,推廣節能與新能源汽車。
低碳環保。建立園區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堅持源頭減排和末端治理,深入實施清潔生產改造,依法開展清潔生產評價認證,持續推進區域環境綜合整治,完善景觀綠化、濕地公園、沿河生態帶等生態設施,提高綠化覆蓋率。
運行管理。推行園區綠色管理,強化綠色低碳循環管理職責。健全園區節能、環保、資源綜合利用的政策支持體系,編制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碳達峰行動方案,強化園區綠色低碳服務體系,加強園區綠色低碳宣傳教育和培訓,推動園區能源資源、環保在線監測網絡建設,搭建園區綠色低碳循環技術創新研發、孵化和推廣應用的服務平臺。
(三)申報程序。
1.編制試點方案。申報主體自主進行申報,按要求編制實施方案,提出未來2年在綠色低碳循環領域開展工作的主要目標、重點任務,以及擬建設的重點支撐項目和各項保障措施,重點加強對評價指標的現狀測算和目標預測,指標目標值將作為考核評估的重要依據。
2.市(州)推薦。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匯總本地區的申報材料后進行初步審核,確定推薦名單,并將推薦名單和有關申報材料報經濟和信息化廳環資處。
3.試點名單確定。經濟和信息化廳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論證和評審,對通過評審的實施方案經商相關部門后,進行公示和批復。獲得批復的申報主體,納入綠色園區(低碳化、循環化改造)試點名單。
4.評價驗收。各市(州)要加強對試點單位的建設工作進展情況和目標完成情況的跟蹤,按年度向經濟和信息化廳報送中期評估情況。完成各項建設工作任務,達到評價指標提升目標的單位,可向經濟和信息化廳提出驗收申請。對驗收合格的單位授予“四川省綠色(低碳化)園區、四川省綠色(循環化)園區”稱號。
5.政策支持。加強省級財政獎補支持,采取后補助的形式,對通過驗收的單位給予獎補資金支持。
6.監督考核。獲得稱號的單位應按年度向經濟和信息化廳提交工作總結報告和績效自評報告,根據自評結果對單位進行分級管理,對出現重大違法違規或事故的實行摘牌處理。
綠色工廠(低碳化、循環化改造)征集指南
一、工作目標
在已創建的國家級和省級綠色工廠中,組織工作基礎好、潛力大等的工廠先行先試,以綠色、低碳、循環改造項目為支撐,根據工廠不同特點,到2025年,在全省范圍內重點行業培育一批掌握綠色低碳循環核心技術、具有先進綠色低碳循環管理水平的綠色(低碳化)工廠、綠色(循環化)工廠,形成一批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典型模式,形成重點突出、有序推進、整體提升的工作局面,引領和帶動工業綠色低碳循環發展。
二、申報條件
(一)工廠應依法設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者視同法人的獨立核算單位、從事實際生產過程的制造業企業,下設多個獨立法人子公司的,各子公司應單獨申報。
(二)工廠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近三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和質量事故、Ⅲ級(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污染事件。
(三)工廠在國務院及有關部委和省內相關督查工作中未被發現存在嚴重問題,未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失信被執行人等。
(四)具有較好的技術基礎和經濟效益,能夠滿足《四川省綠色工廠(低碳化、循環化改造)評價指標》基本要求。
(五)申報工廠已納入國家或省級綠色工廠名單。
三、申報程序
(一)編制試點方案。申報主體自主進行申報,按要求編制實施方案,提出未來2年在綠色低碳循環領域開展工作的主要目標、重點任務,以及擬建設的重點支撐項目和各項保障措施,重點加強對評價指標的現狀測算和目標預測,指標目標值將作為考核評估的重要依據。
(二)市(州)推薦。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匯總本地區的申報材料后進行初步審核,確定推薦名單,并將推薦名單和有關申報材料報經濟和信息化廳環資處。
(三)試點名單確定。經濟和信息化廳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論證和評審,對通過評審的實施方案經商相關部門后,進行公示和批復。
(四)評價驗收。各市(州)要加強對試點單位的建設工作進展情況和目標完成情況的跟蹤,按年度向經濟和信息化廳報送中期評估情況。完成各項建設工作任務,達到評價指標提升目標的單位,可向經濟和信息化廳提出驗收申請。對驗收合格的單位授予“四川省綠色(低碳化)工廠、四川省綠色(循環化)工廠”稱號。
(五)完善支持政策。加強省級財政獎補支持,采取后補助的形式,對通過驗收的單位給予獎補資金支持。
(六)監督考核。獲得稱號的單位應按年度向經濟和信息化廳提交工作總結報告和績效自評報告,根據自評結果對單位進行分級管理,對出現重大違法違規或事故的實行摘牌處理。
綠色低碳優勢產業創新任務揭榜攻關項目征集指南
一、支持方向
支持研發投入高、市場前景好、研發能力強的行業重點企業,聚焦我省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重點領域短板瓶頸問題和行業現實需求,以攻關破解行業瓶頸“卡脖子”技術、關鍵核心技術和亟需共性技術為重點,通過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成果商業化應用,實施一批面向社會公益性、行業共性和提升產業基礎能力的重大關鍵核心技術創新研制項目,促進創新鏈和產業鏈深度對接。
二、支持方式
采用揭榜制形式,由經濟和信息化廳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行業共性技術短板和需求。經論證遴選后,對行業技術難題和重大技術需求進行張榜公布,并由省內符合條件且具備研究開發能力的企業(或企業牽頭的聯合體)進行揭榜攻關(具體榜單內容另行通知)。
三、項目揭榜方條件
揭榜單位應具有省內承擔該項目研究開發條件和能力的獨立法人企業或企業牽頭的聯合體單位。對組成聯合體的,牽頭企業須與各成員單位簽訂合作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組織方式、項目管理機制、各成員單位權責和具體任務分工等。
1.每個揭榜申請牽頭企業同一時間段限申請一項揭榜任務,項目在未完成驗收評價前,不能再次牽頭申請揭榜任務。單個榜單領域中榜企業(或企業牽頭的聯合體)原則上只有1家。
2.揭榜申請牽頭企業主營業務與榜單研究內容所屬領域一致,在擬揭榜的技術領域具備良好研發基礎、研發能力、研發團隊、成果轉化能力和組織能力。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能夠提供所需的資金、項目建設用地等基本要素保障,能夠針對榜單項目需求,提出科學合理的技術實施路線和項目建設方案和技術成果產業化可行性方案。
3.揭榜企業(含聯合體成員單位)依法經營,遵守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近3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質量等不良信用記錄或重大違法行為。
4.項目具備實施所需的技術、場地、人力資源以及相關資質條件或證明,建設總投入不低于1000萬元,且前期已投入占項目總投入50%以上,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且為2022年1月后實施項目,聯合體牽頭企業投入占總投入比例不低于50%。
5.項目內容不涉密,未獲得各類省級財政資金支持。
綠色低碳優勢產業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補助申報指南
一、支持方向
鼓勵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龍頭、骨干企業牽頭聯合產業鏈上下游、科研院所等建設重大產業創新研發平臺,構建多層次、開放式的以企業為主體的重大產業創新研發平臺體系,推進產業重大關鍵、共性、核心技術研發攻關,提升產業核心技術競爭力。
二、支持方式
按照《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加大企業創新主體培育力度的通知》(川財建〔2019〕165號)規定,對新認定的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一次性給予1000萬元專項補助。
三、兌現條件
(一)申報單位為我省已認定但未獲得省級財政資金專項補助的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
(二)申報單位已具備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制度。
(三)中心建設總投入不低于2000萬元,且截至申報時,總投入不低于500萬元,技術攻關團隊不少于10人,項目階段性建設周期不超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