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能源局印發2020年光伏發電國家補貼競價項目名單,11個項目共計1.4GW進入該名單,其中包含四個光伏儲能項目,分別來自天合光能、華能、國家能源集團、國家電投集團。據北極星儲能網了解,幾個項目此前曾分別發布過項目編制招標信息。
3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印發《2020年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方案》,明確2020年內蒙古新增的光伏發電消納空間全部通過競爭性配置的方式組織申報,重點支持在荒漠地區、采煤沉陷區、煤礦露天礦排土場建設光伏電站,支持以自發自用為主的工商業分布式電站,優先支持光伏+儲能項目建設,光伏電站儲能容量不低于5%、儲能時長在1小時以上。針對風電場,內蒙古積極推動烏蘭察布市600萬千瓦風電基地及配套儲能設施建設。
隨后華能、大唐以及國家能源集團率先行動,發布多個光伏儲能項目編制招標:
大唐內蒙古騰格里首期100MW生態治沙光伏儲能項目華能赤峰300MWp光伏+儲能項目
國家能源集團國華投資烏中旗磴口100MWP光伏治沙儲能競價項目
國家電投集團內蒙古阿拉善2020年光伏競價項目整體設計方案、治沙治理效果方案、儲能設施配置方案編制項目
此次入選光伏國家補貼競價項目名單的有:
天合科右中旗光伏儲能綜合治沙項目(光伏150MW)
華能高力板“風光儲”一體化治沙光伏發電項目(光伏100MW)
國家能源集團國華磴口光伏治沙儲能競價項目(光伏100MW)
國家電投集團五凌電力阿拉善右旗互聯網+光伏 治沙智慧電站+儲能普通光伏電站項目(光伏100MW)
根據“光伏電站儲能容量不低于5%、儲能時長在1小時以上”的要求,預計四個項目配置儲能容量超22.5MW/22.5MWh。詳細文件如下: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2020年光伏發電國家補貼競價項目申報資格的公示
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20〕17號)和《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轉發國家能源局關于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內能新能字〔2020〕170號)規定及有關要求,按照公平公正、科學客觀的原則,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委托技術管理機構組織專家對盟市申報項目的申報價格、工程建設條件和并網條件等進行客觀評分,優選出了申報國家補貼項目名單,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2020年5月29日-6月2日。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在公示期以書面形式提出意見反饋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處。書面意見請寫明提出異議的事實依據和理由。單位提出意見應注明單位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姓名、聯系方式等,并加蓋單位公章;個人提出意見應注明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地址郵編和聯系方式等。提出異議的單位或個人應對異議材料的真實性和可靠性負責,自治區能源局將對提出異議的單位和個人嚴格保密。對匿名或無事實依據的異議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當要求,不予受理。自治區能源局將對有效反饋意見進行認真復核,對于影響優選結果的,相應項目不予申報。通過公示的項目,我局將按程序報送至國家能源局。
傳真:0471-6651872;
電話:0471-6604580(工作日工作時間)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
2020年5月28日
附件:內蒙古自治區2020年自治區光伏發電國家補貼競價項目申報資格公示表


3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印發《2020年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方案》,明確2020年內蒙古新增的光伏發電消納空間全部通過競爭性配置的方式組織申報,重點支持在荒漠地區、采煤沉陷區、煤礦露天礦排土場建設光伏電站,支持以自發自用為主的工商業分布式電站,優先支持光伏+儲能項目建設,光伏電站儲能容量不低于5%、儲能時長在1小時以上。針對風電場,內蒙古積極推動烏蘭察布市600萬千瓦風電基地及配套儲能設施建設。
隨后華能、大唐以及國家能源集團率先行動,發布多個光伏儲能項目編制招標:
大唐內蒙古騰格里首期100MW生態治沙光伏儲能項目華能赤峰300MWp光伏+儲能項目
國家能源集團國華投資烏中旗磴口100MWP光伏治沙儲能競價項目
國家電投集團內蒙古阿拉善2020年光伏競價項目整體設計方案、治沙治理效果方案、儲能設施配置方案編制項目
此次入選光伏國家補貼競價項目名單的有:
天合科右中旗光伏儲能綜合治沙項目(光伏150MW)
華能高力板“風光儲”一體化治沙光伏發電項目(光伏100MW)
國家能源集團國華磴口光伏治沙儲能競價項目(光伏100MW)
國家電投集團五凌電力阿拉善右旗互聯網+光伏 治沙智慧電站+儲能普通光伏電站項目(光伏100MW)
根據“光伏電站儲能容量不低于5%、儲能時長在1小時以上”的要求,預計四個項目配置儲能容量超22.5MW/22.5MWh。詳細文件如下: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2020年光伏發電國家補貼競價項目申報資格的公示
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20〕17號)和《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轉發國家能源局關于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內能新能字〔2020〕170號)規定及有關要求,按照公平公正、科學客觀的原則,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委托技術管理機構組織專家對盟市申報項目的申報價格、工程建設條件和并網條件等進行客觀評分,優選出了申報國家補貼項目名單,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2020年5月29日-6月2日。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在公示期以書面形式提出意見反饋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處。書面意見請寫明提出異議的事實依據和理由。單位提出意見應注明單位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姓名、聯系方式等,并加蓋單位公章;個人提出意見應注明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地址郵編和聯系方式等。提出異議的單位或個人應對異議材料的真實性和可靠性負責,自治區能源局將對提出異議的單位和個人嚴格保密。對匿名或無事實依據的異議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當要求,不予受理。自治區能源局將對有效反饋意見進行認真復核,對于影響優選結果的,相應項目不予申報。通過公示的項目,我局將按程序報送至國家能源局。
傳真:0471-6651872;
電話:0471-6604580(工作日工作時間)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
2020年5月28日
附件:內蒙古自治區2020年自治區光伏發電國家補貼競價項目申報資格公示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