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陽智慧能源集團股份公司發布《關于不再新增對類金融業務的資金投入的承諾公告》。
公告稱,明陽智慧能源集團股份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擬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事 項,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再融資業務若干問題解答》的相關要求,本 公司已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本公司在本次募集資金使用完畢前或募集資金到位 36 個月內,不再新增對 類金融業務的資金投入(包含增資、借款、擔保等各種形式的資金投入類金融業 務)。
公告稱,明陽智慧能源集團股份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擬申請非公開發行股票事 項,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再融資業務若干問題解答》的相關要求,本 公司已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本公司在本次募集資金使用完畢前或募集資金到位 36 個月內,不再新增對 類金融業務的資金投入(包含增資、借款、擔保等各種形式的資金投入類金融業 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