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廣元印發《廣元市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實施方案(2018—2020年)》。全文如下:
廣元市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實施方案
(2018—2020年)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藍天保衛戰要求,根據《四川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實施方案(2018—2020年)》,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與目標
(一)總體要求。以進一步提升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突出重點,實施源頭削減、過程防控、末端治理的全過程防治措施。嚴格執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氣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51/2377-2017),全面加強工業源、交通源、生活源、農業源等領域減排,推進實施一批重點減排工程。強化新增污染物控制,嚴格固定源排污許可,加強監測監控和執法監管,建立VOCs污染防治長效機制。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全面完成重點行業VOCs污染整治,基本建成VOCs監測、監控、預警和應急體系,VOCs污染防治長效管理機制有效運行。推進VOCs與氮氧化物(NOx)協同減排,全市VOCs排放總量下降7.3%,重點工程減排VOCs達到1850噸。
二、主要任務
(一)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
1.加快推進“散亂污”企業整治。全面開展涉VOCs排放的“散亂污”企業排查工作,建立管理臺賬,實施分類處置。列入淘汰類的,依法依規予以取締,做到“兩斷三清”,即斷水、斷電,清除原料、清除產品、清除設備;列入搬遷改造、升級改造類企業,按照發展規模化、現代化產業原則,制定改造提升方案,落實時間表和責任人;對“散亂污”企業集群,制定整改方案,統一標準要求,并向社會公開,同步推進區域環境綜合整治和企業升級改造。實行網格化管理,建立由鄉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為“網格長”的監管制度,明確網格監管員,落實排查和整改責任。2018年底前完成涉VOCs“散亂污”企業排查工作,建立管理臺賬,依法依規完成清理整頓工作。
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境保護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提高VOCs排放重點行業環保準入門檻,嚴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嚴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高VOCs排放建設項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業企業要入園區。未納入國家《石化產業規劃布局方案》的新建煉化項目一律不得建設。嚴格涉VOCs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新增VOCs排放量實行區域(縣區、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內等量替代或倍量削減替代,環境空氣質量未達標的縣區,建設項目新增VOCs排放的,實行2倍削減量替代,達標縣區實行1倍削減量替代,并將替代方案落實到企業排污許可證中,納入環境執法管理。新、改、擴建涉VOCs排放項目,應從源頭加強控制,使用低(無)VOCs含量的原輔材料,加強廢氣收集,安裝高效治理設施,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境保護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3.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各縣區、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應加大工業企業生產季節性調控力度,充分考慮行業產能利用率、生產工藝特點以及污染排放情況等,在夏季和秋冬季,分別針對環境空氣中臭氧(O3)和細顆粒物(PM2.5)濃度變化提出行業錯峰生產要求,引導企業合理安排生產工期,降低對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企業要制定錯峰生產計劃,依法依規落實到企業排污許可證和應急預案中。冬季重點對產生芳香烴的行業實施調控。
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境保護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二)加快實施工業源VOCs污染防治。
加強全過程控制,推廣使用低(無)VOCs含量的原輔材料和生產工藝、設備。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應當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無法密閉的,應當采取措施減少廢氣排放。依法依規設置排放口,建立臺賬,記錄VOCs產生、收集、處理、排放等情況。
1.全面實施石化行業VOCs達標排放。重點對我市現有的油氣勘探、油氣開采、油氣集輸、天然氣凈化、天然氣加工等行業開展達標排放改造,確保穩定達標。2020年,全市石化生產行業VOCs排放量比2015年減少40%以上。
對需要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的企業,建立健全LDAR管理制度及信息管理平臺,重點加強攪拌器、泵、壓縮機等動密封點以及低點導淋、取樣口、高點放空、液位計、儀表連接件等靜密封點的泄漏管理。
嚴格控制儲存、裝卸損失。揮發性有機液體儲存優先采用壓力罐、低溫罐、高效密封的浮頂罐。有機液體裝卸必須采取全密閉底部裝載、頂部浸沒式裝載等方式,汽油、航空汽油、石腦油、煤油等高揮發性有機液體和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毒有害物質的裝卸過程采取高效油氣回收措施,使用配備具有油氣回收接口的車船。
強化廢水處理系統等逸散廢氣收集治理。廢水集輸、儲存、處理處置過程中的集水井(池)、調節池、隔油池、氣浮池、濃縮池等高濃度VOCs的逸散環節應采用密閉收集措施,并采取回收利用措施,難以利用的應安裝高效治理設施;在生化池、沉淀池等低濃度VOCs的逸散環節需采用密閉工藝并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禁止稀釋排放。
加強有組織工藝廢氣治理。工藝弛放氣、酸性水罐工藝尾氣等含高濃度VOCs的工藝廢氣優先回收利用,對難以利用的,應送火炬系統,或采用催化焚燒、熱力焚燒等銷毀措施。氧化尾氣、重整催化劑再生尾氣等含低濃度VOCs的工藝廢氣需采用催化焚燒、熱力焚燒等銷毀措施。
加強非正常工況排放控制。在確保安全前提下,非正常工況排放的有機廢氣應送火炬系統處理,禁止熄滅火炬長明燈。無火炬系統的,應采用冷凝、吸收、吸附等處理措施。加強操作管理,減少非計劃停車及事故發生頻次;對事故工況,企業應開展事后評估并及時向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加快推進化工行業VOCs綜合治理。加大有機化學原料制造、農藥制造、醫藥化工、涂料油墨顏料制造、化學纖維制造、橡膠和塑料制品制造、煤化工(含現代煤化工、煉焦、合成氨等)等化工行業VOCs整治力度,實施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達標排放。兼顧解決惡臭、有毒有害等民生環境問題。到2020年,化工行業VOCs排放量比2015年減少30%以上。
推廣低VOCs含量、低反應活性的原輔材料和產品。以減少苯、甲苯、二甲苯、二甲基甲酰胺等溶劑和助劑的使用為重點,實施原料替代。農藥行業加快水相合成、生物酶法拆分等技術推廣。醫藥行業鼓勵企業使用低VOCs含量或低反應活性的溶劑、溶媒,大力發展清潔、高效的綠色環保產品。
參照石化行業VOCs治理任務要求,全面推進化工企業設備動靜密封點、儲存、裝卸、廢水系統、有組織工藝廢氣和非正常工況等源項整治。現代煤化工行業、連續密閉生產的化工企業全面實施LDAR,制藥、農藥、煉焦、涂料、油墨、膠黏劑、染料等行業逐步推廣LDAR工作。
加強無組織廢氣排放控制,含VOCs物料的儲存、輸送、投料、卸料、涉及VOCs物料的生產及含VOCs產品分裝等過程應密閉操作。反應尾氣、蒸餾裝置不凝尾氣等工藝排氣,工藝容器的置換氣、吹掃氣、抽真空排氣等應進行收集治理。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3.加大工業涂裝VOCs治理力度。通過采取低揮發性涂料替代、提高涂著效率、深化末端治理等綜合措施,全面推進汽車、木質家具、船舶、工程機械、鋼結構、卷材等工業涂裝揮發性有機物減排控制,達標排放。加強其他交通設備、電子、家用電器制造等工業涂裝VOCs排放控制,力爭2018年底前完成工業涂裝VOCs治理。到2020年,全市工業涂裝VOCs排放量比2015年減少20%以上。
(1)汽車制造行業。推進整車制造、改裝汽車制造、汽車零部件制造等領域VOCs排放控制。推廣使用高固體分、水性等低揮發性涂料,配套使用“三涂一烘”或“兩涂一烘”等緊湊型涂裝工藝;推廣靜電噴涂等高效涂裝工藝,鼓勵企業采用自動化、智能化噴涂代替人工噴涂;建立有機廢氣分類收集系統,整車制造企業有機廢氣收集率不低于90%,其他汽車制造企業不低于80%;對噴漆、流平、烘干等環節產生的廢氣,采取吸附燃燒等末端治理措施。到2020年,汽車制造業VOCs綜合去除率達50%以上。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責任單位:相關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木質家具制造行業。大力推廣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等低揮發性涂料,到2020年底前,替代比例達到60%以上;全面使用水性膠黏劑,到2020年底前,替代比例達到100%。在平面板式木質家具制造領域,推廣使用自動噴涂或輥涂等先進工藝技術。加強廢氣分類收集與處理,有機廢氣收集效率不低于80%,建設吸附、燃燒等有效治理設施,實現達標排放。到2020年,木質家具制造企業綜合去除率達50%以上。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3)工程機械制造行業。推廣使用高固體分、粉末涂料,到2020年底前,使用比例達到30%以上;試點采用水性涂料。積極采用機器人噴涂、靜電噴涂等先進涂裝技術。加強廢氣的收集與治理,有機廢氣收集率不低于80%,噴漆與烘干廢氣采用吸附燃燒等方式進行處理。到2020年,工程機械制造涂裝行業綜合去除率達到50%以上。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4)鋼結構制造行業。大力推廣使用高固體分涂料,到2020年底前,使用比例達到50%以上;試點推行水性涂料。大力推廣高壓無氣噴涂、空氣輔助無氣噴涂、熱噴涂等涂裝技術,限制使用空氣噴涂。逐步淘汰鋼結構露天噴涂,推進鋼結構制造企業進入車間作業,建設廢氣收集與治理裝置。到2020年,鋼結構制造企業綜合去除率達30%以上。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5)卷材制造行業。全面推廣使用自動輥涂技術;加強烘烤廢氣收集,有機廢氣收集效率達到90%以上,配套建設燃燒等治理設備,實現達標排放。到2020年,卷材制造企業綜合去除率達80%以上。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責任單位:相關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6)船舶制造行業。推廣使用高固體分涂料,機艙內部、上建內部推廣使用水性涂料。優化涂裝工藝,將涂裝工序提前至分段涂裝階段,到2020年底前,60%以上的涂裝作業實現密閉噴涂施工;推廣使用高壓無氣噴涂、靜電噴涂等高效涂裝技術。強化車間廢氣收集與處理,有機廢氣收集率不低于80%,對采用溶劑型涂料的噴漆與烘干廢氣采用吸附燃燒等高效治理措施。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責任單位:相關縣區政府
4.深入推進包裝印刷行業VOCs綜合治理。推廣使用低(無)VOCs含量的綠色原輔材料和低(無)VOCs排放的生產工藝、設備,加強無組織廢氣收集,優化烘干技術,配套建設末端治理措施,實現VOCs全過程控制。2018年底前,力爭完成包裝印刷行業VOCs綜合治理。到2020年,包裝印刷行業VOCs排放量比2015年減少30%以上。
加強源頭控制。大力推廣使用水性、大豆基、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和低VOCs含量的膠黏劑、清洗劑、潤版液、洗車水、涂布液,到2019年底前,低VOCs含量綠色原輔材料替代比例不低于60%。在紙制品包裝、塑料軟包裝等領域,推廣使用柔印等低(無)VOCs排放的印刷工藝;推廣應用無溶劑、水性膠等環境友好型復合技術,到2019年底前,替代比例不低于60%。油墨、膠黏劑等生產企業要加大產品結構調整力度,生產滿足環保技術要求的產品,油墨行業重點研發低(無)VOCs的水性油墨、單一溶劑型凹印油墨、輻射固化油墨。
加強廢氣收集與處理。對油墨、膠黏劑等有機原輔材料調配和使用等環節,要采取車間環境負壓改造、安裝高效集氣裝置等措施,加強廢氣收集,有機廢氣收集率達到70%以上;對轉運、儲存等環節,采取密閉措施,減少無組織排放。在烘干環節,采取循環風烘干技術,減少廢氣排放。采取回收、吸附燃燒等末端治理措施凈化處理廢氣,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責任單位:相關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5.加強制鞋行業VOCs綜合治理。強化承接成都制鞋產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措施落實,加強鞋面拼接、成型、組底、噴漆、發泡、注塑、印刷、清洗、粘合等工序VOCs排放治理;加強源頭控制,推廣使用水性膠粘劑等低(無)VOCs含量的原輔材料,積極推動使用低毒、低揮發性溶劑。使用的膠粘劑應符合《鞋和箱包用膠粘劑》(GB19340)和《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膠粘劑》(HJ/T220)相關要求。幫面加工推廣采用熱熔膠型主跟包頭、定型布等材料;幫底粘合工序鼓勵使用水性膠粘劑替代溶劑型膠粘劑;研發應用粉末膠粘劑;限制有害溶劑、助劑使用。使用密閉性高的生產設備;加強廢氣收集與處理。對有機原輔材料調配和使用等,采取密閉、半密閉等收集措施,提高廢氣收集效率。配套建設吸附燃燒等高效治理設施,確保達標排放。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責任單位:相關縣區政府
6.因地制宜推進其他工業行業VOCs綜合治理。各地結合本地產業結構特征和VOCs治理重點,因地制宜開展其他工業行業VOCs治理,確保實現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VOCs總量減排目標。電子信息行業應重點加強溶劑清洗、光刻、涂膠、涂裝等工序VOCs排放控制;紡織印染行業應重點加強印染和染整精加工工序VOCs排放控制,加強定型機廢氣、印花廢氣治理;木材加工行業應重點治理干燥、涂膠、熱壓過程VOCs排放;合成革行業重點推進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行業的VOCs排放控制,推廣使用水性樹脂和無溶劑合成革生產技術及裝備,采用全密閉生產工藝,提升末端治理水平;化纖行業重點推進纖維素纖維原料及纖維制造、合成纖維制造等企業的VOCs排放控制,推廣清潔生產技術和設備,采用環保密閉型生產成套裝置,提高溶劑回用率,加強廢氣收集與處理。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三)深入推進交通源VOCs綜合整治。
統籌推進機動車排放控制和油品儲運銷油氣回收治理,全面加強交通源VOCs治理。
1.推進機動車VOCs綜合治理。以汽油車尾氣排放和蒸發排放控制為重點,推進機動車VOCs減排。在尾氣排放控制方面,嚴格執行國家汽車準入標準,改進發動機燃燒技術,提高三元催化轉化效率;推廣新能源汽車,提高新能源汽車占比,繼續強化老舊車淘汰相關工作。強化城市交通管理,減少機動車使用頻率和怠速時間,倡導綠色出行方式和文明駕車習慣。實施更嚴格的新車排放標準,自2020年7月1日起,實施輕型汽油車第六階段排放標準,逐步引入車載油氣回收技術(ORVR),顯著降低蒸發排放,實施摩托車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強化在用車排放控制,嚴格實施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淘汰到期的老舊輕型汽車和摩托車。全面提升燃油品質,加快實施國六汽油標準,顯著降低烯烴、芳香烴含量和夏季蒸氣壓。加強管理,定期開展對新車生產一致性、在用車符合性、在用車環保檢驗、油品質量等環保監管,執行機動車排放檢驗信息全國聯網要求,加快引入道路遙感等簡易快速識別技術。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環境保護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
2.全面加強油品儲運銷油氣回收治理。加強汽油儲運銷油氣排放控制。嚴格按照排放標準要求,全面完成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工作。建設油氣自動監測系統平臺,儲油庫和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的加油站加快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測設備。企業加強系統外觀檢測和儀器檢測,確保油氣回收系統正常運轉。推動油庫儲罐升級改造,低沸點油品儲罐應采用高效密封的內(外)浮頂罐,減少油品蒸發損耗;采用固定頂罐時,應安裝壓力控制系統,采用密閉排氣將VOCs蒸氣輸送至回收設備。儲油庫應配備相應的油氣回收系統,采用深冷、吸收、吸附再生、焚燒等技術或組合技術進行處理,并對回收處理設施全面加強運行監管,確保正常穩定運轉。液體危險化學品運載工具(液體危化品槽車、火車和輪船)應安裝密閉回收(氣相平衡)裝置,在裝載過程中排放的VOCs應密閉收集返回儲罐,或送至回收處理設施。
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交通運輸局、市環境保護局、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市質監局
(四)有序開展城市生活源和農業源VOCs污染防治。
加強建筑裝飾、汽修、干洗、餐飲等生活源VOCs治理,以秸稈禁燒為重點減少生物質燃燒的VOCs排放。
1.推進建筑裝飾行業VOCs綜合治理。倡導綠色裝修,推廣使用符合環保要求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膠黏劑等產品。按照《室內建筑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要求,嚴格控制裝飾材料市場準入,逐步淘汰溶劑型涂料和膠黏劑。建立涂料產品政府綠色采購制度,涉及使用涂料、油漆和有機溶劑的市政工程、政府投資的房屋建設和維修工程等,優先采用低VOCs含量產品。
責任單位:市規劃建設和住房局、市質監局、市環境保護局
2.推動汽修行業VOCs治理。大力推廣使用水性、高固分等低揮發性涂料,推廣采用靜電噴涂等高涂著效率的涂裝工藝,噴漆、流平和烘干等工藝操作應置于噴烤漆房內,使用溶劑型涂料的噴槍應密閉清洗,產生的VOCs廢氣應集中收集并導入治理設施,實現達標排放。取締露天和敞開式汽修噴涂作業。
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環境保護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3.開展干洗行業VOCs治理。干洗經營單位應逐步淘汰開啟式干洗機,推廣使用配備溶劑回收制冷系統、不直接外排廢氣的全封閉式干洗機。到2020年底,基本淘汰開啟式干洗機。定期進行干洗機及干洗劑輸送管道、閥門的檢查,防止干洗劑泄漏。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工商局、市商務局
4.開展餐飲服務業油煙排放控制。加強城市餐飲企業規劃選址和煙道建設工作,強化餐飲服務企業油煙排放整治,城市建成區餐飲企業應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定期對油煙凈化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并保存維護保養記錄,確保油煙穩定達標排放。開展規模以上餐飲企業在線監控試點,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加強居民家庭油煙排放環保宣傳,推廣使用高效凈化型家用吸油煙機。
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環境保護局
5.積極推進農業源VOCs排放防治。積極落實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政策,大力推廣秸稈粉粹還田、腐熟還田技術和秸稈養畜技術,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多種形式的秸稈綜合利用。推行農藥減量增效技術,減少農田農藥施用量,減少VOCs逸出和揮發。全面推進秸稈和田間雜草的禁燒工作,及時查處露天焚燒行為。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局、市環境保護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6.加強其他生活源VOCs排放防治。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完善禁燒落葉、垃圾和高污染燃料的管理,加強城市建成區內的煙花爆竹禁放、腌臘制品熏制和露天燒烤管理,加大散煤治理力度,控制各類燃燒導致的VOCs排放。
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各縣區政府
(五)建立健全VOCs管理體系。
1.建立健全監測監控體系。加強環境質量和污染源排放VOCs自動監測工作,強化VOCs執法能力建設,全面提升VOCs環保監管能力。力爭市主城區建設一套VOCs組分在線監測系統。將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VOCs排放重點源納入重點污染排污單位名錄,2020年底前,主要排污口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其他企業逐步配備自動檢測設備或便攜式VOCs檢測儀。推進VOCs重點排放源廠界VOCs監測。工業園區應結合園區排放特征,配置自動觸發式VOCs連續自動采樣體系或符合園區排放特征的VOCs監測監控體系。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2.實施排污許可制度。加快石化行業VOCs排污許可工作,2018年6底前,完成石化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制藥、農藥等行業排污許可核發。到2020年底前,對電子、汽車制造、包裝印刷等VOCs排放重點行業全面推行排污許可制度。通過排污許可管理,實施企業VOCs源頭削減、過程控制和末端污染治理,落實企業自行監測、臺賬記錄和定期報告制度,推進企業持證、按證排污,嚴厲處罰無證和不按證排污行為。定期公布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情況,對應發未發的予以通報。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3.加強統計與調查。建立健全VOCs排放清單,結合排污許可證實施情況、全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和各城市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情況,進一步系統梳理VOCs排放與治理情況,實施動態更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指南要求,加強VOCs減排核查核算。探索引入第三方核算機制。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規劃建設和住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統計局,各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4.加強監督執法。全面提高VOCs監管能力和技術水平,加強執法人員裝備和能力建設,制定人才培訓計劃。加強日常督查,組織開展執法檢查,提高執法監測能力建設,規范執法監測證據,加大測管協同力度。按照排放標準、排污許可證等要求對VOCs污染治理設施、臺賬記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支持、鼓勵推行第三方治理單位開展監管服務,進一步推動企業加強治污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開展重點地區、重點行業VOCs治理情況專項檢查。企業應規范內部環保管理制度,制定實施VOCs防治設施運行管理方案,相關臺賬記錄至少保存三年以上。加強對第三方運營機構監管,探索實施“黑名單”制度。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規劃建設和住房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各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5.完善經濟政策。加大VOCs治理的財政支持力度,將符合規定的VOCs污染治理項目納入省、市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利用專項資金、擴大綠色信貸等方式支持企業實施VOCs防治工作。選擇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焦化、木質家具、汽修等VOCs治理重點行業,實施環保“領跑者”制度。推進政府綠色采購,要求家具、印刷、汽車維修等政府定點招標采購企業使用低揮發性原輔材料。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直接融資,募集資金用于VOCs污染治理。落實支持節能減排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探索建立基于環境績效的VOCs減排激勵機制。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VOCs污染防治的統籌協調工作,及時推動解決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市環境保護局會同有關部門對VOCs減排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指導督促各縣區、各部門開展VOCs治理工作。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推動產業結構與布局調整等相關工作。市財政局負責指導、督促各縣區、各部門加大VOCs治理財政支持力度。市交通運輸局指導、督促、調度汽修行業VOCs整治工作。市發展改革委(市能源局)負責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推動能源結構優化。市城管執法局負責推進城市餐飲油煙整治工作。
(二)壓緊壓實責任。各縣區人民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根據本地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求和VOCs來源構成,制定實施方案。確定科學有效的減排措施及配套政策,分解細化減排任務清單,明確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間,強化部門協作,全面推進本方案實施。2018年8月15日前,將任務清單報送市環境保護局,抄送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質監局。企業是污染治理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履行責任,落實項目和資金,確保治理工程按期建成并穩定運行。
(三)強化科技支撐。研究制定重點行業VOCs污染防治技術指南,加強VOCs污染防治實用技術推廣,推進產學研合作,搭建技術應用對接平臺。
(四)加強調度考核。每季度首月15日前調度重點工程項目實施進展、環境監管執法、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等情況,將各縣區實施情況納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考核,對VOCs治理進展緩慢、空氣質量改善不力的,依法依規采取通報、約談、限批、問責等措施。
(五)加強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向社會公開VOCs排放重點企業名單及VOCs排放情況。建立健全企業環境信息強制公開制度,企業應主動公開污染物排放、治污設施建設及運行情況等環境信息。加大宣傳力度,鼓勵、引導公眾主動參與。

廣元市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實施方案
(2018—2020年)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藍天保衛戰要求,根據《四川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實施方案(2018—2020年)》,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與目標
(一)總體要求。以進一步提升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突出重點,實施源頭削減、過程防控、末端治理的全過程防治措施。嚴格執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氣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51/2377-2017),全面加強工業源、交通源、生活源、農業源等領域減排,推進實施一批重點減排工程。強化新增污染物控制,嚴格固定源排污許可,加強監測監控和執法監管,建立VOCs污染防治長效機制。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全面完成重點行業VOCs污染整治,基本建成VOCs監測、監控、預警和應急體系,VOCs污染防治長效管理機制有效運行。推進VOCs與氮氧化物(NOx)協同減排,全市VOCs排放總量下降7.3%,重點工程減排VOCs達到1850噸。
二、主要任務
(一)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
1.加快推進“散亂污”企業整治。全面開展涉VOCs排放的“散亂污”企業排查工作,建立管理臺賬,實施分類處置。列入淘汰類的,依法依規予以取締,做到“兩斷三清”,即斷水、斷電,清除原料、清除產品、清除設備;列入搬遷改造、升級改造類企業,按照發展規模化、現代化產業原則,制定改造提升方案,落實時間表和責任人;對“散亂污”企業集群,制定整改方案,統一標準要求,并向社會公開,同步推進區域環境綜合整治和企業升級改造。實行網格化管理,建立由鄉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為“網格長”的監管制度,明確網格監管員,落實排查和整改責任。2018年底前完成涉VOCs“散亂污”企業排查工作,建立管理臺賬,依法依規完成清理整頓工作。
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境保護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提高VOCs排放重點行業環保準入門檻,嚴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嚴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高VOCs排放建設項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業企業要入園區。未納入國家《石化產業規劃布局方案》的新建煉化項目一律不得建設。嚴格涉VOCs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新增VOCs排放量實行區域(縣區、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內等量替代或倍量削減替代,環境空氣質量未達標的縣區,建設項目新增VOCs排放的,實行2倍削減量替代,達標縣區實行1倍削減量替代,并將替代方案落實到企業排污許可證中,納入環境執法管理。新、改、擴建涉VOCs排放項目,應從源頭加強控制,使用低(無)VOCs含量的原輔材料,加強廢氣收集,安裝高效治理設施,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境保護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3.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各縣區、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應加大工業企業生產季節性調控力度,充分考慮行業產能利用率、生產工藝特點以及污染排放情況等,在夏季和秋冬季,分別針對環境空氣中臭氧(O3)和細顆粒物(PM2.5)濃度變化提出行業錯峰生產要求,引導企業合理安排生產工期,降低對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企業要制定錯峰生產計劃,依法依規落實到企業排污許可證和應急預案中。冬季重點對產生芳香烴的行業實施調控。
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境保護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二)加快實施工業源VOCs污染防治。
加強全過程控制,推廣使用低(無)VOCs含量的原輔材料和生產工藝、設備。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應當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無法密閉的,應當采取措施減少廢氣排放。依法依規設置排放口,建立臺賬,記錄VOCs產生、收集、處理、排放等情況。
1.全面實施石化行業VOCs達標排放。重點對我市現有的油氣勘探、油氣開采、油氣集輸、天然氣凈化、天然氣加工等行業開展達標排放改造,確保穩定達標。2020年,全市石化生產行業VOCs排放量比2015年減少40%以上。
對需要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的企業,建立健全LDAR管理制度及信息管理平臺,重點加強攪拌器、泵、壓縮機等動密封點以及低點導淋、取樣口、高點放空、液位計、儀表連接件等靜密封點的泄漏管理。
嚴格控制儲存、裝卸損失。揮發性有機液體儲存優先采用壓力罐、低溫罐、高效密封的浮頂罐。有機液體裝卸必須采取全密閉底部裝載、頂部浸沒式裝載等方式,汽油、航空汽油、石腦油、煤油等高揮發性有機液體和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毒有害物質的裝卸過程采取高效油氣回收措施,使用配備具有油氣回收接口的車船。
強化廢水處理系統等逸散廢氣收集治理。廢水集輸、儲存、處理處置過程中的集水井(池)、調節池、隔油池、氣浮池、濃縮池等高濃度VOCs的逸散環節應采用密閉收集措施,并采取回收利用措施,難以利用的應安裝高效治理設施;在生化池、沉淀池等低濃度VOCs的逸散環節需采用密閉工藝并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禁止稀釋排放。
加強有組織工藝廢氣治理。工藝弛放氣、酸性水罐工藝尾氣等含高濃度VOCs的工藝廢氣優先回收利用,對難以利用的,應送火炬系統,或采用催化焚燒、熱力焚燒等銷毀措施。氧化尾氣、重整催化劑再生尾氣等含低濃度VOCs的工藝廢氣需采用催化焚燒、熱力焚燒等銷毀措施。
加強非正常工況排放控制。在確保安全前提下,非正常工況排放的有機廢氣應送火炬系統處理,禁止熄滅火炬長明燈。無火炬系統的,應采用冷凝、吸收、吸附等處理措施。加強操作管理,減少非計劃停車及事故發生頻次;對事故工況,企業應開展事后評估并及時向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加快推進化工行業VOCs綜合治理。加大有機化學原料制造、農藥制造、醫藥化工、涂料油墨顏料制造、化學纖維制造、橡膠和塑料制品制造、煤化工(含現代煤化工、煉焦、合成氨等)等化工行業VOCs整治力度,實施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達標排放。兼顧解決惡臭、有毒有害等民生環境問題。到2020年,化工行業VOCs排放量比2015年減少30%以上。
推廣低VOCs含量、低反應活性的原輔材料和產品。以減少苯、甲苯、二甲苯、二甲基甲酰胺等溶劑和助劑的使用為重點,實施原料替代。農藥行業加快水相合成、生物酶法拆分等技術推廣。醫藥行業鼓勵企業使用低VOCs含量或低反應活性的溶劑、溶媒,大力發展清潔、高效的綠色環保產品。
參照石化行業VOCs治理任務要求,全面推進化工企業設備動靜密封點、儲存、裝卸、廢水系統、有組織工藝廢氣和非正常工況等源項整治。現代煤化工行業、連續密閉生產的化工企業全面實施LDAR,制藥、農藥、煉焦、涂料、油墨、膠黏劑、染料等行業逐步推廣LDAR工作。
加強無組織廢氣排放控制,含VOCs物料的儲存、輸送、投料、卸料、涉及VOCs物料的生產及含VOCs產品分裝等過程應密閉操作。反應尾氣、蒸餾裝置不凝尾氣等工藝排氣,工藝容器的置換氣、吹掃氣、抽真空排氣等應進行收集治理。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3.加大工業涂裝VOCs治理力度。通過采取低揮發性涂料替代、提高涂著效率、深化末端治理等綜合措施,全面推進汽車、木質家具、船舶、工程機械、鋼結構、卷材等工業涂裝揮發性有機物減排控制,達標排放。加強其他交通設備、電子、家用電器制造等工業涂裝VOCs排放控制,力爭2018年底前完成工業涂裝VOCs治理。到2020年,全市工業涂裝VOCs排放量比2015年減少20%以上。
(1)汽車制造行業。推進整車制造、改裝汽車制造、汽車零部件制造等領域VOCs排放控制。推廣使用高固體分、水性等低揮發性涂料,配套使用“三涂一烘”或“兩涂一烘”等緊湊型涂裝工藝;推廣靜電噴涂等高效涂裝工藝,鼓勵企業采用自動化、智能化噴涂代替人工噴涂;建立有機廢氣分類收集系統,整車制造企業有機廢氣收集率不低于90%,其他汽車制造企業不低于80%;對噴漆、流平、烘干等環節產生的廢氣,采取吸附燃燒等末端治理措施。到2020年,汽車制造業VOCs綜合去除率達50%以上。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責任單位:相關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木質家具制造行業。大力推廣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等低揮發性涂料,到2020年底前,替代比例達到60%以上;全面使用水性膠黏劑,到2020年底前,替代比例達到100%。在平面板式木質家具制造領域,推廣使用自動噴涂或輥涂等先進工藝技術。加強廢氣分類收集與處理,有機廢氣收集效率不低于80%,建設吸附、燃燒等有效治理設施,實現達標排放。到2020年,木質家具制造企業綜合去除率達50%以上。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3)工程機械制造行業。推廣使用高固體分、粉末涂料,到2020年底前,使用比例達到30%以上;試點采用水性涂料。積極采用機器人噴涂、靜電噴涂等先進涂裝技術。加強廢氣的收集與治理,有機廢氣收集率不低于80%,噴漆與烘干廢氣采用吸附燃燒等方式進行處理。到2020年,工程機械制造涂裝行業綜合去除率達到50%以上。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4)鋼結構制造行業。大力推廣使用高固體分涂料,到2020年底前,使用比例達到50%以上;試點推行水性涂料。大力推廣高壓無氣噴涂、空氣輔助無氣噴涂、熱噴涂等涂裝技術,限制使用空氣噴涂。逐步淘汰鋼結構露天噴涂,推進鋼結構制造企業進入車間作業,建設廢氣收集與治理裝置。到2020年,鋼結構制造企業綜合去除率達30%以上。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5)卷材制造行業。全面推廣使用自動輥涂技術;加強烘烤廢氣收集,有機廢氣收集效率達到90%以上,配套建設燃燒等治理設備,實現達標排放。到2020年,卷材制造企業綜合去除率達80%以上。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責任單位:相關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6)船舶制造行業。推廣使用高固體分涂料,機艙內部、上建內部推廣使用水性涂料。優化涂裝工藝,將涂裝工序提前至分段涂裝階段,到2020年底前,60%以上的涂裝作業實現密閉噴涂施工;推廣使用高壓無氣噴涂、靜電噴涂等高效涂裝技術。強化車間廢氣收集與處理,有機廢氣收集率不低于80%,對采用溶劑型涂料的噴漆與烘干廢氣采用吸附燃燒等高效治理措施。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責任單位:相關縣區政府
4.深入推進包裝印刷行業VOCs綜合治理。推廣使用低(無)VOCs含量的綠色原輔材料和低(無)VOCs排放的生產工藝、設備,加強無組織廢氣收集,優化烘干技術,配套建設末端治理措施,實現VOCs全過程控制。2018年底前,力爭完成包裝印刷行業VOCs綜合治理。到2020年,包裝印刷行業VOCs排放量比2015年減少30%以上。
加強源頭控制。大力推廣使用水性、大豆基、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和低VOCs含量的膠黏劑、清洗劑、潤版液、洗車水、涂布液,到2019年底前,低VOCs含量綠色原輔材料替代比例不低于60%。在紙制品包裝、塑料軟包裝等領域,推廣使用柔印等低(無)VOCs排放的印刷工藝;推廣應用無溶劑、水性膠等環境友好型復合技術,到2019年底前,替代比例不低于60%。油墨、膠黏劑等生產企業要加大產品結構調整力度,生產滿足環保技術要求的產品,油墨行業重點研發低(無)VOCs的水性油墨、單一溶劑型凹印油墨、輻射固化油墨。
加強廢氣收集與處理。對油墨、膠黏劑等有機原輔材料調配和使用等環節,要采取車間環境負壓改造、安裝高效集氣裝置等措施,加強廢氣收集,有機廢氣收集率達到70%以上;對轉運、儲存等環節,采取密閉措施,減少無組織排放。在烘干環節,采取循環風烘干技術,減少廢氣排放。采取回收、吸附燃燒等末端治理措施凈化處理廢氣,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責任單位:相關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5.加強制鞋行業VOCs綜合治理。強化承接成都制鞋產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措施落實,加強鞋面拼接、成型、組底、噴漆、發泡、注塑、印刷、清洗、粘合等工序VOCs排放治理;加強源頭控制,推廣使用水性膠粘劑等低(無)VOCs含量的原輔材料,積極推動使用低毒、低揮發性溶劑。使用的膠粘劑應符合《鞋和箱包用膠粘劑》(GB19340)和《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膠粘劑》(HJ/T220)相關要求。幫面加工推廣采用熱熔膠型主跟包頭、定型布等材料;幫底粘合工序鼓勵使用水性膠粘劑替代溶劑型膠粘劑;研發應用粉末膠粘劑;限制有害溶劑、助劑使用。使用密閉性高的生產設備;加強廢氣收集與處理。對有機原輔材料調配和使用等,采取密閉、半密閉等收集措施,提高廢氣收集效率。配套建設吸附燃燒等高效治理設施,確保達標排放。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責任單位:相關縣區政府
6.因地制宜推進其他工業行業VOCs綜合治理。各地結合本地產業結構特征和VOCs治理重點,因地制宜開展其他工業行業VOCs治理,確保實現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VOCs總量減排目標。電子信息行業應重點加強溶劑清洗、光刻、涂膠、涂裝等工序VOCs排放控制;紡織印染行業應重點加強印染和染整精加工工序VOCs排放控制,加強定型機廢氣、印花廢氣治理;木材加工行業應重點治理干燥、涂膠、熱壓過程VOCs排放;合成革行業重點推進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行業的VOCs排放控制,推廣使用水性樹脂和無溶劑合成革生產技術及裝備,采用全密閉生產工藝,提升末端治理水平;化纖行業重點推進纖維素纖維原料及纖維制造、合成纖維制造等企業的VOCs排放控制,推廣清潔生產技術和設備,采用環保密閉型生產成套裝置,提高溶劑回用率,加強廢氣收集與處理。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三)深入推進交通源VOCs綜合整治。
統籌推進機動車排放控制和油品儲運銷油氣回收治理,全面加強交通源VOCs治理。
1.推進機動車VOCs綜合治理。以汽油車尾氣排放和蒸發排放控制為重點,推進機動車VOCs減排。在尾氣排放控制方面,嚴格執行國家汽車準入標準,改進發動機燃燒技術,提高三元催化轉化效率;推廣新能源汽車,提高新能源汽車占比,繼續強化老舊車淘汰相關工作。強化城市交通管理,減少機動車使用頻率和怠速時間,倡導綠色出行方式和文明駕車習慣。實施更嚴格的新車排放標準,自2020年7月1日起,實施輕型汽油車第六階段排放標準,逐步引入車載油氣回收技術(ORVR),顯著降低蒸發排放,實施摩托車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強化在用車排放控制,嚴格實施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淘汰到期的老舊輕型汽車和摩托車。全面提升燃油品質,加快實施國六汽油標準,顯著降低烯烴、芳香烴含量和夏季蒸氣壓。加強管理,定期開展對新車生產一致性、在用車符合性、在用車環保檢驗、油品質量等環保監管,執行機動車排放檢驗信息全國聯網要求,加快引入道路遙感等簡易快速識別技術。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環境保護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
2.全面加強油品儲運銷油氣回收治理。加強汽油儲運銷油氣排放控制。嚴格按照排放標準要求,全面完成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工作。建設油氣自動監測系統平臺,儲油庫和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的加油站加快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測設備。企業加強系統外觀檢測和儀器檢測,確保油氣回收系統正常運轉。推動油庫儲罐升級改造,低沸點油品儲罐應采用高效密封的內(外)浮頂罐,減少油品蒸發損耗;采用固定頂罐時,應安裝壓力控制系統,采用密閉排氣將VOCs蒸氣輸送至回收設備。儲油庫應配備相應的油氣回收系統,采用深冷、吸收、吸附再生、焚燒等技術或組合技術進行處理,并對回收處理設施全面加強運行監管,確保正常穩定運轉。液體危險化學品運載工具(液體危化品槽車、火車和輪船)應安裝密閉回收(氣相平衡)裝置,在裝載過程中排放的VOCs應密閉收集返回儲罐,或送至回收處理設施。
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交通運輸局、市環境保護局、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市質監局
(四)有序開展城市生活源和農業源VOCs污染防治。
加強建筑裝飾、汽修、干洗、餐飲等生活源VOCs治理,以秸稈禁燒為重點減少生物質燃燒的VOCs排放。
1.推進建筑裝飾行業VOCs綜合治理。倡導綠色裝修,推廣使用符合環保要求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膠黏劑等產品。按照《室內建筑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要求,嚴格控制裝飾材料市場準入,逐步淘汰溶劑型涂料和膠黏劑。建立涂料產品政府綠色采購制度,涉及使用涂料、油漆和有機溶劑的市政工程、政府投資的房屋建設和維修工程等,優先采用低VOCs含量產品。
責任單位:市規劃建設和住房局、市質監局、市環境保護局
2.推動汽修行業VOCs治理。大力推廣使用水性、高固分等低揮發性涂料,推廣采用靜電噴涂等高涂著效率的涂裝工藝,噴漆、流平和烘干等工藝操作應置于噴烤漆房內,使用溶劑型涂料的噴槍應密閉清洗,產生的VOCs廢氣應集中收集并導入治理設施,實現達標排放。取締露天和敞開式汽修噴涂作業。
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環境保護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3.開展干洗行業VOCs治理。干洗經營單位應逐步淘汰開啟式干洗機,推廣使用配備溶劑回收制冷系統、不直接外排廢氣的全封閉式干洗機。到2020年底,基本淘汰開啟式干洗機。定期進行干洗機及干洗劑輸送管道、閥門的檢查,防止干洗劑泄漏。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工商局、市商務局
4.開展餐飲服務業油煙排放控制。加強城市餐飲企業規劃選址和煙道建設工作,強化餐飲服務企業油煙排放整治,城市建成區餐飲企業應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定期對油煙凈化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并保存維護保養記錄,確保油煙穩定達標排放。開展規模以上餐飲企業在線監控試點,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加強居民家庭油煙排放環保宣傳,推廣使用高效凈化型家用吸油煙機。
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環境保護局
5.積極推進農業源VOCs排放防治。積極落實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政策,大力推廣秸稈粉粹還田、腐熟還田技術和秸稈養畜技術,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多種形式的秸稈綜合利用。推行農藥減量增效技術,減少農田農藥施用量,減少VOCs逸出和揮發。全面推進秸稈和田間雜草的禁燒工作,及時查處露天焚燒行為。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局、市環境保護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6.加強其他生活源VOCs排放防治。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完善禁燒落葉、垃圾和高污染燃料的管理,加強城市建成區內的煙花爆竹禁放、腌臘制品熏制和露天燒烤管理,加大散煤治理力度,控制各類燃燒導致的VOCs排放。
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各縣區政府
(五)建立健全VOCs管理體系。
1.建立健全監測監控體系。加強環境質量和污染源排放VOCs自動監測工作,強化VOCs執法能力建設,全面提升VOCs環保監管能力。力爭市主城區建設一套VOCs組分在線監測系統。將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VOCs排放重點源納入重點污染排污單位名錄,2020年底前,主要排污口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其他企業逐步配備自動檢測設備或便攜式VOCs檢測儀。推進VOCs重點排放源廠界VOCs監測。工業園區應結合園區排放特征,配置自動觸發式VOCs連續自動采樣體系或符合園區排放特征的VOCs監測監控體系。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2.實施排污許可制度。加快石化行業VOCs排污許可工作,2018年6底前,完成石化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制藥、農藥等行業排污許可核發。到2020年底前,對電子、汽車制造、包裝印刷等VOCs排放重點行業全面推行排污許可制度。通過排污許可管理,實施企業VOCs源頭削減、過程控制和末端污染治理,落實企業自行監測、臺賬記錄和定期報告制度,推進企業持證、按證排污,嚴厲處罰無證和不按證排污行為。定期公布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情況,對應發未發的予以通報。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3.加強統計與調查。建立健全VOCs排放清單,結合排污許可證實施情況、全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和各城市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情況,進一步系統梳理VOCs排放與治理情況,實施動態更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指南要求,加強VOCs減排核查核算。探索引入第三方核算機制。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規劃建設和住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統計局,各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4.加強監督執法。全面提高VOCs監管能力和技術水平,加強執法人員裝備和能力建設,制定人才培訓計劃。加強日常督查,組織開展執法檢查,提高執法監測能力建設,規范執法監測證據,加大測管協同力度。按照排放標準、排污許可證等要求對VOCs污染治理設施、臺賬記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支持、鼓勵推行第三方治理單位開展監管服務,進一步推動企業加強治污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開展重點地區、重點行業VOCs治理情況專項檢查。企業應規范內部環保管理制度,制定實施VOCs防治設施運行管理方案,相關臺賬記錄至少保存三年以上。加強對第三方運營機構監管,探索實施“黑名單”制度。
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規劃建設和住房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各縣區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5.完善經濟政策。加大VOCs治理的財政支持力度,將符合規定的VOCs污染治理項目納入省、市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利用專項資金、擴大綠色信貸等方式支持企業實施VOCs防治工作。選擇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焦化、木質家具、汽修等VOCs治理重點行業,實施環保“領跑者”制度。推進政府綠色采購,要求家具、印刷、汽車維修等政府定點招標采購企業使用低揮發性原輔材料。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直接融資,募集資金用于VOCs污染治理。落實支持節能減排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探索建立基于環境績效的VOCs減排激勵機制。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環境保護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VOCs污染防治的統籌協調工作,及時推動解決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市環境保護局會同有關部門對VOCs減排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指導督促各縣區、各部門開展VOCs治理工作。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推動產業結構與布局調整等相關工作。市財政局負責指導、督促各縣區、各部門加大VOCs治理財政支持力度。市交通運輸局指導、督促、調度汽修行業VOCs整治工作。市發展改革委(市能源局)負責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推動能源結構優化。市城管執法局負責推進城市餐飲油煙整治工作。
(二)壓緊壓實責任。各縣區人民政府、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根據本地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求和VOCs來源構成,制定實施方案。確定科學有效的減排措施及配套政策,分解細化減排任務清單,明確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間,強化部門協作,全面推進本方案實施。2018年8月15日前,將任務清單報送市環境保護局,抄送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質監局。企業是污染治理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履行責任,落實項目和資金,確保治理工程按期建成并穩定運行。
(三)強化科技支撐。研究制定重點行業VOCs污染防治技術指南,加強VOCs污染防治實用技術推廣,推進產學研合作,搭建技術應用對接平臺。
(四)加強調度考核。每季度首月15日前調度重點工程項目實施進展、環境監管執法、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等情況,將各縣區實施情況納入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考核,對VOCs治理進展緩慢、空氣質量改善不力的,依法依規采取通報、約談、限批、問責等措施。
(五)加強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向社會公開VOCs排放重點企業名單及VOCs排放情況。建立健全企業環境信息強制公開制度,企業應主動公開污染物排放、治污設施建設及運行情況等環境信息。加大宣傳力度,鼓勵、引導公眾主動參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