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1+3+3+改革開放”的工作部署。嚴格落實《自治州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重點工作任務,控制 煤炭消費總量,加大清潔能源替代,推進電代煤工作,節能減排成效顯著。
一、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實行煤炭總量控制,減少煤炭消費總量”要求,能源消耗總量為327.39萬噸標準煤,單位GDP能耗1.067噸標準煤每萬元,較往年下降5.93%。
二、清潔能源替代
一是制定了《博州2017年過渡期風電清潔供暖實施方案》、《博州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實施方案》、《博州“十三五”電動汽車及充電設施發展規劃》、《自治州電氣化工作任務分解方案》等,促進博州地區清潔能源消納和煤炭減量替代。二是推進清潔能源電力建設,著力研究區域能源轉換,明確產業發展布局。有序分布式發展風能發電、光伏發電、水能發電項目。博州地方電廠總裝機容量96.281萬千瓦,其中:風力發電44.55萬千瓦,光伏發電49萬千瓦,水力發電2.731萬千瓦,清潔電力裝機容量占比達100%,新能源電力裝機容量占比達97.16%。實現在運電動公交車、區間車共242輛。三是全州清潔能源限電率保持在6-10%之間,較上年同期下降近67%。推進五臺工業園區12萬平方米風電清潔供暖項目,有效緩解五臺工業園區的生態環境壓力,緩解轄區供熱局限困境。四是西氣東輸精河壓氣站電加壓項目、隧道鉆探等工業領域電能替代項目穩步推進,在全疆起到示范作用。五是積極發揮湖北援博作用。先后從湖北省引進了九州方圓、東貝節能、豐華光伏、三峽新能源光電等光電企業項目。同時積極與湖北對接,增加電力援疆力度,爭取疆電外送電量8億千瓦時。六是積極推進新能源消納能力。通過實施電采暖、電化博州、推進清潔能源企業參與直購電試點等措施,提高新能源消納能力,全州清潔能源產能利用率由55-65%提升至目前的70-85%。
三、推進電代煤工作
按照《自治州電氣化工作任務分解方案》要求,全面實施“電氣化博州”行動。一是穩步推進清潔供暖代替燃煤供熱。2018年,全州新增電采暖項目120個,2929戶,面積約35萬平方米,同比增長261.52%,本年實現煤炭消費減量3920噸。主要涉及居民建筑、城區公共建筑、幼兒園、學校、便民警務站、公交車站臺、農村村級陣地等。全州電采暖面積共計達到60萬平方米。其中,博樂市37.3萬平方米,阿拉山口市0.9萬平方米,精河縣3.3萬平方米,溫泉縣14萬平方米,賽里木湖風景名勝區4.5萬平方米。累計實現煤炭消費減量24000噸。二是開展采暖季電采暖市場化交易結算核查工作,對采暖期內的電采暖用戶的交易結算進行核查,確保自治區出臺的電采暖用電交易電價落實到位。三是降低用電企業用電成本,提升發電企業外輸能力。全州16家用電企業參與自治區“直購電”試點,交易電量2.85億度,減少用電支出2637萬元。四是積極推動疆電“外送”。爭取“疆電入鄂”計劃電量指標,緩解“棄電”壓力,全州發電企業限電率保持在10%以下。
四、減排工作成效顯著
多方施策,大力推進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加強污染聯防聯治,提高環境監管能力,推進重點行業企業脫硫脫硝除塵設施改造,抓好結構減排,強化工程減排,深化管理減排,嚴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加大排污企業執法力度,嚴厲整治、打擊違法排污行為。2018年完成大氣污染物減排任務企業14家,預計實現二氧化硫減排量875.84噸,氮氧化物減排量339.61噸。
一是強化供熱行業監管。2018年4月10日,制定印發了《關于印發自治州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辦發〔2018〕31號),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治理達標排放,落實各項減排任務。完成陽光熱力、騰博熱力、中糧屯河等8家企業管理減排,削減二氧化硫728.03噸,氮氧化物24.19噸。二是淘汰落后產能及分散供熱。擴大集中供熱面積,取代分散供熱鍋爐博新熱力及建宏設備安裝公司2家分散供熱,削減二氧化硫147.8噸,氮氧化物44.03噸。三是強化重點企業排放監管。轄區內水泥熟料工業供熱行業3家,2018年,實現氮氧化物削減量271.38噸。
一、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實行煤炭總量控制,減少煤炭消費總量”要求,能源消耗總量為327.39萬噸標準煤,單位GDP能耗1.067噸標準煤每萬元,較往年下降5.93%。
二、清潔能源替代
一是制定了《博州2017年過渡期風電清潔供暖實施方案》、《博州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實施方案》、《博州“十三五”電動汽車及充電設施發展規劃》、《自治州電氣化工作任務分解方案》等,促進博州地區清潔能源消納和煤炭減量替代。二是推進清潔能源電力建設,著力研究區域能源轉換,明確產業發展布局。有序分布式發展風能發電、光伏發電、水能發電項目。博州地方電廠總裝機容量96.281萬千瓦,其中:風力發電44.55萬千瓦,光伏發電49萬千瓦,水力發電2.731萬千瓦,清潔電力裝機容量占比達100%,新能源電力裝機容量占比達97.16%。實現在運電動公交車、區間車共242輛。三是全州清潔能源限電率保持在6-10%之間,較上年同期下降近67%。推進五臺工業園區12萬平方米風電清潔供暖項目,有效緩解五臺工業園區的生態環境壓力,緩解轄區供熱局限困境。四是西氣東輸精河壓氣站電加壓項目、隧道鉆探等工業領域電能替代項目穩步推進,在全疆起到示范作用。五是積極發揮湖北援博作用。先后從湖北省引進了九州方圓、東貝節能、豐華光伏、三峽新能源光電等光電企業項目。同時積極與湖北對接,增加電力援疆力度,爭取疆電外送電量8億千瓦時。六是積極推進新能源消納能力。通過實施電采暖、電化博州、推進清潔能源企業參與直購電試點等措施,提高新能源消納能力,全州清潔能源產能利用率由55-65%提升至目前的70-85%。
三、推進電代煤工作
按照《自治州電氣化工作任務分解方案》要求,全面實施“電氣化博州”行動。一是穩步推進清潔供暖代替燃煤供熱。2018年,全州新增電采暖項目120個,2929戶,面積約35萬平方米,同比增長261.52%,本年實現煤炭消費減量3920噸。主要涉及居民建筑、城區公共建筑、幼兒園、學校、便民警務站、公交車站臺、農村村級陣地等。全州電采暖面積共計達到60萬平方米。其中,博樂市37.3萬平方米,阿拉山口市0.9萬平方米,精河縣3.3萬平方米,溫泉縣14萬平方米,賽里木湖風景名勝區4.5萬平方米。累計實現煤炭消費減量24000噸。二是開展采暖季電采暖市場化交易結算核查工作,對采暖期內的電采暖用戶的交易結算進行核查,確保自治區出臺的電采暖用電交易電價落實到位。三是降低用電企業用電成本,提升發電企業外輸能力。全州16家用電企業參與自治區“直購電”試點,交易電量2.85億度,減少用電支出2637萬元。四是積極推動疆電“外送”。爭取“疆電入鄂”計劃電量指標,緩解“棄電”壓力,全州發電企業限電率保持在10%以下。
四、減排工作成效顯著
多方施策,大力推進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加強污染聯防聯治,提高環境監管能力,推進重點行業企業脫硫脫硝除塵設施改造,抓好結構減排,強化工程減排,深化管理減排,嚴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加大排污企業執法力度,嚴厲整治、打擊違法排污行為。2018年完成大氣污染物減排任務企業14家,預計實現二氧化硫減排量875.84噸,氮氧化物減排量339.61噸。
一是強化供熱行業監管。2018年4月10日,制定印發了《關于印發自治州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辦發〔2018〕31號),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治理達標排放,落實各項減排任務。完成陽光熱力、騰博熱力、中糧屯河等8家企業管理減排,削減二氧化硫728.03噸,氮氧化物24.19噸。二是淘汰落后產能及分散供熱。擴大集中供熱面積,取代分散供熱鍋爐博新熱力及建宏設備安裝公司2家分散供熱,削減二氧化硫147.8噸,氮氧化物44.03噸。三是強化重點企業排放監管。轄區內水泥熟料工業供熱行業3家,2018年,實現氮氧化物削減量271.38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