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月起,在確保全年保障小時數不變的前提下,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區風電項目月度保障小時數改由風電企業自行分解,為協助風電企業更好地開展相關工作,根據部分風電企業來電咨詢或關注問題,冀北電力交易中心統一匯總整理發布,供風電企業參考使用。
Q
問題1:如何計算風電項目發電利用小時數?
A
發電機組年利用小時數就是發電機組實際發電量折合為額定容量的運行小時數,即為風電場實際發電量(萬千瓦時或兆瓦時)除以風電場裝機容量(萬千瓦或兆瓦)。由于大部分風電場分多期開發建設,需分別統計每期項目的發電利用小時數。
示例:某風電場裝機9.9萬千瓦(99兆瓦),分兩期建設,每期裝機4.95萬千瓦(49.5兆瓦)。當月一期、二期發電量分別為1000萬千瓦時(10000兆瓦時)、950萬千瓦時(9500兆瓦時),由此計算當月一期、二期發電利用小時數分別為1000萬千瓦時/4.95萬千瓦=202小時、950萬千瓦時/4.95萬千瓦=192小時。
Q
問題2:同一風電場或同一注冊公司名下有多個風電結算單元,是否每個結算單元都可以單獨填報?
A
考慮到同一風電場不同期次項目的發電設備、資源等情況不盡相同,為更切合實際,允許同一風電場或同一注冊公司名下不同結算單元根據其運行實際情況分別填報月度保障小時數。事實上,風電企業登錄冀北交易平臺月度分解小時數填報界面,對于不同期次項目或結算單元沒有任何限制,每個結算單元都可以單獨填報。
Q
問題3:風電企業發現填報發電小時數折算的發電量與實際結算上網電量存在偏差,是怎么回事?
A
這屬于正常情況。實際結算中需考慮廠用電,發電量減去場用電(部分自建線路的企業還需要扣減線損)后得到上網電量,目前統一采用近年張家口地區所有風電場平均廠用電率2.38%(2019年各類交易公告均有提示)。風電企業填報月度風電保障小時數后,預估當月保障收購上網電量=當月保障小時數×裝機容量×(1-廠用電率)。實際上網電量與預估保障電量之差視為市場化電量。
特別提示:計算中要注意四舍五入等取整操作,相關結果為近似參考值。
Q
問題4:月度保障小時數最晚何時上報?
A
為提高保障小時數填報的準確性,風電企業可以在月底上報各風電結算單元當月保障小時數,即2月底上報2月份保障小時數,以此類推。為此,風電企業需在每月最后一天(非工作日也可以)下午17時前完成相關工作,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無法上報。
Q
問題5:月末忘記填報保障小時數如何解決?
A
目前冀北交易平臺相關功能已由系統自動處理,月中系統自動開放、月末系統自動關閉,期間沒有人工操作環節,月末忘記填報將無法再操作。為確保相關工作順利進行,一是每月末冀北交易中心會提示相關單位進行填報,請各單位關注冀北電力交易中心微信公眾號,及時獲取相關信息;二是請各單位作為一項例行工作予以執行,如月末為非工作日不能填報,可以提前至工作日進行填報;三是如各單位逾期沒有填報,交易平臺自動將上月已填報保障小時數作為本月的保障小時數,盡可能減少各單位忘記填報帶來的不便。
特別提示:需要特別提醒的是,首次結算的項目需在結算當月月末填報保障小時數,否則當月保障小時將按0處理。
Q
問題6:月度保障小時數填報錯誤怎么處理?
A
目前相關業務流程由交易平臺自動處理,沒有人工交互環節,保障小時數填報錯誤無法追溯。為減少操作錯誤,一是經辦人員需要提升工作責任心和工作質量,確保填報數據準確可靠;二是交易平臺設置了二次確認環節,填報保障小時數提交前,系統會彈出對話框要求再次確認,屆時填報人員需再次核對,減少人為誤操作。
特別提示,部分風電企業因同一注冊公司或同一風電場的結算單元較多,操作時需要逐個核對確認,確保每個結算單元均已填報并數據無誤后方可確認提交。
Q
問題7:填報月度保障小時數需考慮哪些因素?
A
需要重點考慮以下因素,一是月度實際發電情況,由于月底填報當月保障小時數,該因素可以確定;二是本月參與交易的情況,由于月初已發布本月交易達成情況,該因素可以確定;三是上月欠發交易電量的情況,上月交易欠發電量可以由上月結算單數據計算得出,該因素可以確定。考慮以上因素后,月度保障小時數便基本可以確定。
示例:本月發電小時數預估為200小時,上月欠發交易電量折算發電小時數20小時,本月參加交易電量折算發電小時數30小時,保障小時數該如何填報?
由于上月欠發電量優先結算,本月可納入保障小時數的電量上限為(200-20)=180小時;欠發電量清算后,結算順序依次為保障性電量、交易電量,如果本月需完成交易電量結算,則保障小時數可設定為(180-30)=150小時;本月也可以結算部分交易電量,則保障小時數可以設定為150小時~180小時之間,剩余部分可作為下月欠發電量進行考慮。
如果保障小時設置較為樂觀如200小時,由于欠發電量優先結算,實際結算保障小時數為180小時,將導致有20小時保障小時數無法追溯,由此造成損失將由發電企業自行承擔。
如果保障小時數設置較為保守如120小時,實際結算時將會出現超發電量,超發電量為200(發電小時)-20(欠發)-120(保障)-30(交易)=30小時,超發電量將按照強制結算電價統一進行結算。
Q
問題8:項目逐月分解的保障小時數已達到年度保障小時數,后續月份電量如何結算?
A
當年各項目累計的保障小時數達到年度保障小時數之后,后續月份上網電量部分均視同市場化電量。如參與市場化交易,對應電量按照交易價格進行結算;如未參與市場化交易,對應電量按照強制結算電價。
特別提示:要特別注意臨近年底,項目大都達到或超過年度保障小時數,將會出現市場化電量供給大于需求的狀況,年底扎堆交易容易導致交易價格持續走低。風電企業應根據實際自身運行情況,統籌全年交易安排,逐月合理參與市場化交易,防范交易價格偏低造成的損失。
Q
問題9:強制結算電價是否會變化?
A
通常每月組織交易時,交易公告會發布本交易周期內強制結算電價情況,請各發電企業進行關注并記錄。2019年全年強制結算電價執行同一價格。
Q
問題1:如何計算風電項目發電利用小時數?
A
發電機組年利用小時數就是發電機組實際發電量折合為額定容量的運行小時數,即為風電場實際發電量(萬千瓦時或兆瓦時)除以風電場裝機容量(萬千瓦或兆瓦)。由于大部分風電場分多期開發建設,需分別統計每期項目的發電利用小時數。
示例:某風電場裝機9.9萬千瓦(99兆瓦),分兩期建設,每期裝機4.95萬千瓦(49.5兆瓦)。當月一期、二期發電量分別為1000萬千瓦時(10000兆瓦時)、950萬千瓦時(9500兆瓦時),由此計算當月一期、二期發電利用小時數分別為1000萬千瓦時/4.95萬千瓦=202小時、950萬千瓦時/4.95萬千瓦=192小時。
Q
問題2:同一風電場或同一注冊公司名下有多個風電結算單元,是否每個結算單元都可以單獨填報?
A
考慮到同一風電場不同期次項目的發電設備、資源等情況不盡相同,為更切合實際,允許同一風電場或同一注冊公司名下不同結算單元根據其運行實際情況分別填報月度保障小時數。事實上,風電企業登錄冀北交易平臺月度分解小時數填報界面,對于不同期次項目或結算單元沒有任何限制,每個結算單元都可以單獨填報。
Q
問題3:風電企業發現填報發電小時數折算的發電量與實際結算上網電量存在偏差,是怎么回事?
A
這屬于正常情況。實際結算中需考慮廠用電,發電量減去場用電(部分自建線路的企業還需要扣減線損)后得到上網電量,目前統一采用近年張家口地區所有風電場平均廠用電率2.38%(2019年各類交易公告均有提示)。風電企業填報月度風電保障小時數后,預估當月保障收購上網電量=當月保障小時數×裝機容量×(1-廠用電率)。實際上網電量與預估保障電量之差視為市場化電量。
特別提示:計算中要注意四舍五入等取整操作,相關結果為近似參考值。
Q
問題4:月度保障小時數最晚何時上報?
A
為提高保障小時數填報的準確性,風電企業可以在月底上報各風電結算單元當月保障小時數,即2月底上報2月份保障小時數,以此類推。為此,風電企業需在每月最后一天(非工作日也可以)下午17時前完成相關工作,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無法上報。
Q
問題5:月末忘記填報保障小時數如何解決?
A
目前冀北交易平臺相關功能已由系統自動處理,月中系統自動開放、月末系統自動關閉,期間沒有人工操作環節,月末忘記填報將無法再操作。為確保相關工作順利進行,一是每月末冀北交易中心會提示相關單位進行填報,請各單位關注冀北電力交易中心微信公眾號,及時獲取相關信息;二是請各單位作為一項例行工作予以執行,如月末為非工作日不能填報,可以提前至工作日進行填報;三是如各單位逾期沒有填報,交易平臺自動將上月已填報保障小時數作為本月的保障小時數,盡可能減少各單位忘記填報帶來的不便。
特別提示:需要特別提醒的是,首次結算的項目需在結算當月月末填報保障小時數,否則當月保障小時將按0處理。
Q
問題6:月度保障小時數填報錯誤怎么處理?
A
目前相關業務流程由交易平臺自動處理,沒有人工交互環節,保障小時數填報錯誤無法追溯。為減少操作錯誤,一是經辦人員需要提升工作責任心和工作質量,確保填報數據準確可靠;二是交易平臺設置了二次確認環節,填報保障小時數提交前,系統會彈出對話框要求再次確認,屆時填報人員需再次核對,減少人為誤操作。
特別提示,部分風電企業因同一注冊公司或同一風電場的結算單元較多,操作時需要逐個核對確認,確保每個結算單元均已填報并數據無誤后方可確認提交。
Q
問題7:填報月度保障小時數需考慮哪些因素?
A
需要重點考慮以下因素,一是月度實際發電情況,由于月底填報當月保障小時數,該因素可以確定;二是本月參與交易的情況,由于月初已發布本月交易達成情況,該因素可以確定;三是上月欠發交易電量的情況,上月交易欠發電量可以由上月結算單數據計算得出,該因素可以確定。考慮以上因素后,月度保障小時數便基本可以確定。
示例:本月發電小時數預估為200小時,上月欠發交易電量折算發電小時數20小時,本月參加交易電量折算發電小時數30小時,保障小時數該如何填報?
由于上月欠發電量優先結算,本月可納入保障小時數的電量上限為(200-20)=180小時;欠發電量清算后,結算順序依次為保障性電量、交易電量,如果本月需完成交易電量結算,則保障小時數可設定為(180-30)=150小時;本月也可以結算部分交易電量,則保障小時數可以設定為150小時~180小時之間,剩余部分可作為下月欠發電量進行考慮。
如果保障小時設置較為樂觀如200小時,由于欠發電量優先結算,實際結算保障小時數為180小時,將導致有20小時保障小時數無法追溯,由此造成損失將由發電企業自行承擔。
如果保障小時數設置較為保守如120小時,實際結算時將會出現超發電量,超發電量為200(發電小時)-20(欠發)-120(保障)-30(交易)=30小時,超發電量將按照強制結算電價統一進行結算。
Q
問題8:項目逐月分解的保障小時數已達到年度保障小時數,后續月份電量如何結算?
A
當年各項目累計的保障小時數達到年度保障小時數之后,后續月份上網電量部分均視同市場化電量。如參與市場化交易,對應電量按照交易價格進行結算;如未參與市場化交易,對應電量按照強制結算電價。
特別提示:要特別注意臨近年底,項目大都達到或超過年度保障小時數,將會出現市場化電量供給大于需求的狀況,年底扎堆交易容易導致交易價格持續走低。風電企業應根據實際自身運行情況,統籌全年交易安排,逐月合理參與市場化交易,防范交易價格偏低造成的損失。
Q
問題9:強制結算電價是否會變化?
A
通常每月組織交易時,交易公告會發布本交易周期內強制結算電價情況,請各發電企業進行關注并記錄。2019年全年強制結算電價執行同一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