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決策部署,持續推進輸配電價改革,進一步降低企業用電成本,近日,省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浙江電網2020-2022年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2020年執行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新的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

主要調整方向
浙江電網2020-2022年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聚焦降低大工業電價,著力減輕制造業用電成本
進一步降低谷段電價,適度拉大峰谷價差,充分發揮峰谷電價移峰填谷作用,鼓勵儲能等產業發展
實施季節性電價,在7、8月份對大工業高峰、低谷電價執行季節性電價政策,更好保障電力運行安全
理順輸配電價與目錄電價的關系,促進電力市場交易更加規范透明

2021年1月1日起,我省大工業平均銷售電價預計將較2019年下降每千瓦時5.2分。大工業用電1-10千伏、2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各電壓等級低谷電價每千瓦時將分別下降6.25分、6.25分、6.25分、6.05分、7.25分。同時,7、8月份各電壓等級低谷電價在上述降價基礎上再下調2分錢。政策實施后,預計年減輕我省大工業用戶用電成本約115億元,為促進我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主要調整方向
浙江電網2020-2022年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聚焦降低大工業電價,著力減輕制造業用電成本
進一步降低谷段電價,適度拉大峰谷價差,充分發揮峰谷電價移峰填谷作用,鼓勵儲能等產業發展
實施季節性電價,在7、8月份對大工業高峰、低谷電價執行季節性電價政策,更好保障電力運行安全
理順輸配電價與目錄電價的關系,促進電力市場交易更加規范透明

2021年1月1日起,我省大工業平均銷售電價預計將較2019年下降每千瓦時5.2分。大工業用電1-10千伏、2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各電壓等級低谷電價每千瓦時將分別下降6.25分、6.25分、6.25分、6.05分、7.25分。同時,7、8月份各電壓等級低谷電價在上述降價基礎上再下調2分錢。政策實施后,預計年減輕我省大工業用戶用電成本約115億元,為促進我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