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GMZB-2022-01-026)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山西省–陽泉市–盂縣
1.招標條件
本格盟盂縣新能源有限公司盂縣30MW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招標項目編號:A1400000007001681001),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及銀行貸款,招標人為格盟盂縣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規模:格盟盂縣新能源有限公司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EPC 總承包協議采購項目總容量約30MWp。本項目擬利用山西省盂縣管轄區域黨政機關、學校、醫院、工商業、村鎮 屋頂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站,項目一期規劃總裝機容量30MW。接入電壓等級為380V、10kV,接入方式采用“自發自用,余量上網”和“全額上網”兩種方式。
招標內容與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不分標段: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本工程建設含勘察設計(含接入系統設計)、全部設備和材料采購供應、項目接入手續的辦理、安裝工程施工、項目管理、調試、驗收、培訓、移交生產、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內容。招標人僅明確屋頂光伏發電系統安裝的區縣范圍、規劃容量,并牽頭協調項目備案事宜,通過投標人對本合同的實施,交付給投標人滿足行業標準、技術標準、滿足發包人營運要求及合同約定的其他有關要求的分散式光伏發電系統,并投入生產運行。
1.工程各系統和配套工程勘察設計:包括光伏組件至并網點的全部工程勘察、設計、屋頂荷載復核及加固方案等,屋頂的踏勘、荷載復核、接入點的踏勘、規劃等,屋頂載荷校驗,單點(單個屋頂)光伏發電系統的設計及接入系統設計,光伏發電系統的命名、系統圖紙的繪制,接入系統備案、并網接入的設計與工程實施(如有)、屋頂租賃方案及協調(需甲方確認)、對側間隔改造(如涉及);
2.光伏設備和材料、集電電纜線路設備和材料、電氣設備和材料采購,包括:光伏組件、匯流箱、逆變器、箱變、支架,直流柜,光伏控制器,通訊柜,電纜,接地相關設備和材料;電纜、電纜頭等設備和材料;環境監測系統和光功率預測系統、計量設備、集中監控系統(包括區域集控中心側數據接入(展示)及轉發、電力生產管理系統、所屬設備設施防雷接地設備和材料,配電設備、開關站二次設備等全部設備與材料。
3.光伏方陣區建筑工程,包括工程總承包單位應對分散式光伏項目所屬建筑物提供的載荷進行復核,并出具載荷復核報告,并對其承擔所有風險;光伏支架基礎、屋頂加固、屋頂防水等所有建安工程施工,逆變器基礎,項目管理,并網接入工作,施工協調,臨時場地協調,電纜施工及工程所需的臨時占地補償及協調費用。
4.光伏方陣區安裝工程,包括:支架,光伏組件,逆變器,直流柜,光伏控制器,通訊柜,電纜,接地等相關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安裝、系統集成、試驗、調試、監造、催交、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
5.集電電纜線路建筑安裝工程,包括:電纜、電纜頭等設備采購、電纜溝道的施工、電纜敷設、電纜試驗、調試、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包括該工程的協調費用。
6.安裝調試工程包括:應承擔所有設備到貨卸車、驗貨、二次運輸就位、保管、安裝、調試、后期工程預留空位封堵、消缺處理直至移交給發包人的全部工作;調試并網(包括并網手續備案、調度及供電手續辦理等全部并網接入工作、系統調試、試運行),承擔招標人認為有必要的設備出廠檢查驗收工作等。
7.負責辦理并網前、后的各項試驗及驗收手續(包含消缺、驗收、交付投產、全部技術資料整理歸檔移交、專項驗收(含水保、環保、檔案、職業健康、消防和安全等)和竣工驗收,并取得相應報告;負責前往電力公司辦理電站并網前相關手續(包括施工圖審查手續、電能質量測試、保護定值計算、電力公司并網驗收、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并取得最終監檢報告)。
8.配合招標人辦理電力業務許可證、配合招標人辦理轉商業運營手續、配合招標人完成并網手續(包括辦理《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通信協議》、《供電合同》等),其他開工需辦理手續(如辦理建設期工程保險、屋頂租賃協議、接入批復等)。
9.負責辦理與項目施工有關的許可文件并承擔相應費用,包括辦理地方施工備案手續、勞動安全與職業健康及環境保護許可手續等;承擔施工所涉及臨時用地的補償及恢復等費用,質保期內的服務、培訓。
10.配合招標人完成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電力業務許可證辦理工作;配合招標人完成項目本體工程屋頂等租賃及相關協調工作。
11.招標文件中未列出但是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關設備、材料、施工等均屬于本次招標范圍。對招標范圍內,如果某些分項在招標文件中未專門提到,但它對于一個光伏電站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這些建筑、設備或服務,也應由承包人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
項目清單:
注:上表數據僅供參考,具體以乙方實際勘測設計后的數據為準。
建設工期為:本工程分批進行建設,總工期為24個月,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為準。
質量標準:
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合格
設備、材料要求的質量標準:優質
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本工程質量應符合業主工程創優的程序和要求,高水平達標投產,確保項目驗收合格。
建筑分項工程合格率100%;
安裝分項工程合格率100%;
單位工程合格率100%;
3.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不分標段
3.1資質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聯合體投標時指聯合體各方),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2)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類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及以上;
(3)具有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以聯合體進行投標的,聯合體牽頭方原則上應為設計企業。
3.2財務要求:
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有足夠的流動資金實施本項目。需提供近三年經第三方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至少需包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財務情況說明。
3.3業績要求:
投標人近五年內(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個光伏電站項目設計或施工總承包業績(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聯合體投標時聯合體任意一方提供一個業績即可,須提供合同協議書)。
3.4信譽要求:
(1)投標人(聯合體投標時指聯合體各方)在“信用中國”網站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企業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
(2)投標人(聯合體投標時指聯合體各方)、項目經理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無行賄犯罪案件記錄。
3.5主要人員資格要求:
(1)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需取得建設部頒發的一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證書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完整的證明材料。
3.6其他要求:
3.6.1本項目允許投標人以聯合體方式進行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除應符合上述要求外,還應遵守以下規定: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由同一專業(按承擔的業務范圍確定)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投標。
(4)聯合體最多由2家單位組成。
3.6.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山西省–陽泉市–盂縣
1.招標條件
本格盟盂縣新能源有限公司盂縣30MW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招標項目編號:A1400000007001681001),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及銀行貸款,招標人為格盟盂縣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規模:格盟盂縣新能源有限公司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EPC 總承包協議采購項目總容量約30MWp。本項目擬利用山西省盂縣管轄區域黨政機關、學校、醫院、工商業、村鎮 屋頂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站,項目一期規劃總裝機容量30MW。接入電壓等級為380V、10kV,接入方式采用“自發自用,余量上網”和“全額上網”兩種方式。
招標內容與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不分標段: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本工程建設含勘察設計(含接入系統設計)、全部設備和材料采購供應、項目接入手續的辦理、安裝工程施工、項目管理、調試、驗收、培訓、移交生產、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內容。招標人僅明確屋頂光伏發電系統安裝的區縣范圍、規劃容量,并牽頭協調項目備案事宜,通過投標人對本合同的實施,交付給投標人滿足行業標準、技術標準、滿足發包人營運要求及合同約定的其他有關要求的分散式光伏發電系統,并投入生產運行。
1.工程各系統和配套工程勘察設計:包括光伏組件至并網點的全部工程勘察、設計、屋頂荷載復核及加固方案等,屋頂的踏勘、荷載復核、接入點的踏勘、規劃等,屋頂載荷校驗,單點(單個屋頂)光伏發電系統的設計及接入系統設計,光伏發電系統的命名、系統圖紙的繪制,接入系統備案、并網接入的設計與工程實施(如有)、屋頂租賃方案及協調(需甲方確認)、對側間隔改造(如涉及);
2.光伏設備和材料、集電電纜線路設備和材料、電氣設備和材料采購,包括:光伏組件、匯流箱、逆變器、箱變、支架,直流柜,光伏控制器,通訊柜,電纜,接地相關設備和材料;電纜、電纜頭等設備和材料;環境監測系統和光功率預測系統、計量設備、集中監控系統(包括區域集控中心側數據接入(展示)及轉發、電力生產管理系統、所屬設備設施防雷接地設備和材料,配電設備、開關站二次設備等全部設備與材料。
3.光伏方陣區建筑工程,包括工程總承包單位應對分散式光伏項目所屬建筑物提供的載荷進行復核,并出具載荷復核報告,并對其承擔所有風險;光伏支架基礎、屋頂加固、屋頂防水等所有建安工程施工,逆變器基礎,項目管理,并網接入工作,施工協調,臨時場地協調,電纜施工及工程所需的臨時占地補償及協調費用。
4.光伏方陣區安裝工程,包括:支架,光伏組件,逆變器,直流柜,光伏控制器,通訊柜,電纜,接地等相關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安裝、系統集成、試驗、調試、監造、催交、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
5.集電電纜線路建筑安裝工程,包括:電纜、電纜頭等設備采購、電纜溝道的施工、電纜敷設、電纜試驗、調試、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包括該工程的協調費用。
6.安裝調試工程包括:應承擔所有設備到貨卸車、驗貨、二次運輸就位、保管、安裝、調試、后期工程預留空位封堵、消缺處理直至移交給發包人的全部工作;調試并網(包括并網手續備案、調度及供電手續辦理等全部并網接入工作、系統調試、試運行),承擔招標人認為有必要的設備出廠檢查驗收工作等。
7.負責辦理并網前、后的各項試驗及驗收手續(包含消缺、驗收、交付投產、全部技術資料整理歸檔移交、專項驗收(含水保、環保、檔案、職業健康、消防和安全等)和竣工驗收,并取得相應報告;負責前往電力公司辦理電站并網前相關手續(包括施工圖審查手續、電能質量測試、保護定值計算、電力公司并網驗收、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并取得最終監檢報告)。
8.配合招標人辦理電力業務許可證、配合招標人辦理轉商業運營手續、配合招標人完成并網手續(包括辦理《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通信協議》、《供電合同》等),其他開工需辦理手續(如辦理建設期工程保險、屋頂租賃協議、接入批復等)。
9.負責辦理與項目施工有關的許可文件并承擔相應費用,包括辦理地方施工備案手續、勞動安全與職業健康及環境保護許可手續等;承擔施工所涉及臨時用地的補償及恢復等費用,質保期內的服務、培訓。
10.配合招標人完成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電力業務許可證辦理工作;配合招標人完成項目本體工程屋頂等租賃及相關協調工作。
11.招標文件中未列出但是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關設備、材料、施工等均屬于本次招標范圍。對招標范圍內,如果某些分項在招標文件中未專門提到,但它對于一個光伏電站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這些建筑、設備或服務,也應由承包人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
項目清單:

注:上表數據僅供參考,具體以乙方實際勘測設計后的數據為準。
建設工期為:本工程分批進行建設,總工期為24個月,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為準。
質量標準:
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合格
設備、材料要求的質量標準:優質
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本工程質量應符合業主工程創優的程序和要求,高水平達標投產,確保項目驗收合格。
建筑分項工程合格率100%;
安裝分項工程合格率100%;
單位工程合格率100%;
3.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不分標段
3.1資質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聯合體投標時指聯合體各方),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2)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類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及以上;
(3)具有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以聯合體進行投標的,聯合體牽頭方原則上應為設計企業。
3.2財務要求:
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有足夠的流動資金實施本項目。需提供近三年經第三方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至少需包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財務情況說明。
3.3業績要求:
投標人近五年內(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個光伏電站項目設計或施工總承包業績(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聯合體投標時聯合體任意一方提供一個業績即可,須提供合同協議書)。
3.4信譽要求:
(1)投標人(聯合體投標時指聯合體各方)在“信用中國”網站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企業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
(2)投標人(聯合體投標時指聯合體各方)、項目經理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無行賄犯罪案件記錄。
3.5主要人員資格要求:
(1)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需取得建設部頒發的一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證書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完整的證明材料。
3.6其他要求:
3.6.1本項目允許投標人以聯合體方式進行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除應符合上述要求外,還應遵守以下規定: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由同一專業(按承擔的業務范圍確定)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投標。
(4)聯合體最多由2家單位組成。
3.6.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