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2021年度海上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公告
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21〕25號)、江蘇省政府辦公廳《江蘇省海上風電資源配置方案》(蘇政傳發〔2021〕149號)、《江蘇省2021年度海上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工作細則》等文件要求,江蘇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委托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作為第三方機構組織大豐85萬千瓦項目群、大豐80萬千瓦項目群和射陽100萬千瓦項目群的競爭性配置工作。本次競爭性配置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嚴格規范、公開透明”的原則,歡迎具備申報資格的企業前來申報。
一、基本情況
建設地點:大豐85萬千瓦項目群和大豐80萬千瓦項目群位于江蘇省鹽城市大豐港東偏北方向海域;射陽100萬千瓦項目群位于江蘇省鹽城市射陽港東南側海域。
根據《江蘇省海上風電場工程規劃(2012~2020年)(修編)》,大豐85萬千瓦項目群中心離岸距離約33km,包含4個場區:大豐H1#(20萬kW)、大豐H2#(30萬kW)、大豐H10#(15萬kW)、大豐H16#(20萬kW),共計85萬kW。大豐80萬千瓦項目群中心離岸距離約67km,包含4個場區:大豐H8-1#(20萬kW)、大豐H9#(20萬kW)、大豐H15#(20萬kW)、大豐H17#(20萬kW),共計80萬kW。射陽100萬千瓦項目群中心離岸距離約60km,包含3個場區:射陽南區H3#(30萬kW)、射陽南區H4#(30萬kW)、射陽南區H5#(40萬kW)3個項目,共計100萬kW。
江蘇海上風電競爭性配置電價執行當地燃煤發電基準價。項目經營期為二十五(25)年(不含建設期)。
二、申報企業資格要求
集團公司或獲得集團授權的子公司方可申報,一個集團公司(即就投資主體而言其實際控制人需要追溯到最終受控的集團公司)只能有一個投資主體參與單個項目申報。
申報企業可以單獨申報,也可以組成聯合體申報。鼓勵海上風電開發企業牽頭,與整機制造、設計、施工企業組成聯合體申報。聯合體須由絕對控股方(50%以上股權)作為牽頭人,并提交聯合體協議(聯合體成員可不出資),協議應當明確牽頭人代表全部聯合體成員負責競爭性配置所有事務。聯合體中選后應按協議申報股權比例注冊合資公司,項目投運前出資比例不得調整。
對于同一項目,聯合體成員不得再以各自名義單獨參與競爭性配置,除整機制造企業最多可同時參加兩個聯合體外,其余成員不得同時參加兩個及以上聯合體參與競爭性配置,如違反,此次競爭性配置全部申報將被拒絕。申報企業、聯合體絕對控股方參與多個項目競爭性配置的,應提供書面項目排序意見。
對于同一項目,一個勘察設計單位最多只能服務兩個申報企業。
申報企業、聯合體絕對控股方2020年度經審計機構所出具審計報告確認的財務報表中負債率應低于70%,總資產應在150億元及以上,凈資產應在30億元及以上。如為聯合體申報,聯合體各成員按股比加權的總資產、凈資產、企業負債率須滿足上述要求。
申報企業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cn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在“信用中國”網站(.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查詢時間以申報文件遞交截止日為準。
申報企業應近一年內在江蘇省行政區域未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未發生2次以上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并負主要責任,不存在重大隱患整改不力問題。
申報企業應承諾項目投運前不進行主體變更和股權轉讓。如確因國家戰略兼并、重組,同一集團內部分工調整等原因,需要變更投資主體或股權結構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嚴格履行變更程序。
申報企業應承諾項目核準、開工、建成及并網時間。承諾在競爭性配置結束后(省發展改革委印發文件確定中選企業之日起計算)一年內取得核準支持性文件;核準后,一年內開工建設,未開工的,收回開發權;開工后,一年半內完成50%風機吊裝、兩年內全容量并網,未全容量并網的,每逾期一個季度,項目全部機組上網電價降低0.01元/千瓦時。
申報企業應承諾其提出的創新融合發展方案,在風電項目全容量并網后一年內實施完成。
申報企業應承諾嚴格按照申報文件有關工程技術指標落實項目建設,設計、施工、驗收、評估等方案嚴格遵守國家、地方、行業相關標準、規程規范、技術管理要求。
申報企業應承諾項目建設滿足國家與地方政府關于水土保持、環境影響、生態恢復、海域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申報企業應承諾做好項目建設、驗收和運行工作,配合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做好運行監測,及時報送數據,接受并配合對項目設計和技術方案的監督檢查。
申報企業應承諾競爭性配置相關材料和數據僅用于本次競爭性配置工作,按規定做好相關保密工作。20 申報企業應承諾申報材料真實性、合法性。用于本次競爭性配置的技術和經濟性指標真實,符合行業近期合理水平。經專家評估,若出現極端不合理情況,自愿扣除相應得分。
申報企業應承諾自愿承擔國家和省政策變化帶來的風險。
三、時間及地點安排
申領工作文件日期:11月30日-12月2日。
申報企業申報文件遞交日期:12月20日14:00~17:00。
申報企業申報文件遞交地點:南京市建鄴區漢中門大街145號省政務大廳。
附件:申報文件企業信息表.docx

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21〕25號)、江蘇省政府辦公廳《江蘇省海上風電資源配置方案》(蘇政傳發〔2021〕149號)、《江蘇省2021年度海上風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工作細則》等文件要求,江蘇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委托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作為第三方機構組織大豐85萬千瓦項目群、大豐80萬千瓦項目群和射陽100萬千瓦項目群的競爭性配置工作。本次競爭性配置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嚴格規范、公開透明”的原則,歡迎具備申報資格的企業前來申報。
一、基本情況
建設地點:大豐85萬千瓦項目群和大豐80萬千瓦項目群位于江蘇省鹽城市大豐港東偏北方向海域;射陽100萬千瓦項目群位于江蘇省鹽城市射陽港東南側海域。
根據《江蘇省海上風電場工程規劃(2012~2020年)(修編)》,大豐85萬千瓦項目群中心離岸距離約33km,包含4個場區:大豐H1#(20萬kW)、大豐H2#(30萬kW)、大豐H10#(15萬kW)、大豐H16#(20萬kW),共計85萬kW。大豐80萬千瓦項目群中心離岸距離約67km,包含4個場區:大豐H8-1#(20萬kW)、大豐H9#(20萬kW)、大豐H15#(20萬kW)、大豐H17#(20萬kW),共計80萬kW。射陽100萬千瓦項目群中心離岸距離約60km,包含3個場區:射陽南區H3#(30萬kW)、射陽南區H4#(30萬kW)、射陽南區H5#(40萬kW)3個項目,共計100萬kW。
江蘇海上風電競爭性配置電價執行當地燃煤發電基準價。項目經營期為二十五(25)年(不含建設期)。
二、申報企業資格要求
集團公司或獲得集團授權的子公司方可申報,一個集團公司(即就投資主體而言其實際控制人需要追溯到最終受控的集團公司)只能有一個投資主體參與單個項目申報。
申報企業可以單獨申報,也可以組成聯合體申報。鼓勵海上風電開發企業牽頭,與整機制造、設計、施工企業組成聯合體申報。聯合體須由絕對控股方(50%以上股權)作為牽頭人,并提交聯合體協議(聯合體成員可不出資),協議應當明確牽頭人代表全部聯合體成員負責競爭性配置所有事務。聯合體中選后應按協議申報股權比例注冊合資公司,項目投運前出資比例不得調整。
對于同一項目,聯合體成員不得再以各自名義單獨參與競爭性配置,除整機制造企業最多可同時參加兩個聯合體外,其余成員不得同時參加兩個及以上聯合體參與競爭性配置,如違反,此次競爭性配置全部申報將被拒絕。申報企業、聯合體絕對控股方參與多個項目競爭性配置的,應提供書面項目排序意見。
對于同一項目,一個勘察設計單位最多只能服務兩個申報企業。
申報企業、聯合體絕對控股方2020年度經審計機構所出具審計報告確認的財務報表中負債率應低于70%,總資產應在150億元及以上,凈資產應在30億元及以上。如為聯合體申報,聯合體各成員按股比加權的總資產、凈資產、企業負債率須滿足上述要求。
申報企業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cn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在“信用中國”網站(.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查詢時間以申報文件遞交截止日為準。
申報企業應近一年內在江蘇省行政區域未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未發生2次以上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并負主要責任,不存在重大隱患整改不力問題。
申報企業應承諾項目投運前不進行主體變更和股權轉讓。如確因國家戰略兼并、重組,同一集團內部分工調整等原因,需要變更投資主體或股權結構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嚴格履行變更程序。
申報企業應承諾項目核準、開工、建成及并網時間。承諾在競爭性配置結束后(省發展改革委印發文件確定中選企業之日起計算)一年內取得核準支持性文件;核準后,一年內開工建設,未開工的,收回開發權;開工后,一年半內完成50%風機吊裝、兩年內全容量并網,未全容量并網的,每逾期一個季度,項目全部機組上網電價降低0.01元/千瓦時。
申報企業應承諾其提出的創新融合發展方案,在風電項目全容量并網后一年內實施完成。
申報企業應承諾嚴格按照申報文件有關工程技術指標落實項目建設,設計、施工、驗收、評估等方案嚴格遵守國家、地方、行業相關標準、規程規范、技術管理要求。
申報企業應承諾項目建設滿足國家與地方政府關于水土保持、環境影響、生態恢復、海域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申報企業應承諾做好項目建設、驗收和運行工作,配合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做好運行監測,及時報送數據,接受并配合對項目設計和技術方案的監督檢查。
申報企業應承諾競爭性配置相關材料和數據僅用于本次競爭性配置工作,按規定做好相關保密工作。20 申報企業應承諾申報材料真實性、合法性。用于本次競爭性配置的技術和經濟性指標真實,符合行業近期合理水平。經專家評估,若出現極端不合理情況,自愿扣除相應得分。
申報企業應承諾自愿承擔國家和省政策變化帶來的風險。
三、時間及地點安排
申領工作文件日期:11月30日-12月2日。
申報企業申報文件遞交日期:12月20日14:00~17:00。
申報企業申報文件遞交地點:南京市建鄴區漢中門大街145號省政務大廳。
附件:申報文件企業信息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