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規定,現將綿陽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的有關信息予以第二次公告。公告內容如下: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綿陽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
項目性質:新建;
總投資:62410.95萬元
建設單位:三臺縣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
建設地點:綿陽市三臺縣百頃鎮水文村;
處置規模:生活垃圾1000t/d,36.5×104t/a;年發電量131.88×106kW.h/a,上網電量106.82×106kW.h/a;
占地面積:本項目總占地面積約為120畝。
二、主要建設內容
本項目為綿陽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為三臺縣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委托建設,建設地點位于綿陽市三臺縣百頃鎮水文村,處置規模為生活垃圾1000t/d,36.5×104t/a;年發電量131.88×106kW.h/a,上網電量106.82×106kW.h/a。本項目的建設是三臺縣推進生活垃圾處理"三化"的迫切需要。本項目設有2條500t/d的垃圾焚燒線和煙氣凈化系統,配套1臺20MW凝汽式汽輪發電機組,年發電量131.88×106kW.h/a,上網電量106.82×106kW.h/a。本項目主要由生產及輔助工程、公用工程等內容組成,包括新建垃圾接收、貯存、焚燒系統、煙氣處理系統、垃圾熱能利用系統等。
本項目選址位于綿陽市三臺縣縣城東南部,北側緊鄰現有三臺縣生活垃圾填埋場,北側約880m為成渝環線高速,東側80m為成巴高速。廠址距離三臺縣城約4km,工程占地面積約8ha(120畝)。廠址東側有一座民爆廠,本項目開工建設之前擬完成拆遷。
本項目由生產設施區、輔助設施區和行政生活福利設施區三部分組成。廠區中部布置綜合主廠房,圍繞綜合主廠房設6m寬的環形道路以滿足生產和消防需要。生產輔助設施布置在綜合主廠房周邊。綜合主廠房東側為輔助設施區,主要布置有綜合水泵房和冷卻塔、滲濾液處理站、天然氣調壓站及汽車衡,輔助設施區緊鄰主廠房布置,減少管線的輸送距離。廠區的西部為辦公生活區域,布置有綜合樓、宿舍及食堂、小車停車場及門衛等。
三、產業政策和規劃符合性分析
本項目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3年修訂本)中的鼓勵類,第三十八條“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第20款“城鎮垃圾及其他固體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工程”。
另外分別對照了《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程技術規范》(CJJ90-2009)、《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物質發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環發〔2008〕82號)、《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程項目建設標準》(建標142-2010)、《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程項目建設標準》(建標142-2010)、《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生活垃圾處理技術》指南》(城建[2010]61號)、《重點行業二噁英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環保部2015年第90號公告)、《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作的意見》建城[2016]227號文(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聯合發布)以及“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本項目均符合相關技術要求。
本項目位于三臺縣百頃鎮水文村,即現有的百頃鎮生活垃圾處理場南側,采用的工藝為垃圾焚燒發電,因此本項目建設符合《三臺縣城市規劃》(2013-2030)的規劃要求。
四、環境質量現狀
根據大氣監測數據顯示,本項目所在地及周邊8個大氣監測點的監測指標可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等環境標準。
根據地表水監測數據顯示,本項目河段的常規因子及主要特征因子可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要求。
根據地下水監測數據顯示,本項目所在地地下水監測因子可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III類標準要求,僅項目北側垃圾填埋場污染監測井總硬度、氨氮、總大腸菌群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III類標準要求。
根據聲環境監測數據顯示,本項目所在地聲環境可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標準要求。
根據土壤監測數據顯示,本項目廠址周邊的土壤、埝塘灣附近的農田土壤均可滿足《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1995)二級標準要求。
四、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1、施工期
施工機械噪聲對周圍聲環境的影響,施工揚塵和施工設備燃油廢氣對大氣環境的影響,施工廢水和施工人員生活污水排放對水環境的影響,施工場地建材堆放、施工人員廢物及施工渣土運輸對周邊環境的不利影響。
綜上所述,施工期的噪聲、廢氣、廢水和固體廢棄物將會對環境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但只要施工單位認真做好施工組織工作(包括勞動力、工期計劃和施工平面管理等),并進行文明施工,加強對廠址附近水體的保護,遵守上述環保建議,工程建設期將不會對環境產生明顯不利影響。
2、運營期
大氣:本項目焚燒爐的煙氣經過余熱鍋爐并入煙氣凈化系統。焚燒生產線煙氣均采用“SNCR爐內脫硝+半干法旋轉噴霧化脫酸反應塔+干粉消石灰噴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塵”煙氣凈化工藝。經凈化達標后廢氣通過120m高煙囪排入大氣。根據預測結果,本項目焚燒煙氣正常處理后達標排放,對周圍大氣環境的影響貢獻很小,不會出現超標現象。本項目廢氣非正常排放時,由于各類污染物源強明顯增大,預測結果表明各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濃度貢獻值均有不同程度增加,將加重了對周圍大氣環境的影響。
根據“關于印發《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2018]20號的具體要求,本項目環境防護局距離為廠界外300m,防護距離范圍內不應規劃居民區、學校、醫院、行政辦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標。本項目廠界外300m內現有的居民需搬遷。
地表水:本項目高濃度廢水,主要為垃圾滲濾液、卸料平臺、垃圾通道及垃圾車沖洗水,該部分廢水收集后經廠區滲濾液處理站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標準》(GB/T19923-2005)中循環冷卻水系統補充水水質標準后在廠內回用,不外排。因此不會對周圍水環境造成影響。
地下水:根據預測結果,正常工況下,滲濾液處理站、垃圾池不會出現滲漏,不會對地下水造成污染。在非正常工況下,滲濾液處理站、垃圾池發生滲漏后,距離污染源一定距離內的地下水含水層將出現污染物濃度超標,但不會對下游敏感點造成影響。
聲環境:根據預測結果,本項目廠界噪聲影響貢獻值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的2類標準要求。
固廢:本項目產生的固廢均可得到妥善處置,不會產生二次污染。
五、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要點
1、施工期通過施工期環境影響分析,項目施工過程不可避免地對施工區域水環境、空氣環境、聲環境、生態環境和社會環境造成影響,本項目施工范圍不大,且這些影響是暫時的,200m范圍內無環境敏感點,通過采取環評及水保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是可以接受的。
2、運營期
廢氣:本項目營運過程焚燒爐煙氣采用“SNCR爐內脫硝+半干法旋轉噴霧化脫酸反應塔+干粉消石灰噴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塵”進行處理,煙氣全部達到《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標準要求排放。項目產生的粉塵主要在飛灰倉、水泥倉和石灰倉,在各貯倉頂部各置布袋除塵器,采用振打方式清灰。本項目產生的惡臭主要來及垃圾倉內的垃圾池,滲濾液處理站的滲濾液調節池、污泥池及污泥濃縮池,惡臭氣體經收集后送垃圾倉,然后進爐焚燒。焚燒爐停爐檢修期間,開啟電動閥門及除臭風機,臭氣經過活性炭除臭裝置吸附過濾達標后排入大氣。
廢水:本項目廠內排水系統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體制。擬建項目主要廢水為垃圾滲濾液、卸料平臺、引橋及地磅區沖洗水、廠房沖洗水、生活污水。本項目所產生的垃圾滲濾液、卸料平臺、垃圾通道及垃圾車沖洗水、生活污水由廠內滲濾液處理站處理達到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標準后作為循環水補充水,濃水回噴焚燒爐。本項目滲濾液處理系統規模按照500m3設計。采用“豎流沉淀+UASB厭氧反應器+MBR生化處理系統+NF納濾膜+RO膜”作為滲瀝液處理主導方案。
噪聲:本工程噪聲源主要來自汽輪發電機組、風機等空氣動力設備、大功率水泵等。可通過采用低噪聲設備,風機安裝隔聲罩和消聲器,各種泵類采取減振措施,在鍋爐、汽輪機等空氣進出口處安裝消聲器,利用建筑隔聲、合理布局,種植綠化隔音帶等措施,可確保本項目廠界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的2類標準要求。
固廢:本項目產生的爐渣暫定運至百頃鎮垃圾填埋場填埋。飛灰固化后經檢測達到《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6.3條的要求后,送垃圾填埋場進行填埋處理;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除臭裝置產生的廢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均進入本工程焚燒系統焚燒處理。固體廢物處置率100%。
地下水:本項目廠區應劃分為為重點防滲區、一般防滲區及簡單防滲區。污染區則應按照不同分區要求,采取不同等級的防滲措施,并確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一般污染區的防滲設計應滿足等效黏土防滲層Mb≥1.5m,K≤1×10-7cm/s或參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執行;重點防滲區的防滲設計應滿足等效黏土防滲層Mb≥6.0m;K≤1×10-7cm/s或參照《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l8598-2001)執行;簡單防滲區只做一半地面硬化。其中卸料大廳及垃圾池、滲濾液接收和處理池、事故水及初期雨水收集池、飛灰貯倉及飛灰固化車間、地下管道均為重點防滲區。
風險防范措施:由專人負責日常環境管理工作,制訂“環保管理人員職責”和“環境污染防治措施”制度。企業應配備活性炭除臭裝置、通訊報警設備、自動監控設備、緊急沖淋裝置、防護設備、圍堰、事故池(調節池講座事故池)、雨水排口斷裝置、監測裝置等;并制訂應急預案等防范措施;加強事故風險防范。
六、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初步評價結論
本建設項目屬于環保工程,可以解決三臺縣生活垃圾出路問題及垃圾填埋所造成的環境污染和占用大量土地資源問題,有助于在總體上改善區域環境質量,實現廢物資源化,有利于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總體上,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選址符合當地相關規劃并已得到規劃部門同意,生產過程中采用了清潔的生產工藝,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術符合國家相關政策和規范要求。在采取環評報告提出的各項措施后,各種污染物能做到達標排放,根據預測,該工程排放的污染物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從環境保護的角度評價,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及方式
為聽取社會各界對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特將本項目環境評價進行公示,征求公眾寶貴的想法和建議。
(1)對于本項目是否認可;
(2)您認為項目建設對環境有哪些有利影響和不利影響?
(3)項目建設期和運營期對周圍環境影響減緩措施的意見和建議。
(4)其他與項目建設有關、您最關心的問題是什么?有何意見和要求?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通過發送電子郵件、電話、傳真、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公眾提出或反映有關問題的時間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10個工作日。
2018年3月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綿陽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
項目性質:新建;
總投資:62410.95萬元
建設單位:三臺縣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
建設地點:綿陽市三臺縣百頃鎮水文村;
處置規模:生活垃圾1000t/d,36.5×104t/a;年發電量131.88×106kW.h/a,上網電量106.82×106kW.h/a;
占地面積:本項目總占地面積約為120畝。
二、主要建設內容
本項目為綿陽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為三臺縣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委托建設,建設地點位于綿陽市三臺縣百頃鎮水文村,處置規模為生活垃圾1000t/d,36.5×104t/a;年發電量131.88×106kW.h/a,上網電量106.82×106kW.h/a。本項目的建設是三臺縣推進生活垃圾處理"三化"的迫切需要。本項目設有2條500t/d的垃圾焚燒線和煙氣凈化系統,配套1臺20MW凝汽式汽輪發電機組,年發電量131.88×106kW.h/a,上網電量106.82×106kW.h/a。本項目主要由生產及輔助工程、公用工程等內容組成,包括新建垃圾接收、貯存、焚燒系統、煙氣處理系統、垃圾熱能利用系統等。
本項目選址位于綿陽市三臺縣縣城東南部,北側緊鄰現有三臺縣生活垃圾填埋場,北側約880m為成渝環線高速,東側80m為成巴高速。廠址距離三臺縣城約4km,工程占地面積約8ha(120畝)。廠址東側有一座民爆廠,本項目開工建設之前擬完成拆遷。
本項目由生產設施區、輔助設施區和行政生活福利設施區三部分組成。廠區中部布置綜合主廠房,圍繞綜合主廠房設6m寬的環形道路以滿足生產和消防需要。生產輔助設施布置在綜合主廠房周邊。綜合主廠房東側為輔助設施區,主要布置有綜合水泵房和冷卻塔、滲濾液處理站、天然氣調壓站及汽車衡,輔助設施區緊鄰主廠房布置,減少管線的輸送距離。廠區的西部為辦公生活區域,布置有綜合樓、宿舍及食堂、小車停車場及門衛等。
三、產業政策和規劃符合性分析
本項目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3年修訂本)中的鼓勵類,第三十八條“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第20款“城鎮垃圾及其他固體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工程”。
另外分別對照了《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程技術規范》(CJJ90-2009)、《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物質發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環發〔2008〕82號)、《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程項目建設標準》(建標142-2010)、《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程項目建設標準》(建標142-2010)、《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生活垃圾處理技術》指南》(城建[2010]61號)、《重點行業二噁英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環保部2015年第90號公告)、《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作的意見》建城[2016]227號文(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聯合發布)以及“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本項目均符合相關技術要求。
本項目位于三臺縣百頃鎮水文村,即現有的百頃鎮生活垃圾處理場南側,采用的工藝為垃圾焚燒發電,因此本項目建設符合《三臺縣城市規劃》(2013-2030)的規劃要求。
四、環境質量現狀
根據大氣監測數據顯示,本項目所在地及周邊8個大氣監測點的監測指標可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TJ36-79)等環境標準。
根據地表水監測數據顯示,本項目河段的常規因子及主要特征因子可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要求。
根據地下水監測數據顯示,本項目所在地地下水監測因子可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III類標準要求,僅項目北側垃圾填埋場污染監測井總硬度、氨氮、總大腸菌群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III類標準要求。
根據聲環境監測數據顯示,本項目所在地聲環境可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標準要求。
根據土壤監測數據顯示,本項目廠址周邊的土壤、埝塘灣附近的農田土壤均可滿足《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1995)二級標準要求。
四、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1、施工期
施工機械噪聲對周圍聲環境的影響,施工揚塵和施工設備燃油廢氣對大氣環境的影響,施工廢水和施工人員生活污水排放對水環境的影響,施工場地建材堆放、施工人員廢物及施工渣土運輸對周邊環境的不利影響。
綜上所述,施工期的噪聲、廢氣、廢水和固體廢棄物將會對環境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但只要施工單位認真做好施工組織工作(包括勞動力、工期計劃和施工平面管理等),并進行文明施工,加強對廠址附近水體的保護,遵守上述環保建議,工程建設期將不會對環境產生明顯不利影響。
2、運營期
大氣:本項目焚燒爐的煙氣經過余熱鍋爐并入煙氣凈化系統。焚燒生產線煙氣均采用“SNCR爐內脫硝+半干法旋轉噴霧化脫酸反應塔+干粉消石灰噴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塵”煙氣凈化工藝。經凈化達標后廢氣通過120m高煙囪排入大氣。根據預測結果,本項目焚燒煙氣正常處理后達標排放,對周圍大氣環境的影響貢獻很小,不會出現超標現象。本項目廢氣非正常排放時,由于各類污染物源強明顯增大,預測結果表明各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濃度貢獻值均有不同程度增加,將加重了對周圍大氣環境的影響。
根據“關于印發《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2018]20號的具體要求,本項目環境防護局距離為廠界外300m,防護距離范圍內不應規劃居民區、學校、醫院、行政辦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標。本項目廠界外300m內現有的居民需搬遷。
地表水:本項目高濃度廢水,主要為垃圾滲濾液、卸料平臺、垃圾通道及垃圾車沖洗水,該部分廢水收集后經廠區滲濾液處理站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標準》(GB/T19923-2005)中循環冷卻水系統補充水水質標準后在廠內回用,不外排。因此不會對周圍水環境造成影響。
地下水:根據預測結果,正常工況下,滲濾液處理站、垃圾池不會出現滲漏,不會對地下水造成污染。在非正常工況下,滲濾液處理站、垃圾池發生滲漏后,距離污染源一定距離內的地下水含水層將出現污染物濃度超標,但不會對下游敏感點造成影響。
聲環境:根據預測結果,本項目廠界噪聲影響貢獻值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的2類標準要求。
固廢:本項目產生的固廢均可得到妥善處置,不會產生二次污染。
五、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要點
1、施工期通過施工期環境影響分析,項目施工過程不可避免地對施工區域水環境、空氣環境、聲環境、生態環境和社會環境造成影響,本項目施工范圍不大,且這些影響是暫時的,200m范圍內無環境敏感點,通過采取環評及水保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是可以接受的。
2、運營期
廢氣:本項目營運過程焚燒爐煙氣采用“SNCR爐內脫硝+半干法旋轉噴霧化脫酸反應塔+干粉消石灰噴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塵”進行處理,煙氣全部達到《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標準要求排放。項目產生的粉塵主要在飛灰倉、水泥倉和石灰倉,在各貯倉頂部各置布袋除塵器,采用振打方式清灰。本項目產生的惡臭主要來及垃圾倉內的垃圾池,滲濾液處理站的滲濾液調節池、污泥池及污泥濃縮池,惡臭氣體經收集后送垃圾倉,然后進爐焚燒。焚燒爐停爐檢修期間,開啟電動閥門及除臭風機,臭氣經過活性炭除臭裝置吸附過濾達標后排入大氣。
廢水:本項目廠內排水系統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體制。擬建項目主要廢水為垃圾滲濾液、卸料平臺、引橋及地磅區沖洗水、廠房沖洗水、生活污水。本項目所產生的垃圾滲濾液、卸料平臺、垃圾通道及垃圾車沖洗水、生活污水由廠內滲濾液處理站處理達到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標準后作為循環水補充水,濃水回噴焚燒爐。本項目滲濾液處理系統規模按照500m3設計。采用“豎流沉淀+UASB厭氧反應器+MBR生化處理系統+NF納濾膜+RO膜”作為滲瀝液處理主導方案。
噪聲:本工程噪聲源主要來自汽輪發電機組、風機等空氣動力設備、大功率水泵等。可通過采用低噪聲設備,風機安裝隔聲罩和消聲器,各種泵類采取減振措施,在鍋爐、汽輪機等空氣進出口處安裝消聲器,利用建筑隔聲、合理布局,種植綠化隔音帶等措施,可確保本項目廠界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的2類標準要求。
固廢:本項目產生的爐渣暫定運至百頃鎮垃圾填埋場填埋。飛灰固化后經檢測達到《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6.3條的要求后,送垃圾填埋場進行填埋處理;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除臭裝置產生的廢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均進入本工程焚燒系統焚燒處理。固體廢物處置率100%。
地下水:本項目廠區應劃分為為重點防滲區、一般防滲區及簡單防滲區。污染區則應按照不同分區要求,采取不同等級的防滲措施,并確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一般污染區的防滲設計應滿足等效黏土防滲層Mb≥1.5m,K≤1×10-7cm/s或參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執行;重點防滲區的防滲設計應滿足等效黏土防滲層Mb≥6.0m;K≤1×10-7cm/s或參照《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l8598-2001)執行;簡單防滲區只做一半地面硬化。其中卸料大廳及垃圾池、滲濾液接收和處理池、事故水及初期雨水收集池、飛灰貯倉及飛灰固化車間、地下管道均為重點防滲區。
風險防范措施:由專人負責日常環境管理工作,制訂“環保管理人員職責”和“環境污染防治措施”制度。企業應配備活性炭除臭裝置、通訊報警設備、自動監控設備、緊急沖淋裝置、防護設備、圍堰、事故池(調節池講座事故池)、雨水排口斷裝置、監測裝置等;并制訂應急預案等防范措施;加強事故風險防范。
六、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初步評價結論
本建設項目屬于環保工程,可以解決三臺縣生活垃圾出路問題及垃圾填埋所造成的環境污染和占用大量土地資源問題,有助于在總體上改善區域環境質量,實現廢物資源化,有利于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總體上,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選址符合當地相關規劃并已得到規劃部門同意,生產過程中采用了清潔的生產工藝,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術符合國家相關政策和規范要求。在采取環評報告提出的各項措施后,各種污染物能做到達標排放,根據預測,該工程排放的污染物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從環境保護的角度評價,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及方式
為聽取社會各界對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特將本項目環境評價進行公示,征求公眾寶貴的想法和建議。
(1)對于本項目是否認可;
(2)您認為項目建設對環境有哪些有利影響和不利影響?
(3)項目建設期和運營期對周圍環境影響減緩措施的意見和建議。
(4)其他與項目建設有關、您最關心的問題是什么?有何意見和要求?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通過發送電子郵件、電話、傳真、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公眾提出或反映有關問題的時間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10個工作日。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