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青島市政府獲悉,青島市最新下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實施意見》,詳情如下:
關于進一步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區、市人民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26號),進一步推進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以下簡稱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積極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美麗青島建設,以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目標,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形成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制度,倡導并建立城市低碳、綠色的生活發展方式,創造優良的人居環境。
(二)基本原則。
政府引導,全民參與。加大相關產業扶持力度,建立部門分工協作機制,發揮協同效應。落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推進工作重心下移,持續開展科普宣傳教育活動,發動公眾廣泛參與生活垃圾分類。
因地制宜,科學推進。按照源頭“大分流,小分類”的工作思路,科學規劃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建設,充分考慮不同產生區域生活垃圾特點,實施差異化管理。結合收運處理體系建設情況,分步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細化工作,著力構建以源頭減量為導向的工作機制。
示范引領,有效銜接。先行先試、以點帶面、穩步推進,形成示范效應。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體系,形成協同高效、均等配置的全過程運行體系。
(三)主體范圍。
1.居民。鼓勵和引導居民對生活垃圾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和大件垃圾進行分類。大件垃圾和裝修垃圾實行源頭分流,廚余垃圾瀝干水分后投入其他垃圾。
2.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公共場所管理單位和相關企業開展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按餐廚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進行分類,大件垃圾和裝修垃圾實行源頭分流。
(四)工作目標。
1.總體目標。到2020年年底,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相關政策和標準體系,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積極倡導綠色生產和生活方式,逐步減少垃圾源頭產生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
2.具體目標。2018年,修改完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相關政策及標準規范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推進其他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各區(除市南區外)開展居民小區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分類覆蓋率達到30%;整合優化垃圾分類收集、運輸體系,推進垃圾分類相關設施建設;在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統一規劃建設大件垃圾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完成青島西海岸新區、即墨區大件垃圾處理設施,推進餐廚垃圾、建筑(裝修)垃圾、有害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25%。
2019年,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政策體系建設;實現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繼續擴大居民小區試點范圍,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50%;加快實施標準化農貿市場改造;力爭建設完成餐廚垃圾、建筑(裝修)垃圾和有害垃圾處理設施項目;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30%。
2020年,生活垃圾分類政策和標準規范基本完善;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體系基本健全,長效運行管理機制基本建立,居民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70%;全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100%,人均生活垃圾末端處理量同比減少,原生垃圾基本實現“零填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35%。
二、主要任務
(一)指導做好分類投放。
1.分類容器的設置。城市居民區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和大件垃圾設置投放容器或場所;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等公共區域按照餐廚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設置投放容器。
2.分類投放的要求。鼓勵居民將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收運和處置,低價值可回收物可投放至可回收物容器。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應單獨投放餐廚垃圾,避免混入廢餐具、廢塑料等不利于后續處理的雜質,并做到“日產日清”。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則,居民小區、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擺放有害垃圾收集設施,并由專業隊伍負責清運暫存。大件垃圾應集中投放至大件垃圾暫存點,實行集中管理。充實基層管理力量,發揮分類督導員作用,加強對市民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宣傳和指導。
(二)多方參與分類收集。餐廚垃圾管理實行特許經營制度,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應當與具有經營許可證的單位簽訂餐廚垃圾收運協議,并登記備案。引導居民將分類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運車輛,養成定時定點投放習慣。優化完善垃圾分類收集和轉運站(點)布局,探索對現有轉運站升級改造,實現可回收物和各類垃圾分類收集、計量、中轉等功能。引入社會力量參與大件和裝修垃圾分類收運,實施電話預約、登門收集服務,逐步建立定時定點分類收運機制。
(三)規范做好分類運輸。按照桶車對應要求,建立生活垃圾分類運輸視覺識別系統,統一分類運輸車輛的標識、顏色,便于社會監督實施分類運輸。垃圾清運須委托有經營許可的單位,通過專業運輸車輛運至密閉式垃圾轉運站或專業處置場所,不得私自將垃圾偷排或交由未簽訂協議的第三方處置。不斷完善我市餐廚垃圾收運管理制度,逐步實現對餐飲單位餐廚垃圾規范收運全覆蓋,強化對餐廚垃圾運輸車輛行駛軌跡的監控,確保餐廚垃圾進入規范處理設施處理。制定有害垃圾認定、運輸、處理等技術路線和方案,保證有害垃圾運輸、處理符合危險廢物管理要求。
(四)全面提升處理能力。按照“后端保障前端”的原則,加快建設各類生活垃圾后端處置設施,提升生活垃圾分類處置能力,確保經源頭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的生活垃圾得到分類處理。到2020年,建設完成垃圾焚燒二期、餐廚垃圾處理廠二期、大件垃圾處理廠、有害垃圾臨時貯存場所、建筑(裝修)垃圾處置場等垃圾處置設施,力爭實現處理能力達到10000噸/日,垃圾焚燒處理率達到89%,垃圾生化處理率達到11%,原生垃圾基本實現“零填埋”。垃圾總體處理水平達到國內領先、國際先進。為我市實施生活垃圾科學分類、精準分類、有效分類提供有力保障。
三、完善體系建設
(一)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鼓勵居民將可回收物售賣給物資回收部門,將其他低價值可回收物統一投放至可回收物容器中,引導居民逐步對投放的可回收物深入分類。探索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和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補貼等政策。規范管理全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建立市級再生資源回收信息管理系統。
(二)建立有害垃圾收運處理體系。有害垃圾的投放、暫存、收運和處置工作實行資質審批制度。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應根據有害垃圾品種和數量,將產生的有害垃圾交由專業的回收企業進行收運,并簽訂收運合同,實施聯單制度。收運企業負責將有害垃圾統一送往具有有害垃圾處置資質的企業進行處置;社區居委會、物業服務企業負責對有害垃圾收集箱的設置、運行等進行管理,并委托具有資質的收運公司定時集中收運,收運信息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三)完善分類督導體系。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督導體系,采取生活垃圾分類督導員、專員、檢查員的督導管理模式。物業小區和開放式樓院,負責居民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指導、監督、服務工作;社區居委會負責對管轄范圍內的督導員進行管理和考核;街道辦事處負責對轄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和專員的督導、考核。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專人擔任生活垃圾分類督導員,負責本單位垃圾分類宣傳、分類投放引導、分類臺賬建立等工作。
(四)健全政策保障體系。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完善行業管理辦法和相關制度,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方式方法、設施配置、收運處置、監管考核等工作的標準規范,編制生活垃圾分類指導手冊、技術導則等配套文件。
(五)強化經費保障體系。積極爭取國家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政策性資金。各區(市)政府在給予適當財政政策支持的同時,要積極引導完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投融資體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積極探索特許經營和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入專業化服務公司,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按照“誰產生、誰付費,誰污染、誰付費”原則,完善生活垃圾處理費統籌管理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推進機制。建立定期協商推進工作機制,定期研究解決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市、區(市)要加強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的宣傳、指導、培訓、考核等相關工作。
(二)強化目標考核,健全激勵機制。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綜合考核制度,制定綜合考評辦法,由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進機構具體組織實施。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考核,按照各區、各部門生活垃圾分類職責分工,實施目標過程監管,目標任務督辦落實,及時總結推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典型經驗和事跡。
(三)運用科技手段,做好示范引領。對生活垃圾分類的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理各環節,支持數據分析、技術研發等科技課題研究,加強從業人員專業技能培訓,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產業化、專業化升級。開展生活垃圾分類信息化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類信息平臺,將各類垃圾的回收和處理數據納入平臺,開展大數據整合分析,建立直觀的生活垃圾分類成效評價體系。探索利用“互聯網+”技術,建立生活垃圾分類賬戶,對居民開展多種積分獎勵活動。
(四)強化輿論宣傳,注重教育引導。在中小學校、幼兒園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綜合實踐活動,探索設立生活垃圾分類主題實踐課程,并與課堂教學內容有機結合,讓學生在創建綠色學校、綠色家庭、綠色社區中發揮作用。著力提高全體師生的垃圾分類和環境保護意識,形成教育一個學生、影響一個家庭、帶動一個社區、引領整個社會的良好社會氛圍。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各類媒體,借助各類窗口單位的公共服務設施,全方位宣傳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開展“光盤行動”,反對過度包裝、減少一次性用品消耗,自覺抵制白色垃圾,倡導源頭減量的文明節約生活方式。推進市、區(市)兩級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教育中心建設,開展豐富多樣的市民體驗活動。
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可根據本實施意見,結合實際情況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意見要求,制定本行業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專項工作方案。
我市以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有關規定與本實施意見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實施意見為準。
附件:青島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責任分解
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6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進一步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區、市人民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26號),進一步推進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以下簡稱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積極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美麗青島建設,以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目標,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形成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制度,倡導并建立城市低碳、綠色的生活發展方式,創造優良的人居環境。
(二)基本原則。
政府引導,全民參與。加大相關產業扶持力度,建立部門分工協作機制,發揮協同效應。落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推進工作重心下移,持續開展科普宣傳教育活動,發動公眾廣泛參與生活垃圾分類。
因地制宜,科學推進。按照源頭“大分流,小分類”的工作思路,科學規劃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建設,充分考慮不同產生區域生活垃圾特點,實施差異化管理。結合收運處理體系建設情況,分步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細化工作,著力構建以源頭減量為導向的工作機制。
示范引領,有效銜接。先行先試、以點帶面、穩步推進,形成示范效應。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體系,形成協同高效、均等配置的全過程運行體系。
(三)主體范圍。
1.居民。鼓勵和引導居民對生活垃圾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和大件垃圾進行分類。大件垃圾和裝修垃圾實行源頭分流,廚余垃圾瀝干水分后投入其他垃圾。
2.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公共場所管理單位和相關企業開展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按餐廚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進行分類,大件垃圾和裝修垃圾實行源頭分流。
(四)工作目標。
1.總體目標。到2020年年底,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相關政策和標準體系,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積極倡導綠色生產和生活方式,逐步減少垃圾源頭產生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
2.具體目標。2018年,修改完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相關政策及標準規范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推進其他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各區(除市南區外)開展居民小區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分類覆蓋率達到30%;整合優化垃圾分類收集、運輸體系,推進垃圾分類相關設施建設;在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統一規劃建設大件垃圾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完成青島西海岸新區、即墨區大件垃圾處理設施,推進餐廚垃圾、建筑(裝修)垃圾、有害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25%。
2019年,加快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政策體系建設;實現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繼續擴大居民小區試點范圍,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50%;加快實施標準化農貿市場改造;力爭建設完成餐廚垃圾、建筑(裝修)垃圾和有害垃圾處理設施項目;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30%。
2020年,生活垃圾分類政策和標準規范基本完善;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體系基本健全,長效運行管理機制基本建立,居民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70%;全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100%,人均生活垃圾末端處理量同比減少,原生垃圾基本實現“零填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35%。
二、主要任務
(一)指導做好分類投放。
1.分類容器的設置。城市居民區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和大件垃圾設置投放容器或場所;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等公共區域按照餐廚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設置投放容器。
2.分類投放的要求。鼓勵居民將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收運和處置,低價值可回收物可投放至可回收物容器。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應單獨投放餐廚垃圾,避免混入廢餐具、廢塑料等不利于后續處理的雜質,并做到“日產日清”。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則,居民小區、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擺放有害垃圾收集設施,并由專業隊伍負責清運暫存。大件垃圾應集中投放至大件垃圾暫存點,實行集中管理。充實基層管理力量,發揮分類督導員作用,加強對市民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宣傳和指導。
(二)多方參與分類收集。餐廚垃圾管理實行特許經營制度,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應當與具有經營許可證的單位簽訂餐廚垃圾收運協議,并登記備案。引導居民將分類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運車輛,養成定時定點投放習慣。優化完善垃圾分類收集和轉運站(點)布局,探索對現有轉運站升級改造,實現可回收物和各類垃圾分類收集、計量、中轉等功能。引入社會力量參與大件和裝修垃圾分類收運,實施電話預約、登門收集服務,逐步建立定時定點分類收運機制。
(三)規范做好分類運輸。按照桶車對應要求,建立生活垃圾分類運輸視覺識別系統,統一分類運輸車輛的標識、顏色,便于社會監督實施分類運輸。垃圾清運須委托有經營許可的單位,通過專業運輸車輛運至密閉式垃圾轉運站或專業處置場所,不得私自將垃圾偷排或交由未簽訂協議的第三方處置。不斷完善我市餐廚垃圾收運管理制度,逐步實現對餐飲單位餐廚垃圾規范收運全覆蓋,強化對餐廚垃圾運輸車輛行駛軌跡的監控,確保餐廚垃圾進入規范處理設施處理。制定有害垃圾認定、運輸、處理等技術路線和方案,保證有害垃圾運輸、處理符合危險廢物管理要求。
(四)全面提升處理能力。按照“后端保障前端”的原則,加快建設各類生活垃圾后端處置設施,提升生活垃圾分類處置能力,確保經源頭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的生活垃圾得到分類處理。到2020年,建設完成垃圾焚燒二期、餐廚垃圾處理廠二期、大件垃圾處理廠、有害垃圾臨時貯存場所、建筑(裝修)垃圾處置場等垃圾處置設施,力爭實現處理能力達到10000噸/日,垃圾焚燒處理率達到89%,垃圾生化處理率達到11%,原生垃圾基本實現“零填埋”。垃圾總體處理水平達到國內領先、國際先進。為我市實施生活垃圾科學分類、精準分類、有效分類提供有力保障。
三、完善體系建設
(一)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鼓勵居民將可回收物售賣給物資回收部門,將其他低價值可回收物統一投放至可回收物容器中,引導居民逐步對投放的可回收物深入分類。探索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和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處理補貼等政策。規范管理全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建立市級再生資源回收信息管理系統。
(二)建立有害垃圾收運處理體系。有害垃圾的投放、暫存、收運和處置工作實行資質審批制度。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應根據有害垃圾品種和數量,將產生的有害垃圾交由專業的回收企業進行收運,并簽訂收運合同,實施聯單制度。收運企業負責將有害垃圾統一送往具有有害垃圾處置資質的企業進行處置;社區居委會、物業服務企業負責對有害垃圾收集箱的設置、運行等進行管理,并委托具有資質的收運公司定時集中收運,收運信息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三)完善分類督導體系。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督導體系,采取生活垃圾分類督導員、專員、檢查員的督導管理模式。物業小區和開放式樓院,負責居民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指導、監督、服務工作;社區居委會負責對管轄范圍內的督導員進行管理和考核;街道辦事處負責對轄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和專員的督導、考核。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專人擔任生活垃圾分類督導員,負責本單位垃圾分類宣傳、分類投放引導、分類臺賬建立等工作。
(四)健全政策保障體系。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完善行業管理辦法和相關制度,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方式方法、設施配置、收運處置、監管考核等工作的標準規范,編制生活垃圾分類指導手冊、技術導則等配套文件。
(五)強化經費保障體系。積極爭取國家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政策性資金。各區(市)政府在給予適當財政政策支持的同時,要積極引導完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投融資體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積極探索特許經營和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入專業化服務公司,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按照“誰產生、誰付費,誰污染、誰付費”原則,完善生活垃圾處理費統籌管理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推進機制。建立定期協商推進工作機制,定期研究解決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市、區(市)要加強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的宣傳、指導、培訓、考核等相關工作。
(二)強化目標考核,健全激勵機制。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綜合考核制度,制定綜合考評辦法,由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進機構具體組織實施。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考核,按照各區、各部門生活垃圾分類職責分工,實施目標過程監管,目標任務督辦落實,及時總結推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典型經驗和事跡。
(三)運用科技手段,做好示范引領。對生活垃圾分類的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理各環節,支持數據分析、技術研發等科技課題研究,加強從業人員專業技能培訓,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產業化、專業化升級。開展生活垃圾分類信息化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類信息平臺,將各類垃圾的回收和處理數據納入平臺,開展大數據整合分析,建立直觀的生活垃圾分類成效評價體系。探索利用“互聯網+”技術,建立生活垃圾分類賬戶,對居民開展多種積分獎勵活動。
(四)強化輿論宣傳,注重教育引導。在中小學校、幼兒園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綜合實踐活動,探索設立生活垃圾分類主題實踐課程,并與課堂教學內容有機結合,讓學生在創建綠色學校、綠色家庭、綠色社區中發揮作用。著力提高全體師生的垃圾分類和環境保護意識,形成教育一個學生、影響一個家庭、帶動一個社區、引領整個社會的良好社會氛圍。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各類媒體,借助各類窗口單位的公共服務設施,全方位宣傳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開展“光盤行動”,反對過度包裝、減少一次性用品消耗,自覺抵制白色垃圾,倡導源頭減量的文明節約生活方式。推進市、區(市)兩級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教育中心建設,開展豐富多樣的市民體驗活動。
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可根據本實施意見,結合實際情況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意見要求,制定本行業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專項工作方案。
我市以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有關規定與本實施意見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實施意見為準。
附件:青島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責任分解
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6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