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了解到,內蒙古發改委關于蒙西電網2020-2022年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
內發改價費字【2020】1290號
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阿拉善盟、二連浩特市發展改革委,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核定2020-2022年省級電網輸配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20〕1508號)要求,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蒙西電網2020-2022年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蒙西電網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包括單一制、兩部制)輸配電價按照國家核定的標準執行。
二、降低蒙西電網工商業及其他用電目錄銷售電價。單一制不滿1千伏、1-10千伏、35-110千伏目錄銷售電價每千瓦時分別降低3.12分、2.45分、1.78分;兩部制各電壓等級目錄銷售電價每千瓦時均降低4.5分。居民生活用電、農業生產用電目錄銷售電價不作調整。
三、農網還貸資金每千瓦時2分錢并入電價,不再單獨收取。
四、第二監管周期內(2021-2022年)按季度結算蒙西地區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未疏導的燃煤機組超低排放電價電費。
五、請蒙西電網公司按照國家要求,定期歸集并報送各電壓等級的資產、費用、收入、輸配售電量、負荷、用戶報裝容量、線損率、投資計劃完成進度等與輸配電價相關的基礎數據。
六、各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轉供電主體要認真落實降價政策,確保降價紅利及時傳導至終端用戶。各級價格主管部門、電網企業要加強政策宣傳,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電價政策落實到位。
七、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反饋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價格收費管理處)。
附件:1.蒙西電網銷售電價表
2.2021-2022年蒙西電網輸配電價表
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12月27日

內蒙古太陽能行業協會
2021年1月3日
內發改價費字【2020】1290號
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阿拉善盟、二連浩特市發展改革委,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核定2020-2022年省級電網輸配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20〕1508號)要求,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蒙西電網2020-2022年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蒙西電網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包括單一制、兩部制)輸配電價按照國家核定的標準執行。
二、降低蒙西電網工商業及其他用電目錄銷售電價。單一制不滿1千伏、1-10千伏、35-110千伏目錄銷售電價每千瓦時分別降低3.12分、2.45分、1.78分;兩部制各電壓等級目錄銷售電價每千瓦時均降低4.5分。居民生活用電、農業生產用電目錄銷售電價不作調整。
三、農網還貸資金每千瓦時2分錢并入電價,不再單獨收取。
四、第二監管周期內(2021-2022年)按季度結算蒙西地區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未疏導的燃煤機組超低排放電價電費。
五、請蒙西電網公司按照國家要求,定期歸集并報送各電壓等級的資產、費用、收入、輸配售電量、負荷、用戶報裝容量、線損率、投資計劃完成進度等與輸配電價相關的基礎數據。
六、各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轉供電主體要認真落實降價政策,確保降價紅利及時傳導至終端用戶。各級價格主管部門、電網企業要加強政策宣傳,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電價政策落實到位。
七、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反饋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價格收費管理處)。
附件:1.蒙西電網銷售電價表
2.2021-2022年蒙西電網輸配電價表
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12月27日


內蒙古太陽能行業協會
2021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