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評論由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SIS)發表評論,題目是:Biden’s Big Bet on Offshore Wind(拜登在海上風電上的大賭注)。
拜登政府已經在海上風電上下了很大的賭注,將這項技術提升到了戰略選項之列。這一舉措可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創造良好就業機會并推動相關基礎設施投資的潛力,特別是在美國東海岸沿線。
到2020年底,美國海上風電裝機容量僅占世界的0.1%(而陸上風電裝機容量僅占17%),遠遠落后于中國和歐洲國家。
2021年3月8日,美國海洋能源管理局(BOEM)發布了馬薩諸塞州沿海風電項目的最終環境影響報告書,該項目長期以來被業界視為該行業命運的風向標。接著,3月29日白宮宣布了更雄心勃勃的目標,到2030年部署30吉瓦的海上風電裝機容量——相對于2020年的水平增加了1000倍,大致相當于2020年全球的總裝機容量(約34.4 GW)。為了支持這一目標,美國政府將簡化許可證的頒發,為港口提供資金,為開發商提供新的貸款,并在其他相關領域進行投資,以促進海上風電的研發、數據共享。普林斯頓大學的一項研究表明,到2050年,美國經濟的凈零溫室氣體排放量可能需要200到400吉瓦的海上風電。
世界上大部分風力發電裝機容量都位于陸上。相對于陸上風電而言,海上風電容量僅為34.4吉瓦,而陸上風電容量約為700吉瓦。海上風電在地理上也很集中:73%的總容量在北歐和西歐,26%在中國(其余在亞洲其他地區)。美國僅有兩個運營項目,總容量為42兆瓦。
實現拜登的海上風電目標需要的不僅僅是將陸上渦輪機移到海上。海上風電在技術上比陸上風電更復雜,因此成本更高。陸上風電的全球平均平準化成本為每千瓦時0.053美元,而海上風電為每千瓦時0.115美元。對于一個典型的陸上風電場來說,大部分成本都是由風機本身驅動的,而諸如組裝和安裝等活動約占平準化成本的16%。對于固定的近海風力發電場,這些成本占34%,僅子結構和基礎就占13%。更大的渦輪機以及更好的運行和維護策略可望在降低海上風電的成本,2030年的成本可能低至每千瓦時0.05美元,2050年的成本可能低至每千瓦時0.03美元。
風電還有選址方面的問題,風力的潛力和海岸能見度的要求導致了項目在距離海岸至少15英里的地方開發。大多數項目都錨定在10至50米深的海底。浮動式渦輪機可以讓開發商進入更深的水域,但它們仍處于開發的早期階段。將電力輸送到海岸的輸電線路通常是海底電纜,這些電纜連接到海上變電站,最終連接到陸上集電極和變電站。來自歐洲的經驗表明,開發商通常會建立一個輻射狀系統,直接從風電場接入電網,或者建立一個網絡系統,從多個風場收集電力傳輸到陸上電網。
盡管目前還沒有大型項目開工建設,但有美國幾個東部州正爭先恐后地設定雄心勃勃的目標。紐約以2035年9吉瓦的目標領先;新澤西州以7.5吉瓦的目標緊隨其后,馬薩諸塞州的目標是5.6吉瓦,這些州一級的目標加在一起,已經略高于拜登宣布的2030年30吉瓦的目標。
雖然到目前為止大部分活動都在東海岸,但美國的潛力遠不止這些。美國國家可再生能源實驗室(National Renewable Energy Laboratory,NREL)在2020年進行的一項研究發現,加州海岸有可能產生約200吉瓦的海上風電;墨西哥灣可能達到508吉瓦。阿拉斯加的海上風力發電潛力更大,接近3000吉瓦。
目前美國約有42兆瓦的海上風電在運行,但另有約12吉瓦在開發中,下表顯示了正在計劃或正在審批的項目。最重要的參與者是丹麥風力開發公司?rsted,以及位于新罕布什爾州的公用事業公司Eversource Energy。近年來,美國離岸市場吸引了殼牌、Equinor和BP等幾家歐洲石油和天然氣超級巨頭的興趣。這些公司表示,他們相信自己在海上石油和天然氣領域的專業知識能夠很好地滿足海上風電的需求。
拜登政府已經在海上風電上下了很大的賭注,將這項技術提升到了戰略選項之列。這一舉措可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創造良好就業機會并推動相關基礎設施投資的潛力,特別是在美國東海岸沿線。
到2020年底,美國海上風電裝機容量僅占世界的0.1%(而陸上風電裝機容量僅占17%),遠遠落后于中國和歐洲國家。

2021年3月8日,美國海洋能源管理局(BOEM)發布了馬薩諸塞州沿海風電項目的最終環境影響報告書,該項目長期以來被業界視為該行業命運的風向標。接著,3月29日白宮宣布了更雄心勃勃的目標,到2030年部署30吉瓦的海上風電裝機容量——相對于2020年的水平增加了1000倍,大致相當于2020年全球的總裝機容量(約34.4 GW)。為了支持這一目標,美國政府將簡化許可證的頒發,為港口提供資金,為開發商提供新的貸款,并在其他相關領域進行投資,以促進海上風電的研發、數據共享。普林斯頓大學的一項研究表明,到2050年,美國經濟的凈零溫室氣體排放量可能需要200到400吉瓦的海上風電。
世界上大部分風力發電裝機容量都位于陸上。相對于陸上風電而言,海上風電容量僅為34.4吉瓦,而陸上風電容量約為700吉瓦。海上風電在地理上也很集中:73%的總容量在北歐和西歐,26%在中國(其余在亞洲其他地區)。美國僅有兩個運營項目,總容量為42兆瓦。
實現拜登的海上風電目標需要的不僅僅是將陸上渦輪機移到海上。海上風電在技術上比陸上風電更復雜,因此成本更高。陸上風電的全球平均平準化成本為每千瓦時0.053美元,而海上風電為每千瓦時0.115美元。對于一個典型的陸上風電場來說,大部分成本都是由風機本身驅動的,而諸如組裝和安裝等活動約占平準化成本的16%。對于固定的近海風力發電場,這些成本占34%,僅子結構和基礎就占13%。更大的渦輪機以及更好的運行和維護策略可望在降低海上風電的成本,2030年的成本可能低至每千瓦時0.05美元,2050年的成本可能低至每千瓦時0.03美元。
風電還有選址方面的問題,風力的潛力和海岸能見度的要求導致了項目在距離海岸至少15英里的地方開發。大多數項目都錨定在10至50米深的海底。浮動式渦輪機可以讓開發商進入更深的水域,但它們仍處于開發的早期階段。將電力輸送到海岸的輸電線路通常是海底電纜,這些電纜連接到海上變電站,最終連接到陸上集電極和變電站。來自歐洲的經驗表明,開發商通常會建立一個輻射狀系統,直接從風電場接入電網,或者建立一個網絡系統,從多個風場收集電力傳輸到陸上電網。
盡管目前還沒有大型項目開工建設,但有美國幾個東部州正爭先恐后地設定雄心勃勃的目標。紐約以2035年9吉瓦的目標領先;新澤西州以7.5吉瓦的目標緊隨其后,馬薩諸塞州的目標是5.6吉瓦,這些州一級的目標加在一起,已經略高于拜登宣布的2030年30吉瓦的目標。

雖然到目前為止大部分活動都在東海岸,但美國的潛力遠不止這些。美國國家可再生能源實驗室(National Renewable Energy Laboratory,NREL)在2020年進行的一項研究發現,加州海岸有可能產生約200吉瓦的海上風電;墨西哥灣可能達到508吉瓦。阿拉斯加的海上風力發電潛力更大,接近3000吉瓦。
目前美國約有42兆瓦的海上風電在運行,但另有約12吉瓦在開發中,下表顯示了正在計劃或正在審批的項目。最重要的參與者是丹麥風力開發公司?rsted,以及位于新罕布什爾州的公用事業公司Eversource Energy。近年來,美國離岸市場吸引了殼牌、Equinor和BP等幾家歐洲石油和天然氣超級巨頭的興趣。這些公司表示,他們相信自己在海上石油和天然氣領域的專業知識能夠很好地滿足海上風電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