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運城市2018年冬季取暖“煤改氣”“煤改電”行動方案的通知!
運政辦發〔2018〕3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運城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單位:
《運城市2018年冬季取暖“煤改氣”“煤改電”行動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6月1日
改造方式
(一)“煤改氣”。
“煤改氣”工程在燃氣管網覆蓋到的區域進行改造,改造方式可以單戶采暖,供暖設備主要采用壁掛爐的方式進行;也可采用燃氣鍋爐替代燃煤鍋爐以集中供熱的方式進行。
實施“煤改氣”供熱改造的供氣企業必須主體合法,依法合規經營,持有《燃氣經營許可證》,具有安全服務保障能力。
(二)“煤改電”。
結合各縣(市、區)實際和不同方式技術經濟特點,科學選擇采暖“煤改電”改造方式:
1.空氣源熱泵:是一種利用壓縮制冷循環工作原理,以環境空氣為冷(熱)源制取冷(熱)風或者冷(熱)水的溫度調節設備。
2.蓄能式電暖器:是一種利用夜間低谷電完成電熱轉換,在采暖的同時將剩余熱能貯存在特制蓄熱材料內,白天峰電時段將貯存熱能均勻釋放的采暖設備。
3.蓄能式發熱電纜:是一種以電力為熱源、發熱電纜為發熱體,將電能轉換為熱能,通過地面以低溫輻射形式把熱能均勻釋放到室內且兼具蓄熱功能的采暖系統。
4.其他高效節能環保電采暖設備(如碳晶發熱板、石墨烯電暖氣、電壁掛爐、電鍋爐等)。
補貼政策
按照政府補貼、用戶自籌方式解決“煤改氣”“煤改電”工程資金。政府補貼資金原則上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為主,市政府根據各縣(市、區)實際任務情況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
(一)“煤改氣”“煤改電”用戶改造補貼。
對完成“煤改氣”采暖改造的用戶,市級資金給予一次性改造補貼2000元;對完成“煤改電”采暖改造的用戶,市級資金給予一次性改造補貼2000元,取暖季執行居民用戶電采暖用電峰谷分時電價(峰段:8:00-20:00,電價0.497元;谷段:20:00-次日8:00,電價0.2802元)。
各縣(市、區)根據自身情況制定本行政區內“煤改氣”“煤改電”改造補貼政策。
(二)其他清潔取暖方式改造補貼。
鼓勵和支持采取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和其他高效節能環保電采暖設備。對符合大氣污染防治要求、環保部門認定的清潔取暖改造方式,市、縣兩級政府給予一定改造資金補助。
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階段(6月10日前)。
市政府制定運城市冬季取暖“煤改氣”“煤改電”行動方案,各縣(市、區)根據市級方案,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制定本行政區具體行動方案。
(二)改造實施階段(6月10日-10月15日)。
具體開展冬季取暖“煤改氣”“煤改電”工作,要求在10月15日前完成改造任務,具備通氣、通電條件。
(三)工程驗收階段(10月15日-10月31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煤改氣”“煤改電”工程進行驗收。市住建局、市經信委加大對驗收工作的督促指導力度,市環保局組織第三方機構進行評估。市政府將對沒有完成任務的縣(市、區)依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