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委托,北京國寰環境技術有限責任公司承擔《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新疆)能源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號)、《環境影響評價導則——公眾參與》(征求意見稿)中的有關規定,進行第二次信息公示,進一步征求各級政府部門、單位及廣大公眾的意見和建議。
一、規劃項目名稱及概況
(一)規劃名稱
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新疆)能源規劃
(二)規劃概況
按照國家絲綢之路經濟帶總體戰略布局和新疆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建設實施意見,圍繞新疆能源國際合作打造“3+1+4+1”戰略格局,努力將新疆打造成我國能源西向戰略大本營。
三大能源基地:利用新疆能源資源優勢和引進中亞-俄羅斯能源資源地緣優勢,加快推進大型油氣生產加工與儲備基地、大型煤炭煤電煤化工基地、大型風電和光伏發電基地等建設。
互聯互通能源大通道:發揮新疆與中亞-俄羅斯地域相連的優勢,盡快建成南北并進、油氣并舉、煤電并行,外引內聯的能源互聯互通大通道。
區域能源交易中心:發揮新疆作為區域性能源需求中心和區域性能源樞紐優勢,大力推動新疆成為區域能源(石油、天然氣)貿易交易中心和區域性能源(電力)調度交易中心。
區域性能源裝備制造中心:利用新疆能源開發利用的后發優勢,積極引導國內外先進能源裝備與制造企業在疆設立分支機構,努力將新疆打造成為服務西北六省、面向中亞的區域性能源裝備制造中心。
區域性能源工程與技術服務中心:新疆能源資源豐富且種類齊全,但資源賦存地質條件復雜,環境惡劣,埋藏深,開發難度大,造就了一批能打硬仗的專業技術隊伍,充分發揮能源工程與技術服務專業能力強、水平高、能吃苦的優勢,建立區域性能源工程與技術服務中心。
區域性能源技術研發與人才集聚中心:隨著絲綢之路經濟帶能源合作深入推進,急需大批專業型、復合型、創新型高端能源科技人才,借助國內外知名大學、能源專業型研究機構科研與人才力量,在新疆創辦能源綜合性大學和研究機構,形成區域性能源技術研發與人才集聚中心。
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的示范區:要充分認識新疆生態環境脆弱、水資源匱乏的現實條件,解放思想,勇于創新,開創一條有利于新疆可持續發展的綠色、低碳、高效、智能能源發展新路子 ,努力形成我國的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示范區。
二、規劃實施對環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響
互聯互通能源大通道與新疆艾比湖濕地自然保護區、新疆甘家湖梭梭林自然保護區、新疆天池博格達峰自然保護區、新疆羅布泊野駱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水磨溝風景名勝區、天山天池風景名勝區、庫木塔格沙漠風景名勝區,克孜勒蘇刻爾克孜自治州森林公園、溫宿天天神木園森林公園、伊犁河連心島森林公園、蒙瑪拉森林公園、照壁山國家森林公園、天池國家森林公園,溫宿鹽丘國家地質公園、天山天池國家地質公園、吐魯番火焰山國家地質公園,五什托什干河國家濕地公園、伊犁河谷國家濕地公園、新疆沙灣千泉湖國家濕地公園、新疆烏魯木齊柴窩堡湖國家濕地公園、吉木薩爾北庭國家濕地公園、哈密河濕地公園,艾比湖特有魚類保護區等距離較近,可能對上述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濕地公園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產生一定影響。
新疆自治區水資源區域分布不均,以地表水為主,中水回用率水平總體較低;用水以一產為主,二產為輔,區域性缺水十分典型;通過區域性提調水、引水,結合局部蓄水工程可解決現階段經濟發展的用水需求;總體上用水結構可進一步優化,區域用水水平的差異化可以進一步平衡。規劃產業中水資源消耗量大的主要包括煤化工、煤電、裝備制造業等,通過布局優化,適當控制規劃規模,加強節水及提升水資源重復利用水平,結合區域水資源配置優化方案,總體上水資源能夠滿足規劃方案要求。
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新疆)能源規劃中互聯互通工程涉及外送原油及石油化工產品2600萬噸,天然氣外送800億立方米和電力外送2400萬千瓦。電力輸送的來源主要對應著新疆煤電轉化帶來的大氣污染影響,主要是SO2、NOx和顆粒物的污染影響,石化產業的VOCs以及光氣、氯氣、硝基苯、苯胺等有毒有害氣體排放可能對人群健康產生長期累積性影響,并可能影響人口集聚和城市發展。需要對石化產業布局進行統一整合,合理布局,避免與城市化發展與人群健康產生沖突。裝備制造項目排放的大氣污染物主要為VOCs,對生成PM2.5的二次前體物有貢獻增加。如果布局在城市及周邊,會對城市復合型污染有一定的貢獻增加。另外,能源裝備制造基地、石油煉化、管線項目可能產生一般工業固廢(廢鋼材、灰渣、管線防腐廢物等)和危險廢物(廢催化劑、廢吸附劑、廢活性炭等)。
三、預防或者減輕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互聯互通能源大通道應從選線角度盡量避讓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資源集中分布區、地質公園、重要濕地和濕地公園及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嚴禁穿越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盡可能縮短實驗區內路段,盡量減少對自然保護區植被和野生動物的不利影響。減少對風景名勝區景觀、生態以及旅游活動的影響,對于無法避讓的項目,應根據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要求,合理確定路線形式,盡量與周邊景觀相協調。確需占用森林公園林地的,應依法辦理林地占用、征收審核審批手續。確需穿越地質公園的,應當避免或者減少對地質景觀、旅游活動的影響。線路無法避讓濕地的,應合理確定構筑物形式,增加橋梁比例,減少占用濕地面積,防止破壞濕地的水力聯系。無法避讓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應盡量減少對水體的擾動,減少水中橋墩的設置,減少占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面積,防止破壞種質資源的“三場”。互聯互通能源大通道嚴禁破壞新疆吐魯番坎兒井,嚴格避讓坎兒井保護范圍。戈壁荒漠及沙漠地區規劃重點項目應加強荒漠化治理和防風固沙,減輕對脆弱生態系統的影響。重點項目應避開耕地、草場集中分布,尤其是基本草原、基本農田及其保護區。
三大能源基地相關重點項目和區域性能源裝備制造中心建設應十分節約水資源,嚴格控制工業用水指標,提高工業廢水重復利用率和水循環利用率,實現生產廢水的分質回用、階梯回用,進一步提高中水回用比率;實施開展清潔生產,執行水資源總量控制紅線;全面落實用水指標不達標的生產技術、設備及項目的負面清單;提高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和出水水質,實現最大程度的回收利用。產生的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應自行處理零排放或經污水處理設施預處理后接入市政管網,加強對污水處理設施的管理。同時應合理布局,避讓飲用水源地保護區。
新疆與絲綢之路經濟帶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能源合作首先應該采取嚴格的污染防治措施,減少SO2、NOx、PM10、PM2.5、VOCs和其他特征污染物的排放,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統籌淘汰落后產能、推進污染物總量減排,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其次建議能源外送的受益方應該給予新疆一些補償,建立“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環境保護補償機制”,引導污染物排放地區與受益地區之間通過資金補助、產業轉移、人才培訓、共建園區等方式實施補償,削減能源開發利用帶來的環境影響。
鼓勵開展區域內固廢資源的再生利用,危險廢物全部交由有危廢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置。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的臨時貯存場所應嚴格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修改單的相關要求進行建設。能源裝備制造基地和石油煉化項目加強危險廢物、化工物料及危險化學品的儲運、管理,按規范設置自動監測報警、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編制環境應急預案,定期開展事故環境風險應急演練,嚴格落實各項應急管理措施和風險防范措施。
四、環評委托單位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通訊地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明德路16號
聯系人:姚春梅
聯系電話:0991-8816504
電子郵箱:125454799 @qq.com
五、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北京國寰環境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單位地址:北京市朝陽區紅軍營路22號雅士大廈二層
聯系人:李宏
聯系電話:010-84922811轉8706
電子郵箱:47205@qq.com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您對本規劃定位和布局的建議;
(2)規劃方案對環境可持續發展的影響及規劃優化調整建議;
(3)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建議;
(4)環評工作中應該關注的問題。
七、公眾意見反饋方式
公眾可向規劃單位、規劃環評單位以電子郵件、信函、電話等方式發表關于該規劃及其環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請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盡量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以便我們及時向您反饋相關信息。
八、信息發布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2月7日
一、規劃項目名稱及概況
(一)規劃名稱
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新疆)能源規劃
(二)規劃概況
按照國家絲綢之路經濟帶總體戰略布局和新疆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建設實施意見,圍繞新疆能源國際合作打造“3+1+4+1”戰略格局,努力將新疆打造成我國能源西向戰略大本營。
三大能源基地:利用新疆能源資源優勢和引進中亞-俄羅斯能源資源地緣優勢,加快推進大型油氣生產加工與儲備基地、大型煤炭煤電煤化工基地、大型風電和光伏發電基地等建設。
互聯互通能源大通道:發揮新疆與中亞-俄羅斯地域相連的優勢,盡快建成南北并進、油氣并舉、煤電并行,外引內聯的能源互聯互通大通道。
區域能源交易中心:發揮新疆作為區域性能源需求中心和區域性能源樞紐優勢,大力推動新疆成為區域能源(石油、天然氣)貿易交易中心和區域性能源(電力)調度交易中心。
區域性能源裝備制造中心:利用新疆能源開發利用的后發優勢,積極引導國內外先進能源裝備與制造企業在疆設立分支機構,努力將新疆打造成為服務西北六省、面向中亞的區域性能源裝備制造中心。
區域性能源工程與技術服務中心:新疆能源資源豐富且種類齊全,但資源賦存地質條件復雜,環境惡劣,埋藏深,開發難度大,造就了一批能打硬仗的專業技術隊伍,充分發揮能源工程與技術服務專業能力強、水平高、能吃苦的優勢,建立區域性能源工程與技術服務中心。
區域性能源技術研發與人才集聚中心:隨著絲綢之路經濟帶能源合作深入推進,急需大批專業型、復合型、創新型高端能源科技人才,借助國內外知名大學、能源專業型研究機構科研與人才力量,在新疆創辦能源綜合性大學和研究機構,形成區域性能源技術研發與人才集聚中心。
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的示范區:要充分認識新疆生態環境脆弱、水資源匱乏的現實條件,解放思想,勇于創新,開創一條有利于新疆可持續發展的綠色、低碳、高效、智能能源發展新路子 ,努力形成我國的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示范區。
二、規劃實施對環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響
互聯互通能源大通道與新疆艾比湖濕地自然保護區、新疆甘家湖梭梭林自然保護區、新疆天池博格達峰自然保護區、新疆羅布泊野駱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水磨溝風景名勝區、天山天池風景名勝區、庫木塔格沙漠風景名勝區,克孜勒蘇刻爾克孜自治州森林公園、溫宿天天神木園森林公園、伊犁河連心島森林公園、蒙瑪拉森林公園、照壁山國家森林公園、天池國家森林公園,溫宿鹽丘國家地質公園、天山天池國家地質公園、吐魯番火焰山國家地質公園,五什托什干河國家濕地公園、伊犁河谷國家濕地公園、新疆沙灣千泉湖國家濕地公園、新疆烏魯木齊柴窩堡湖國家濕地公園、吉木薩爾北庭國家濕地公園、哈密河濕地公園,艾比湖特有魚類保護區等距離較近,可能對上述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濕地公園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產生一定影響。
新疆自治區水資源區域分布不均,以地表水為主,中水回用率水平總體較低;用水以一產為主,二產為輔,區域性缺水十分典型;通過區域性提調水、引水,結合局部蓄水工程可解決現階段經濟發展的用水需求;總體上用水結構可進一步優化,區域用水水平的差異化可以進一步平衡。規劃產業中水資源消耗量大的主要包括煤化工、煤電、裝備制造業等,通過布局優化,適當控制規劃規模,加強節水及提升水資源重復利用水平,結合區域水資源配置優化方案,總體上水資源能夠滿足規劃方案要求。
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新疆)能源規劃中互聯互通工程涉及外送原油及石油化工產品2600萬噸,天然氣外送800億立方米和電力外送2400萬千瓦。電力輸送的來源主要對應著新疆煤電轉化帶來的大氣污染影響,主要是SO2、NOx和顆粒物的污染影響,石化產業的VOCs以及光氣、氯氣、硝基苯、苯胺等有毒有害氣體排放可能對人群健康產生長期累積性影響,并可能影響人口集聚和城市發展。需要對石化產業布局進行統一整合,合理布局,避免與城市化發展與人群健康產生沖突。裝備制造項目排放的大氣污染物主要為VOCs,對生成PM2.5的二次前體物有貢獻增加。如果布局在城市及周邊,會對城市復合型污染有一定的貢獻增加。另外,能源裝備制造基地、石油煉化、管線項目可能產生一般工業固廢(廢鋼材、灰渣、管線防腐廢物等)和危險廢物(廢催化劑、廢吸附劑、廢活性炭等)。
三、預防或者減輕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互聯互通能源大通道應從選線角度盡量避讓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資源集中分布區、地質公園、重要濕地和濕地公園及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嚴禁穿越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盡可能縮短實驗區內路段,盡量減少對自然保護區植被和野生動物的不利影響。減少對風景名勝區景觀、生態以及旅游活動的影響,對于無法避讓的項目,應根據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要求,合理確定路線形式,盡量與周邊景觀相協調。確需占用森林公園林地的,應依法辦理林地占用、征收審核審批手續。確需穿越地質公園的,應當避免或者減少對地質景觀、旅游活動的影響。線路無法避讓濕地的,應合理確定構筑物形式,增加橋梁比例,減少占用濕地面積,防止破壞濕地的水力聯系。無法避讓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應盡量減少對水體的擾動,減少水中橋墩的設置,減少占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面積,防止破壞種質資源的“三場”。互聯互通能源大通道嚴禁破壞新疆吐魯番坎兒井,嚴格避讓坎兒井保護范圍。戈壁荒漠及沙漠地區規劃重點項目應加強荒漠化治理和防風固沙,減輕對脆弱生態系統的影響。重點項目應避開耕地、草場集中分布,尤其是基本草原、基本農田及其保護區。
三大能源基地相關重點項目和區域性能源裝備制造中心建設應十分節約水資源,嚴格控制工業用水指標,提高工業廢水重復利用率和水循環利用率,實現生產廢水的分質回用、階梯回用,進一步提高中水回用比率;實施開展清潔生產,執行水資源總量控制紅線;全面落實用水指標不達標的生產技術、設備及項目的負面清單;提高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和出水水質,實現最大程度的回收利用。產生的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應自行處理零排放或經污水處理設施預處理后接入市政管網,加強對污水處理設施的管理。同時應合理布局,避讓飲用水源地保護區。
新疆與絲綢之路經濟帶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能源合作首先應該采取嚴格的污染防治措施,減少SO2、NOx、PM10、PM2.5、VOCs和其他特征污染物的排放,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統籌淘汰落后產能、推進污染物總量減排,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其次建議能源外送的受益方應該給予新疆一些補償,建立“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環境保護補償機制”,引導污染物排放地區與受益地區之間通過資金補助、產業轉移、人才培訓、共建園區等方式實施補償,削減能源開發利用帶來的環境影響。
鼓勵開展區域內固廢資源的再生利用,危險廢物全部交由有危廢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置。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的臨時貯存場所應嚴格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修改單的相關要求進行建設。能源裝備制造基地和石油煉化項目加強危險廢物、化工物料及危險化學品的儲運、管理,按規范設置自動監測報警、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編制環境應急預案,定期開展事故環境風險應急演練,嚴格落實各項應急管理措施和風險防范措施。
四、環評委托單位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通訊地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明德路16號
聯系人:姚春梅
聯系電話:0991-8816504
電子郵箱:125454799 @qq.com
五、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北京國寰環境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單位地址:北京市朝陽區紅軍營路22號雅士大廈二層
聯系人:李宏
聯系電話:010-84922811轉8706
電子郵箱:47205@qq.com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您對本規劃定位和布局的建議;
(2)規劃方案對環境可持續發展的影響及規劃優化調整建議;
(3)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建議;
(4)環評工作中應該關注的問題。
七、公眾意見反饋方式
公眾可向規劃單位、規劃環評單位以電子郵件、信函、電話等方式發表關于該規劃及其環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請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盡量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以便我們及時向您反饋相關信息。
八、信息發布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