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廣東粵電湛江新寮海上風電項目已由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批準建設(湛發改能函7號),項目業主為廣東粵電曲界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業主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招標人為廣東粵電曲界風力發電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廣東粵電湛江新寮海上風電項目
(2)招標項目名稱:廣東粵電湛江新寮海上風電項目EP標段
招標編號:0722-197FE1722GDF
(3)建設地點:廣東省湛江市徐聞縣新寮島以東海面
(4)工程概況:廣東粵電湛江新寮海上風電項目規劃裝機容量為203.5MW,計劃安裝單機容量5MW或以上的海上風力發電機組,同時配套建設1座220kV海上升壓站,陸地集控中心在廣東粵電湛江外羅海上項目陸上集控中心中擴建。風電機組發出的電能通過8回35kV集電海底海纜接入海上升壓站,升壓后通過1回220kV海底電纜輸送到陸上集控中心。
(5)招標條件:本項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基于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招標人需求進行招標。
(6)承包方式:本項目采用EP+PC的建設方式(即將項目分為EP、PC兩個標段,由EP標段承包人、PC標段承包人共同協作的交鑰匙工程承包模式。EP段承包人、PC段承包人和發包人將共同簽署《責任承擔協議書》,以明確各方在整個項目中的配合義務和責任承擔)。本次招標標段為EP部分(具體承包內容詳見第五章 發包人要求),合同總費用(合同不含稅價不變,法定增值稅隨國家稅率調整而調整)包括:設備材料費、人工費、設計費、保險費、運輸費、技術服務費、差旅費、進口設備和材料在進口環節的各種稅費等一切費用,承包人食宿自理。
(7)工期:本項目初步設計收口完成為2020年1月23日,海上升壓站受電調試完成為2021年7月23日,首臺風機并網完成為2021年8月13日,全部風機并網發電完成為2021年11月2。具體詳見第五章 發包人要求。
(8)資金來源:本項目投資方為廣東粵電曲界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出資比例100%,其中資本金比例為20%,其余80%的資金為銀行貸款。
2.2招標范圍:
投標人必須對招標范圍內的全部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只對部分內容投標;如有重大缺漏,將導致投標被否決。
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并以其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的企業法人,應具備在其合法的營業范圍內履行民事責任能力。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同一標段投標,否則投標均無效。
(2)投標人應具有如下(a)和(b)資質:
(a)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風力發電)專業甲級資質。
(b)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或工程勘察專業甲級資質。
(3)擬擔任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應同時滿足如下要求:
(a)具備高級(或以上)職稱或注冊在該單位的設計類(如有劃分等級的要求一級)執業資格;
(b)至少擔任過1個發電工程EP或EPC項目的項目副經理職務或以上職務的工作經歷。(提供任命書或其它證明材料)
(4)投標人必須具有良好的財務能力,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目前沒有被處以責令停業、投標人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2016至20度均盈利(須提供2016至20度經會計事務所審計的審計報告(必須包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業績要求
投標人應具有如下業績之一:
(a)投標人應具有不少于1項海上風電項目主體工程EP或EPC承包合同業績;
(b)投標人應具有不少于1項獨立承擔的海上風電項目主體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業績。
注:投標人所提供的業績應是投標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術支持方的;投標人至少應當提供合同協議書、能清晰顯示合同承包范圍的合同資料、投運證明(或用戶證明,若工程已投運)。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項目符合本公告第3條資格要求的投標申請人,按本招標公告要求辦理報名等相關手續,否則投標報名無效。具體安排和流程如下:
4.1.1、招標公告日期及投標報名的安排:
公告日期:2019年7月1-2019年7月2。
投標報名:2019年7月2-2019年7月29:30-11:30,14:00-16:00(北京,節假日除外)
本招標項目廣東粵電湛江新寮海上風電項目已由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批準建設(湛發改能函7號),項目業主為廣東粵電曲界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業主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招標人為廣東粵電曲界風力發電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廣東粵電湛江新寮海上風電項目
(2)招標項目名稱:廣東粵電湛江新寮海上風電項目EP標段
招標編號:0722-197FE1722GDF
(3)建設地點:廣東省湛江市徐聞縣新寮島以東海面
(4)工程概況:廣東粵電湛江新寮海上風電項目規劃裝機容量為203.5MW,計劃安裝單機容量5MW或以上的海上風力發電機組,同時配套建設1座220kV海上升壓站,陸地集控中心在廣東粵電湛江外羅海上項目陸上集控中心中擴建。風電機組發出的電能通過8回35kV集電海底海纜接入海上升壓站,升壓后通過1回220kV海底電纜輸送到陸上集控中心。
(5)招標條件:本項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基于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招標人需求進行招標。
(6)承包方式:本項目采用EP+PC的建設方式(即將項目分為EP、PC兩個標段,由EP標段承包人、PC標段承包人共同協作的交鑰匙工程承包模式。EP段承包人、PC段承包人和發包人將共同簽署《責任承擔協議書》,以明確各方在整個項目中的配合義務和責任承擔)。本次招標標段為EP部分(具體承包內容詳見第五章 發包人要求),合同總費用(合同不含稅價不變,法定增值稅隨國家稅率調整而調整)包括:設備材料費、人工費、設計費、保險費、運輸費、技術服務費、差旅費、進口設備和材料在進口環節的各種稅費等一切費用,承包人食宿自理。
(7)工期:本項目初步設計收口完成為2020年1月23日,海上升壓站受電調試完成為2021年7月23日,首臺風機并網完成為2021年8月13日,全部風機并網發電完成為2021年11月2。具體詳見第五章 發包人要求。
(8)資金來源:本項目投資方為廣東粵電曲界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出資比例100%,其中資本金比例為20%,其余80%的資金為銀行貸款。
2.2招標范圍:

投標人必須對招標范圍內的全部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只對部分內容投標;如有重大缺漏,將導致投標被否決。
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并以其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的企業法人,應具備在其合法的營業范圍內履行民事責任能力。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同一標段投標,否則投標均無效。
(2)投標人應具有如下(a)和(b)資質:
(a)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風力發電)專業甲級資質。
(b)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或工程勘察專業甲級資質。
(3)擬擔任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應同時滿足如下要求:
(a)具備高級(或以上)職稱或注冊在該單位的設計類(如有劃分等級的要求一級)執業資格;
(b)至少擔任過1個發電工程EP或EPC項目的項目副經理職務或以上職務的工作經歷。(提供任命書或其它證明材料)
(4)投標人必須具有良好的財務能力,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目前沒有被處以責令停業、投標人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2016至20度均盈利(須提供2016至20度經會計事務所審計的審計報告(必須包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業績要求
投標人應具有如下業績之一:
(a)投標人應具有不少于1項海上風電項目主體工程EP或EPC承包合同業績;
(b)投標人應具有不少于1項獨立承擔的海上風電項目主體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業績。
注:投標人所提供的業績應是投標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術支持方的;投標人至少應當提供合同協議書、能清晰顯示合同承包范圍的合同資料、投運證明(或用戶證明,若工程已投運)。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項目符合本公告第3條資格要求的投標申請人,按本招標公告要求辦理報名等相關手續,否則投標報名無效。具體安排和流程如下:
4.1.1、招標公告日期及投標報名的安排:
公告日期:2019年7月1-2019年7月2。
投標報名:2019年7月2-2019年7月29:30-11:30,14:00-16:00(北京,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