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東南粵水電與廣西欽州市欽南區政府簽訂《東南粵水電欽南區風電開發項目投資合作框架協議書》《東南粵水電欽南區風電開發項目補充協議》,將在欽南區境內投資建設預計總裝機約300MW的風電項目,其中,200MW的集中式風電和100MW的分散式風電項目。根據目前的市場價格,該項目預計總投資約14.46億元。原文如下:
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全資子公司簽訂廣西欽南區風電開發項目投資合作框架協議書及補充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協議為投資合作的框架性協議,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次協議涉及的數量是雙方合作目標,實際情況以未來實際發生為準;該風電項目的實施須報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因此,協議執行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2.本次協議的簽訂不會對公司2020年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
3.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協議的后續進展情況詳見“附件”。
一、協議簽訂概況
1.近日,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東南粵水電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南粵水電”)與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簽訂《東南粵水電欽南區風電開發項目投資合作框架協議書》《東南粵水電欽南區風電開發項目補充協議》。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同意東南粵水電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欽南區境內投資建設風力發電項目,項目預計總裝機約300MW,其中,200MW的集中式風電和100MW的分散式風電項目。根據目前的市場價格,該項目預計總投資約14.46億元。東南粵水電將利用自有資金和金融機構貸款等進行投資。
2.該風電項目的實施須報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
3.該項目擬分期進行投資建設,東南粵水電將根據該項目的具體情況,做好各期可行性研究工作,履行東南粵水電及公司的決策程序。
二、協議對方情況介紹
(一)基本情況
1.交易對方: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
2.區長:胡颎。
3.辦公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欽南區金海灣東大街111號欽南區行政信息中心。
4.公司、東南粵水電與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不存在關聯關系。
(二)最近三年公司未與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發生類似交易。
(三)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信用狀況良好,履約能力有保證。
三、協議的主要內容
1.建設內容: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欽南區境內投資建設風電項目。
2.項目規模:項目預計總裝機約300MW,其中,200MW的集中式風電和100MW的分散式風電項目。
3.協議金額:預計總投資約14.46億元。
4.定價依據:市場價格。
5.東南粵水電需在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所在地注冊項目公司并開展相關項目前期工作。
6.項目前期工作時限至2021年8月19日。
7.若2021年8月19日24:00前雙方未簽訂正式投資協議,協議自行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8.生效條件: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四、協議履行對公司的影響
1.公司具備豐富的投資建設清潔能源發電項目經驗、先進技術、充足人員、資金保障,具備履行協議的能力。
2.協議履行不影響公司業務的獨立性,公司主要業務不會因履行協議而對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形成依賴。
五、風險提示
1.本次協議為投資合作的框架性協議,本次協議涉及的數量是雙方合作目標,實際情況以未來實際發生為準;該風電項目的實施須報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因此,協議執行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2.本次協議的簽訂不會對公司2020年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
六、其他相關說明
1.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協議的后續進展情況(詳見附件)。
2.協議簽訂前三個月內,公司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情況未發生變動;未來三個月內,公司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無減持計劃。
3.公司將在定期報告中披露本次協議履行的進展情況,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
備查文件:《東南粵水電欽南區風電開發項目投資合作框架協議書》《東南粵水電欽南區風電開發項目補充協議》
特此公告。
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9月22日
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全資子公司簽訂廣西欽南區那思鎮200MW農光互補項目合作框架協議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該協議為合作的框架性協議,該協議涉及的數量是雙方合作目標,實際情況以未來實際發生為準;該農光互補項目的實施須報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因此,協議執行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2.該協議的簽訂不會對公司2020年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
3.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協議的后續進展情況詳見“附件”。
一、協議簽訂概況
1.近日,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東南粵水電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南粵水電”)與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簽訂《粵水電欽南區那思鎮200MW農光互補項目合作框架協議書》。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同意東南粵水電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欽南區那思鎮合面山、上架山、黃羌嶺和前進嶺村一帶投資建設農光互補項目,項目預計總裝機約200MW。根據目前的市場價格,該項目預計總投資約8億元(具體金額以實際裝機容量為準)。東南粵水電將利用自有資金和金融機構貸款等進行投資。
2.該農光互補項目的實施須報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
3.東南粵水電將根據該項目的具體情況,做好可行性研究工作,履行東南粵水電及公司的決策程序。
二、協議對方情況介紹
(一)基本情況
1.交易對方: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
2.區長:胡颎。
3.辦公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欽南區金海灣東大街111號欽南區行政信息中心。
4.公司、東南粵水電與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不存在關聯關系。
(二)最近三年公司未與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發生類似交易。
(三)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信用狀況良好,履約能力有保證。
三、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建設內容: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欽南區那思鎮合面山、上架山、黃羌嶺和前進嶺村一帶投資建設農光互補項目。
(二)項目規模:項目預計總裝機約200MW。
(三)協議金額:預計總投資約8億元(具體金額以實際裝機容量為準)。
(四)定價依據:市場價格。
(五)項目建設規模:項目計劃總投資約8億元(具體金額以實際裝機容量為準),建設200MW農光互補項目。建設內容包括光伏組件、支架、逆變器等設備安裝工程;升壓站變電工程;外送線路工程;配套設施及光伏組件下農業種植。
(六)失效條件:協議自簽訂之日起若12個月內雙方未簽訂正式投資協議,則協議自行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四、協議履行對公司的影響
1.公司具備豐富的投資建設清潔能源發電項目經驗、先進技術、充足人員、資金保障,具備履行協議的能力。
2.協議履行不影響公司業務的獨立性,公司主要業務不會因履行該協議而對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形成依賴。
五、風險提示
1.該協議為合作開發的框架性協議,該協議涉及的數量是雙方合作目標,實際情況以未來實際發生為準;該農光互補項目的實施須報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因此,協議執行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2.該協議的簽訂不會對公司2020年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
六、其他相關說明
1.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協議的后續進展情況(詳見附件)。
2.該協議簽訂前三個月內,公司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情況未發生變動;未來三個月內,公司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無減持計劃。
3.公司將在定期報告中披露該協議書履行的進展情況,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
備查文件:《粵水電欽南區那思鎮200MW農光互補項目合作框架協議書》
特此公告。
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9月22日
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全資子公司簽訂廣西欽南區風電開發項目投資合作框架協議書及補充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協議為投資合作的框架性協議,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次協議涉及的數量是雙方合作目標,實際情況以未來實際發生為準;該風電項目的實施須報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因此,協議執行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2.本次協議的簽訂不會對公司2020年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
3.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協議的后續進展情況詳見“附件”。
一、協議簽訂概況
1.近日,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東南粵水電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南粵水電”)與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簽訂《東南粵水電欽南區風電開發項目投資合作框架協議書》《東南粵水電欽南區風電開發項目補充協議》。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同意東南粵水電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欽南區境內投資建設風力發電項目,項目預計總裝機約300MW,其中,200MW的集中式風電和100MW的分散式風電項目。根據目前的市場價格,該項目預計總投資約14.46億元。東南粵水電將利用自有資金和金融機構貸款等進行投資。
2.該風電項目的實施須報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
3.該項目擬分期進行投資建設,東南粵水電將根據該項目的具體情況,做好各期可行性研究工作,履行東南粵水電及公司的決策程序。
二、協議對方情況介紹
(一)基本情況
1.交易對方: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
2.區長:胡颎。
3.辦公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欽南區金海灣東大街111號欽南區行政信息中心。
4.公司、東南粵水電與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不存在關聯關系。
(二)最近三年公司未與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發生類似交易。
(三)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信用狀況良好,履約能力有保證。
三、協議的主要內容
1.建設內容: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欽南區境內投資建設風電項目。
2.項目規模:項目預計總裝機約300MW,其中,200MW的集中式風電和100MW的分散式風電項目。
3.協議金額:預計總投資約14.46億元。
4.定價依據:市場價格。
5.東南粵水電需在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所在地注冊項目公司并開展相關項目前期工作。
6.項目前期工作時限至2021年8月19日。
7.若2021年8月19日24:00前雙方未簽訂正式投資協議,協議自行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8.生效條件: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四、協議履行對公司的影響
1.公司具備豐富的投資建設清潔能源發電項目經驗、先進技術、充足人員、資金保障,具備履行協議的能力。
2.協議履行不影響公司業務的獨立性,公司主要業務不會因履行協議而對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形成依賴。
五、風險提示
1.本次協議為投資合作的框架性協議,本次協議涉及的數量是雙方合作目標,實際情況以未來實際發生為準;該風電項目的實施須報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因此,協議執行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2.本次協議的簽訂不會對公司2020年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
六、其他相關說明
1.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協議的后續進展情況(詳見附件)。
2.協議簽訂前三個月內,公司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情況未發生變動;未來三個月內,公司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無減持計劃。
3.公司將在定期報告中披露本次協議履行的進展情況,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
備查文件:《東南粵水電欽南區風電開發項目投資合作框架協議書》《東南粵水電欽南區風電開發項目補充協議》
特此公告。
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9月22日
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全資子公司簽訂廣西欽南區那思鎮200MW農光互補項目合作框架協議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該協議為合作的框架性協議,該協議涉及的數量是雙方合作目標,實際情況以未來實際發生為準;該農光互補項目的實施須報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因此,協議執行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2.該協議的簽訂不會對公司2020年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
3.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協議的后續進展情況詳見“附件”。
一、協議簽訂概況
1.近日,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東南粵水電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南粵水電”)與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簽訂《粵水電欽南區那思鎮200MW農光互補項目合作框架協議書》。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同意東南粵水電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欽南區那思鎮合面山、上架山、黃羌嶺和前進嶺村一帶投資建設農光互補項目,項目預計總裝機約200MW。根據目前的市場價格,該項目預計總投資約8億元(具體金額以實際裝機容量為準)。東南粵水電將利用自有資金和金融機構貸款等進行投資。
2.該農光互補項目的實施須報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
3.東南粵水電將根據該項目的具體情況,做好可行性研究工作,履行東南粵水電及公司的決策程序。
二、協議對方情況介紹
(一)基本情況
1.交易對方: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
2.區長:胡颎。
3.辦公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欽南區金海灣東大街111號欽南區行政信息中心。
4.公司、東南粵水電與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不存在關聯關系。
(二)最近三年公司未與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發生類似交易。
(三)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信用狀況良好,履約能力有保證。
三、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建設內容: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欽南區那思鎮合面山、上架山、黃羌嶺和前進嶺村一帶投資建設農光互補項目。
(二)項目規模:項目預計總裝機約200MW。
(三)協議金額:預計總投資約8億元(具體金額以實際裝機容量為準)。
(四)定價依據:市場價格。
(五)項目建設規模:項目計劃總投資約8億元(具體金額以實際裝機容量為準),建設200MW農光互補項目。建設內容包括光伏組件、支架、逆變器等設備安裝工程;升壓站變電工程;外送線路工程;配套設施及光伏組件下農業種植。
(六)失效條件:協議自簽訂之日起若12個月內雙方未簽訂正式投資協議,則協議自行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四、協議履行對公司的影響
1.公司具備豐富的投資建設清潔能源發電項目經驗、先進技術、充足人員、資金保障,具備履行協議的能力。
2.協議履行不影響公司業務的獨立性,公司主要業務不會因履行該協議而對欽州市欽南區人民政府形成依賴。
五、風險提示
1.該協議為合作開發的框架性協議,該協議涉及的數量是雙方合作目標,實際情況以未來實際發生為準;該農光互補項目的實施須報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因此,協議執行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2.該協議的簽訂不會對公司2020年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
六、其他相關說明
1.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協議的后續進展情況(詳見附件)。
2.該協議簽訂前三個月內,公司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情況未發生變動;未來三個月內,公司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無減持計劃。
3.公司將在定期報告中披露該協議書履行的進展情況,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
備查文件:《粵水電欽南區那思鎮200MW農光互補項目合作框架協議書》
特此公告。
廣東水電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