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9日上午,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召集首批光熱示范項目部分業主單位代表召開座談會,研討延期示范項目上網電價政策。
首批光熱示范項目的延期電價政策可能被確定為自2019年1月1日前并網投運的示范項目享受電價1.14元/kWh,自2020年1月1日前并網投運的示范項目享受電價1.12元/kWh,在2021年底前并網投運的示范項目享受電價1.10元/kWh。但從今日座談會的情況來看,這一政策繼續向好的方向變化是有可能的。
我國首批光熱發電示范項目共計3個示范項目總裝機200MW實現并網發電,且運行表現良好。今年年底前,我國有望再并網投運6個項目(包括魯能海西州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示范工程5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新增350MW裝機。但截至目前,我國仍有11個首批示范項目因各種原因未能啟動建設,1個項目因資金問題在建設過程中中止。延期電價政策如能盡早出臺,則還有望再盤活幾個首批示范項目。但延期電價政策僅對有限的幾個首批光熱示范項目有效。
相關政策:
國家發改委關于太陽能熱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為促進太陽能熱發電產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可再生能源法》有關規定,現就制定太陽能熱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定全國統一的太陽能熱發電(含4小時以上儲熱功能)標桿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1.15元(含稅)。上述電價僅適用于納入國家能源局2016年組織實施的太陽能熱發電示范范圍的項目。
二、2018年12月31日以前全部投運的太陽能熱發電項目執行上述標桿上網電價。
三、鼓勵地方相關部門對太陽能熱發電企業采取稅費減免、財政補貼、綠色信貸、土地優惠等措施,多措并舉促進太陽能熱發電產業發展。
四、2019年以后國家將根據太陽能熱發電產業發展狀況、發電成本降低情況,適時完善太陽能熱發電價格政策,逐步降低新建太陽能熱發電價格水平。
以上規定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6年8月29日
首批光熱示范項目的延期電價政策可能被確定為自2019年1月1日前并網投運的示范項目享受電價1.14元/kWh,自2020年1月1日前并網投運的示范項目享受電價1.12元/kWh,在2021年底前并網投運的示范項目享受電價1.10元/kWh。但從今日座談會的情況來看,這一政策繼續向好的方向變化是有可能的。
我國首批光熱發電示范項目共計3個示范項目總裝機200MW實現并網發電,且運行表現良好。今年年底前,我國有望再并網投運6個項目(包括魯能海西州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示范工程5萬千瓦光熱發電項目),新增350MW裝機。但截至目前,我國仍有11個首批示范項目因各種原因未能啟動建設,1個項目因資金問題在建設過程中中止。延期電價政策如能盡早出臺,則還有望再盤活幾個首批示范項目。但延期電價政策僅對有限的幾個首批光熱示范項目有效。
相關政策:
國家發改委關于太陽能熱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為促進太陽能熱發電產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可再生能源法》有關規定,現就制定太陽能熱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定全國統一的太陽能熱發電(含4小時以上儲熱功能)標桿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1.15元(含稅)。上述電價僅適用于納入國家能源局2016年組織實施的太陽能熱發電示范范圍的項目。
二、2018年12月31日以前全部投運的太陽能熱發電項目執行上述標桿上網電價。
三、鼓勵地方相關部門對太陽能熱發電企業采取稅費減免、財政補貼、綠色信貸、土地優惠等措施,多措并舉促進太陽能熱發電產業發展。
四、2019年以后國家將根據太陽能熱發電產業發展狀況、發電成本降低情況,適時完善太陽能熱發電價格政策,逐步降低新建太陽能熱發電價格水平。
以上規定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