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光伏發電運行情況穩定,設備利用小時數持續增加,棄光電量和棄光率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
一、光伏裝機情況
(一)裝機容量:截至2020年4月底,新疆電網聯網運行的發電裝機容量9243.2萬千瓦。其中:光伏發電裝機容量1026.6萬千瓦,占裝機總容量的11.1%。
(二)設備利用:2020年4月,新疆電網調度口徑全部聯網運行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302小時,同比增加2小時。其中,光伏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數為141小時,同比增加19小時。
2020年1—4月,新疆電網調度口徑(聯網運行)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1029小時,同比增加55小時。其中,光電465小時,同比增加48小時。
二、光伏發電生產情況
2020年4月,新疆電網調度口徑總發電量283.5億千瓦時,同比增長8.9%。其中,光伏發電14億千瓦時,同比增加24.5%,占總發電量5%。
2020年1—4月,新疆電網調度口徑總發電量1116.7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1.8%。其中,光電45.8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2.5%,占總發電量4.1%。
三、自治區當前棄光情況
2020年4月,我區棄光電量0.5億千瓦時,較去年同期減少72.2%;棄光率3.4%,同比下降10.6個百分點.分區域看,本月阿勒泰地區、阿克蘇地區、喀什地區、克州、和田地區棄光率高于全疆平均水平,分別為:7.5%、7.1%、7.6%、8.6%、7.6%。
2020年1—4月,我區棄光電量2.5億千瓦時,同比減少了52.8%,棄光率5.2%,同比下降了7.1個百分點,整體來看阿勒泰、喀什、克州、和田棄光率高于全疆平均水平,分別達到11%、12.6%、12.3%、10%。整體來看,阿克蘇地區、喀什地區、克州、和田地區棄光率仍然偏高,分別為:11.2%、12.8%、14.3%、11.3%。
下一步,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將嚴格落實《國家能源局關于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20〕17號)《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新疆監管辦關于做好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新發改能源〔2020〕162號)相關要求,在全面落實電力送出消納條件的基礎上,合理推進需要國家財政補貼光伏項目的申報,實現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
一、光伏裝機情況
(一)裝機容量:截至2020年4月底,新疆電網聯網運行的發電裝機容量9243.2萬千瓦。其中:光伏發電裝機容量1026.6萬千瓦,占裝機總容量的11.1%。
(二)設備利用:2020年4月,新疆電網調度口徑全部聯網運行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302小時,同比增加2小時。其中,光伏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數為141小時,同比增加19小時。
2020年1—4月,新疆電網調度口徑(聯網運行)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1029小時,同比增加55小時。其中,光電465小時,同比增加48小時。
二、光伏發電生產情況
2020年4月,新疆電網調度口徑總發電量283.5億千瓦時,同比增長8.9%。其中,光伏發電14億千瓦時,同比增加24.5%,占總發電量5%。
2020年1—4月,新疆電網調度口徑總發電量1116.7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1.8%。其中,光電45.8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2.5%,占總發電量4.1%。
三、自治區當前棄光情況
2020年4月,我區棄光電量0.5億千瓦時,較去年同期減少72.2%;棄光率3.4%,同比下降10.6個百分點.分區域看,本月阿勒泰地區、阿克蘇地區、喀什地區、克州、和田地區棄光率高于全疆平均水平,分別為:7.5%、7.1%、7.6%、8.6%、7.6%。
2020年1—4月,我區棄光電量2.5億千瓦時,同比減少了52.8%,棄光率5.2%,同比下降了7.1個百分點,整體來看阿勒泰、喀什、克州、和田棄光率高于全疆平均水平,分別達到11%、12.6%、12.3%、10%。整體來看,阿克蘇地區、喀什地區、克州、和田地區棄光率仍然偏高,分別為:11.2%、12.8%、14.3%、11.3%。
下一步,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將嚴格落實《國家能源局關于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20〕17號)《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新疆監管辦關于做好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新發改能源〔2020〕162號)相關要求,在全面落實電力送出消納條件的基礎上,合理推進需要國家財政補貼光伏項目的申報,實現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