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球工程和咨詢公司奧雅納(Arup)東亞能源主管Peter Thompson發表文章討論了日益增長的亞洲海上風電行業,并闡述亞洲如何借鑒歐洲經驗教訓,以及在浮式風電方面的發展潛力。
亞洲的海上風電市場預計將在未來十年中快速增長,其中臺灣地區預計將新增裝機10.5GW,韓國為7.9GW,日本為7.4GW,越南為5.2GW。那么,亞洲在快速增加海上風電規模的同時,是否應該效仿歐洲的腳步?
畢竟,歐洲已經表明,海上風電可提供大規模的可再生能源電力,其成本越來越低,已經與聯合循環燃氣輪機及其他成熟的發電形式一樣。亞洲當然有機會成為海上風電裝機規模最大的地區,但它不會僅僅通過效仿歐洲的做法而實現這一目標。
歐洲的一些做法可以在中國以外的亞洲市場采用和改進,亞洲從與歐洲承包商的合作中獲益良多。歐洲海上風電行業開創了許多技術先河,例如大型風機、海底電纜、海上基礎和安裝船,以及商業和金融系統。
然而,必須考慮到關鍵的地理和文化差異。2016年底,日本港口和碼頭法案的修訂促使開發商能夠在現有港口附近的水域建設海上風電場,這促成了日本有史以來第一個靠近秋田縣秋田港和野四羅港的大型商業海上風力發電場的成型。
Arup在該項目中擔任EPC方分包的設計單位,這是當地法定審查機構(Class NK)首次批準的海上風力發電場,而實地的專業技術對于該項目的全過程指導至關重要。Arup的當地和國際團隊成功地探索出日本當地海上風場建設的設計流程,所有后續項目也將遵循這些流程開展。
學習招標采購方式
歐洲所的招標采購辦法還有改進的余地,亞洲正在吸取經驗教訓,并根據本土做法加以改進。中國大陸,臺灣地區,日本和韓國從固定電價政策過渡到競價或可再生能源認證系統政策的速度比歐洲快,這會促使更有競爭力的供應鏈快速發展。
在歐洲,隨著本土的顧問、設計方和承包商企業的增多和不斷壯大,完善了歐洲海上風電供應鏈產業,而此時其它市場還沒有發展海上風電,所以來自非歐洲企業的競爭非常小。隨著亞洲海上風電的興起,經驗豐富的歐洲咨詢顧問和總包方被邀請參與當地的建設,通過技術轉讓等方式不斷培育亞洲的供應鏈產業。
臺灣地區是亞太第一個實現商業化規模海上風電的國家,它允許并鼓勵許多老牌歐洲承包商獨立參與其市場競拍,并期望通過歐洲企業與本土制造商和供應商的合作,讓其供應鏈不僅能夠服務于臺灣市場,還能服務于亞洲其他地區,這是一種兩全其美的方法,并且已經證明非常成功。
反觀日本和韓國,雖然有完善的海工基地,并擁有建造大型基礎設施的知識、經驗和設備,但缺乏海上風電相關經驗。出于這個原因,與老牌歐洲承包商合作是快速學習的最佳方式。目前這些聯盟已經形成,并正在為初步競拍做準備。
亞洲特有的技術挑戰
雖然歐洲企業經驗豐富,但仍將面臨歐洲從未遇到過的技術挑戰,包括臺風、頻發的地震和復雜的海床條件,這些挑戰需要新的分析方法和更結實的結構來應對。
以單樁為例,由于其制造和結構簡單,成本低,并能夠通過樁錘深深地打入沙子、淤泥、硬粘土或混合物的海床里,用于90%的歐洲項目中。
但是,亞洲許多風能資源好的地區沒有這樣的海床條件,這里的海床多為軟質粘土,堅硬的火山巖和沉積巖,很深的斷裂層,地震活動頻發或具有液化性質的疏松沉積物。
這意味著在某些情況下需要其他基礎型式,例如導管架式,復合吸力桶,甚至是自安裝的重力式結構,這種結構不需要樁和特殊的安裝船,可最大限度地發揮勞動力和材料成本優勢,有潛力成為亞洲許多地區受歡迎的基礎型式。
浮式風電解決方案的革命
除了海底條件,還有一個事實是,亞洲深度小于50米的淺水海域較少,其中大部分位于靠近海岸的地方,所以不嚴重依賴水深的浮式風電得以迅速發展,特別是在日本、韓國和臺灣地區。
海上浮式風電是亞洲可以與歐洲競爭甚至超越歐洲的領域之一。
日本國會于2018年修改立法,允許在深水以及港口以外的其他地區開發海上風電,極大地刺激了海上風電市場。因為港口僅覆蓋日本領海的1.5%,其80%以上的風電潛能位于水深超過50米的海域,浮式海上風能有助于最大程度地利用這些區域。
參照亞洲在汽車制造業等領域彎道超車的經驗,即通過在商業規模上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并在現有解決方案的基礎上改進技術,可以成功的開發和利用浮式海上風電,進而超越歐洲。
建設能力
無論采用哪種技術解決方案,本地專業技術都是關鍵。亞洲各地正在為海上風電項目尋求先進的工程技術,以適應當地條件,比如土壤-結構相互作用分析、流體動力相互作用分析以及地震和極端風浪評估與建模等領域的專業知識。
將歐洲的最佳經驗與亞洲的發展機遇及本地專業知識技術相結合,才能有望到2030年全球海上風電裝機容量達到100GW。通過這種方法,亞洲有巨大的機會成為海上風電強大的地區。這對整個世界來說是一件好事。
亞洲的海上風電市場預計將在未來十年中快速增長,其中臺灣地區預計將新增裝機10.5GW,韓國為7.9GW,日本為7.4GW,越南為5.2GW。那么,亞洲在快速增加海上風電規模的同時,是否應該效仿歐洲的腳步?
畢竟,歐洲已經表明,海上風電可提供大規模的可再生能源電力,其成本越來越低,已經與聯合循環燃氣輪機及其他成熟的發電形式一樣。亞洲當然有機會成為海上風電裝機規模最大的地區,但它不會僅僅通過效仿歐洲的做法而實現這一目標。
歐洲的一些做法可以在中國以外的亞洲市場采用和改進,亞洲從與歐洲承包商的合作中獲益良多。歐洲海上風電行業開創了許多技術先河,例如大型風機、海底電纜、海上基礎和安裝船,以及商業和金融系統。
然而,必須考慮到關鍵的地理和文化差異。2016年底,日本港口和碼頭法案的修訂促使開發商能夠在現有港口附近的水域建設海上風電場,這促成了日本有史以來第一個靠近秋田縣秋田港和野四羅港的大型商業海上風力發電場的成型。
Arup在該項目中擔任EPC方分包的設計單位,這是當地法定審查機構(Class NK)首次批準的海上風力發電場,而實地的專業技術對于該項目的全過程指導至關重要。Arup的當地和國際團隊成功地探索出日本當地海上風場建設的設計流程,所有后續項目也將遵循這些流程開展。
學習招標采購方式
歐洲所的招標采購辦法還有改進的余地,亞洲正在吸取經驗教訓,并根據本土做法加以改進。中國大陸,臺灣地區,日本和韓國從固定電價政策過渡到競價或可再生能源認證系統政策的速度比歐洲快,這會促使更有競爭力的供應鏈快速發展。
在歐洲,隨著本土的顧問、設計方和承包商企業的增多和不斷壯大,完善了歐洲海上風電供應鏈產業,而此時其它市場還沒有發展海上風電,所以來自非歐洲企業的競爭非常小。隨著亞洲海上風電的興起,經驗豐富的歐洲咨詢顧問和總包方被邀請參與當地的建設,通過技術轉讓等方式不斷培育亞洲的供應鏈產業。
臺灣地區是亞太第一個實現商業化規模海上風電的國家,它允許并鼓勵許多老牌歐洲承包商獨立參與其市場競拍,并期望通過歐洲企業與本土制造商和供應商的合作,讓其供應鏈不僅能夠服務于臺灣市場,還能服務于亞洲其他地區,這是一種兩全其美的方法,并且已經證明非常成功。
反觀日本和韓國,雖然有完善的海工基地,并擁有建造大型基礎設施的知識、經驗和設備,但缺乏海上風電相關經驗。出于這個原因,與老牌歐洲承包商合作是快速學習的最佳方式。目前這些聯盟已經形成,并正在為初步競拍做準備。
亞洲特有的技術挑戰
雖然歐洲企業經驗豐富,但仍將面臨歐洲從未遇到過的技術挑戰,包括臺風、頻發的地震和復雜的海床條件,這些挑戰需要新的分析方法和更結實的結構來應對。
以單樁為例,由于其制造和結構簡單,成本低,并能夠通過樁錘深深地打入沙子、淤泥、硬粘土或混合物的海床里,用于90%的歐洲項目中。
但是,亞洲許多風能資源好的地區沒有這樣的海床條件,這里的海床多為軟質粘土,堅硬的火山巖和沉積巖,很深的斷裂層,地震活動頻發或具有液化性質的疏松沉積物。
這意味著在某些情況下需要其他基礎型式,例如導管架式,復合吸力桶,甚至是自安裝的重力式結構,這種結構不需要樁和特殊的安裝船,可最大限度地發揮勞動力和材料成本優勢,有潛力成為亞洲許多地區受歡迎的基礎型式。
浮式風電解決方案的革命
除了海底條件,還有一個事實是,亞洲深度小于50米的淺水海域較少,其中大部分位于靠近海岸的地方,所以不嚴重依賴水深的浮式風電得以迅速發展,特別是在日本、韓國和臺灣地區。
海上浮式風電是亞洲可以與歐洲競爭甚至超越歐洲的領域之一。
日本國會于2018年修改立法,允許在深水以及港口以外的其他地區開發海上風電,極大地刺激了海上風電市場。因為港口僅覆蓋日本領海的1.5%,其80%以上的風電潛能位于水深超過50米的海域,浮式海上風能有助于最大程度地利用這些區域。
參照亞洲在汽車制造業等領域彎道超車的經驗,即通過在商業規模上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并在現有解決方案的基礎上改進技術,可以成功的開發和利用浮式海上風電,進而超越歐洲。
建設能力
無論采用哪種技術解決方案,本地專業技術都是關鍵。亞洲各地正在為海上風電項目尋求先進的工程技術,以適應當地條件,比如土壤-結構相互作用分析、流體動力相互作用分析以及地震和極端風浪評估與建模等領域的專業知識。
將歐洲的最佳經驗與亞洲的發展機遇及本地專業知識技術相結合,才能有望到2030年全球海上風電裝機容量達到100GW。通過這種方法,亞洲有巨大的機會成為海上風電強大的地區。這對整個世界來說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