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光伏發電領跑獎勵激勵基地2019年競爭優選工作方案
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
一、工作概述
白城市位于吉林省西北部,地處吉林、黑龍江、內蒙古三省區結合部,屬于大興安嶺南麓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幅員面積2.6萬平方公里,人口200萬人。2017年,白城市申報光伏發電應用領跑基地并獲得國家能源局批準,規劃建設光伏發電領跑基地2000兆瓦,2018年已建成一期500兆瓦,本期建設白城光伏發電領跑獎勵激勵基地,建設容量500兆瓦。
(一)工作依據
本次基地優選工作采用單個項目分別獨立競爭優選的方式,嚴格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推進光伏發電“領跑者”計劃實施和2017年領跑基地建設有關要求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7〕54號,以下簡稱“54號文”)、《關于公布2017年光伏發電領跑基地名單及落實有關要求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7〕76號,以下簡稱“76號文”)、《國家能源局關于2017年光伏發電領跑基地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7〕88號,以下簡稱“88號文”)和《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光伏發電領跑基地獎勵激勵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綜通新能〔2019〕168號,以下簡稱“168號文”)等文件要求,優選投資能力強、業績突出、經驗豐富、技術先進、對促進光伏發電成本下降作用大的企業參與基地內光伏項目建設。
(二)項目基本情況
1、基地整體建設目的、目標
白城市光照條件良好,屬于國家太陽能資源Ⅱ類地區,未利用地面積較多,電網接入和送出條件較好,具備建設光伏發電應用領跑基地的優勢條件。建設光伏發電應用領跑基地,可以促進白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優化能源結構,催生經濟發展新業態,實現地方脫貧致富和經濟轉型升級。
白城光伏發電領跑獎勵激勵基地建設,對于白城參與完成國家新一輪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工作目標,完成吉林西部生態經濟區建設重大任務,探索東北地區先進光伏技術產品應用的先進經驗,促進吉林省電力體制機制改革深化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白城將牢牢抓住這一歷史機遇,舉全市之力,圓滿完成國家能源局部署的各項任務,確保本基地各項目在2019年10月15日前實現開工建設,2020年6月30日前全部建成并網發電。
2、基地各項目基本情況
本期白城光伏發電領跑獎勵激勵基地場址分為三處,分別為洮南光榮片區、通榆曙光片區和通榆向海片區,洮南片區總裝機容量200MW,分為項目1和項目2兩個項目,每個項目裝機容量為100MW,通榆曙光片區總裝機容量200MW,分為項目3、項目4兩個項目,每個項目裝機容量為100MW,通榆向海片區總裝機容量100MW,為項目5一個項目,三處場址各建設1座220kV升壓站。基地各項目詳細情況見下表:
3、監測平臺
根據相關要求,獎勵激勵基地項目必要的監測數據統一接入一期基地監測平臺(已建成)。
(三)基地政策
根據54號、76號、88號和168號等文件要求和基地申報承諾,現明確基地建設相關政策,包括用地政策、電網接入及消納、配套服務等,這些政策也作為企業競爭優選的招標條件。具體如下:
1、用地政策
1)土地費用
白城市政府及承擔基地建設的洮南市政府、通榆縣政府承諾基地土地將按照流轉的方式供投資企業使用,使用標準為:租用未利用地200元/畝•年,交付方式為25年一次性繳納。升壓站、辦公設施等永久性建設用地,依法辦理土地征收和轉用手續。
2)稅費
白城市政府及承擔基地建設的洮南市政府、通榆縣政府以及洮南和通榆地方稅務局均承諾基地用地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承諾基地土地將按照流轉的方式供投資企業使用,不涉及其他任何費用。
2、電網接入及消納
1)接入系統建設
國網吉林省電力有限公司承諾投資建設電力送出工程,并做好電力送出工程與基地建設進度銜接。
2)消納保障
吉林省能源局、國網吉林省電力有限公司均出具了基地電站消納意見。國網吉林省電力有限公司承諾盡力保障基地發電水平達到國家要求的本地區最低保障小時數(或不低于基地發電量95%的小時數)以上。白城市政府、洮南市政府、通榆縣政府承諾通過協調國網吉林省電力有限公司優先消納白城市光伏發電應用領跑基地發電量,并通過制定電采暖方案、引進高載能大工業項目等保障基地電量消納,使基地發電量不低于國家最低保障小時數。
3)其他(略)
3、配套服務
白城市政府及承擔基地建設的洮南市政府和通榆縣政府均承諾基地外進場道路、臨時用水、臨時用電等基礎設施由地方政府建設;承諾按照“責權一致”的原則,建立統一有效的“一站式”綜合服務體系,確保基地按照國家產業要求開展競爭性配置并進行監督管理。
經和投資企業協商一致后可由基地辦代建圍欄、施工臨建等附屬設施及辦理相關建前手續;為提高土地綜合利用效率,原則上組件最低點距離地面不低于2.5米。



二、工作組織
(一)政府服務體系
為確保基地如期建成,白城市政府按照“責權一致”的原則,從組織保障、服務承諾和監測監督機制等方面,建立了統一有效的“一站式”綜合服務體系。
1、組織保障
為推進基地項目建設,白城市政府成立白城市光伏發電應用領跑基地領導小組,組長由市長擔任、常務組長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能源局局長、國網白城公司總經理、市自然資源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市政府辦、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和草原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政府主要領導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基地辦)設在白城市能源局具體負責統籌協調推進基地項目建設,實行集中辦公。基地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方位、全壽命周期對基地建設進行管理,建立“一站式”綜合服務體系,為基地建設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基地領導組的領導下,根據項目實施批復的具體要求,統籌組織、協調基地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周召開一次工作推進會議,每周出一期光伏項目簡報,每月召開一次現場觀摩辦公會議,及時協調解決項目推進中遇到的問題。
為保障企業優選期間工作合理、有序推進,白城市政府組織成立優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優選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優選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對優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優選期間的后勤保障工作。
2、服務內容
基地項目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明確一名領導或業務骨干,采用聯合辦公的形式,專門負責項目土地手續、備案、施工許可、電網送出等工作辦理,并與省對口部門進行溝通銜接,各部門協同推進審批服務工作。
(二)優選工作職責
基地優選工作在國家能源局的統一指導、監督下,在吉林省能源局具體指導、監督下,由基地辦嚴格按照國家要求和審定的優選工作方案具體開展。
白城市光伏發電領跑基地領導小組負責基地建設運行過程中的重大事項決策。
基地優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優選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確認基地優選工作方案和優選結果。
基地優選工作領導小組代表市政府組織本次優選工作,主要承擔以下工作:協調組織優選期間日常事務,做好企業優選標準、企業申報情況、企業競爭優選結果等階段性成果的主動公開,統一為擬申報企業安排現場考察、提供投資企業編制申報文件所需的各場址技術資料和相關支撐性文件等。參加專家優選工作,同時協調紀律監督部門進行優選工作的現場保密和紀律監督。
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以下簡稱水電總院)作為優選服務單位,受基地辦委托,負責按照國家要求和審定的優選工作方案,整理基地各項目基礎技術資料和相關支持性文件,配合編制基地項目優選文件,配合將優選標準和要求向參選企業公開,配合現場踏查等咨詢工作,按照嚴格規范、公平公正、專業統籌原則組織成立專家組和復核組,嚴格根據工作方案實施優選工作,配合基地辦進行公示階段答疑等工作及后續相關技術支持。
三、優選程序
(一)優選工作原則
本次競爭優選工作按照“嚴格規范、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完全按照國家能源局54號、76號、88號、168號等文件要求和白城市申報承諾,不搞地方保護、不搞行政干預、不搞區別對待,一視同仁、公平開放競爭,公正、公開進行優選,不向企業提出申報基地文件以外的建設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企業的自主投資建設行為。嚴格在54號文確定的企業優選標準指南框架內,按照文件要求的企業優選標準競爭擇優,對基地內各項目分別獨立競爭優選企業。
(二)專家組與工作組等組成
1、專家組(略)
2、監督組(略)
3、復核組(略)
(三)優選工作流程
本次競爭優選工作按照嚴格規范、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嚴格遵循54號文件、76號文件、88號文件、168號文件的要求和地方承諾制定優選工程流程,嚴格執行54號文件優選標準、完善優選工作程序、做好優選工作組織、嚴肅優選工作紀律和監督管理,主動對各階段工作成果進行公開。
優選流程安排為:公開發布優選文件→擬申報企業報名→公開企業報名數量→編制申報文件(現場考察)→遞交申報文件→公開企業申報情況→優選→推薦入選企業及基本情況公示→公布通過公示并經審定的開發企業→優選結果報送吉林省能源局(省能源局報國家能源局)→經相關方無異議后投資企業與地方政府簽署協議。各步驟依次為:
1、公開發布優選文件與報名
基地辦組織水電總院根據優選工作方案,研究編制包括申報資格與評分標準、場址拐點坐標、支持性文件、申報承諾、申報格式等要求的優選文件后,公開在白城市政府網站(網址: www.bc.jl.gov.cn)發布,并同時在水電總院網站(網址:www.creei.cn)發布。文件公布后5天內,有申報意向的企業可向水電總院進行報名,參與對應項目競爭。
2、企業報名數量公開
水電總院將對按要求報名的擬申報企業數量進行整理,并分項目在白城市政府網站和水電總院網站對報名擬參與競爭優選的企業報名數量進行公開。
3、編制申報文件
擬申報企業在獲得優選文件后,按優選文件要求編制對應項目申報文件,并可在白城市政府統一組織的時間范圍內赴現場考察。
4、遞交材料及信息公開
擬申報企業應按白城市政府網站和水電總院網站公布的申報材料遞交要求,在指定時間和地點遞交申報文件,申報文件遞交完成后,由水電總院對申報企業信息進行整理,并分項目對申報企業名稱、企業構成、股權比例、申報電價等信息在白城市政府網站和水電總院網站進行公開。
5、優選
優選工作自《基地項目優選文件》公布后第30天起開始,項目優選工作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優選工作由專家組在相關監督人員的全程監督下開展,具體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合格性評審,第二階段為詳細評審。
(1)合格性評審
合格性評審主要審核各申報投資企業遞交的材料是否完整、相關信息是否滿足優選文件規定的優選條件(資格性要求)。
(2)詳細評審
通過資格準入的投資企業由專家組按照國家能源局文件要求,根據評分標準進行客觀評分并分項目排序。
(3)復核
由復核組在監督組的監督下,對專家組優選結果進行復核,確保優選結果客觀公正。
6、優選結果公示
基地優選工作領導小組審議確認專家組對基地內各項目的優選排序結果后,報白城市光伏發電領跑基地領導小組,由基地辦在白城市政府網站公示基地內各項目排名第一的推薦投資企業及必要信息。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需以實名書面意見寫明事實依據和理由。通過公示的,即確認該項目投資企業。在確認項目投資企業后5個工作日內,將有關優選工作情況和最終入選企業的詳細信息報送吉林省能源局,并由吉林省能源局報國家能源局。
如出現經查實后未通過公示的,或通過公示的企業在15個工作日內提出因自身原因不能執行項目投資建設的,視情節嚴重程度,由水電總院向吉林省能源局和白城市政府通報或按照國家失信制度執行相應程序后,按下一名遞補,并重新履行公示等程序。公示內容如表4:
優選工作結束后,參選投資企業如對結果有異議,可向基地辦提出質疑,基地辦根據優選情況予以答復。
四、優選標準
(一)企業基本條件
嚴格按照54號和168號文中對投資企業參與優選的基本要求,申報本基地投資建設的企業應至少具備以下條件并作出相應承諾:
1、集團公司或獲得集團授權的子公司方可申報(一個集團只能有一個投資主體參與單個項目的申報。子公司申報的,子公司絕對控股方應為集團公司),不接受聯合體;
2、申報企業總資產50億元及以上,凈資產10億元以上(按申報單位考核);
3、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擬申報企業持有已并網運行的光伏電站容量不低于400MW(按申報單位考核權益容量,如有境外投資業績的,以加公章的中文翻譯件為準);
4、申報企業承諾在白城市成立全資項目公司作為項目開發建設主體;
5、同一項目、同一主體勘察設計單位只能服務一個企業競爭主體;
6、申報企業無不誠信行為,2014年1月1日至今無高價轉賣(0.3元/W以上)光伏前期項目行為;
7、申報企業應承諾項目整個建設經營期不得進行轉讓;
8、申報企業應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分階段支付申報階段的保證金500萬元,建設期履約保證金3000萬元(含農民工工資保證金150萬元)和質量保證金1000萬元。申報保證金可以由銀行出具保函書面擔保,上交基地辦,在與地方政府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向入選企業和未入選企業退還保函原件。履約保證金由基地辦收取,存入專戶,項目開工后返還1000萬元,項目全容量建成并網后返還1000萬元,剩余金額轉為質量保證金,待電站通過竣工驗收一年后,經評估確認所采用的光伏組件衰減率合格后一次性退還;
9、申報企業應承諾按照國家對應用領跑基地建設要求做好項目建設、驗收和運行工作;
10、申報企業應承諾配合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做好運行監測,及時報送數據。
(二)優選評分標準
嚴格按照國家能源局54號文件要求進行投資企業評分工作,評分標準見下表:



備注:1、表中“以上、以下”均含本數,“不足”均不含本數。
2、對于未明確說明中間分數計算方法的,按照線性插值或按照采用的容量加權平均。
五、工作要求
1、公平公正。各參與組織競爭優選的人員要認真學習領會國家有關應用領跑基地競爭優選文件精神,堅持競爭配置資源,不搞地方保護、不搞行政干預、不搞區別對待,對所有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公平對待。
2、嚴格規范。在組織申報和優選的各個環節,堅決做到政策嚴、操作嚴、紀律嚴、執行嚴和要求嚴。對優選工作中的所有個人和行為嚴格執行54號、76號和88號、168號文件規定,全部參與優選人員全程封閉、接受監督,同時簽署廉政承諾和保密承諾。此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監察制度要求,嚴格材料轉交、使用、封存,專家庫建立與抽選,初評、詳評、復核等優選工作程序。
3、公開透明。領跑基地的申報優選全過程堅持公開透明,在工作中做到主動公開,將申報要求和優選情況主動向全社會公開;申報情況公開,在申報截止日第二天即向全社會公開申報情況,徹底杜絕外界關于申報情況的猜疑;入選情況公開,將擬入選基地的基本情況向全社會公開。
白城市基地工作聯系電話:0436-5890908、0436-5890905,監督電話:0436-3207051。
吉林省能源局監督電話:0431-89156350 。
國家能源局監督電話:010-68555840。
六、時間安排
根據優選工作初步安排,2019年6月30日編制完成優選工作方案;2019年7月2日吉林省能源局批復優選工作方案;2019年7月4日公開優選工作方案;2019年7月6日基地政府審定競爭優選文件;2019年7月8日發布企業競爭優選文件;2019年7月8日-7月11日企業報名參選;2019年7月12日公布企業報名數量;2019年7月14日-16日企業現場踏勘答疑;2019年8月9日企業申報材料提交截止;8月11日公布企業申報情況;2019年8月9日-8月18日企業優選;2019年8月19日-23日優選結果公示,預留反饋意見復核和遞補公示時間;2019年8月27日-30日確認公示結果,依程序發布基地入選名單。
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
一、工作概述
白城市位于吉林省西北部,地處吉林、黑龍江、內蒙古三省區結合部,屬于大興安嶺南麓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幅員面積2.6萬平方公里,人口200萬人。2017年,白城市申報光伏發電應用領跑基地并獲得國家能源局批準,規劃建設光伏發電領跑基地2000兆瓦,2018年已建成一期500兆瓦,本期建設白城光伏發電領跑獎勵激勵基地,建設容量500兆瓦。
(一)工作依據
本次基地優選工作采用單個項目分別獨立競爭優選的方式,嚴格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推進光伏發電“領跑者”計劃實施和2017年領跑基地建設有關要求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7〕54號,以下簡稱“54號文”)、《關于公布2017年光伏發電領跑基地名單及落實有關要求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7〕76號,以下簡稱“76號文”)、《國家能源局關于2017年光伏發電領跑基地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7〕88號,以下簡稱“88號文”)和《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光伏發電領跑基地獎勵激勵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綜通新能〔2019〕168號,以下簡稱“168號文”)等文件要求,優選投資能力強、業績突出、經驗豐富、技術先進、對促進光伏發電成本下降作用大的企業參與基地內光伏項目建設。
(二)項目基本情況
1、基地整體建設目的、目標
白城市光照條件良好,屬于國家太陽能資源Ⅱ類地區,未利用地面積較多,電網接入和送出條件較好,具備建設光伏發電應用領跑基地的優勢條件。建設光伏發電應用領跑基地,可以促進白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優化能源結構,催生經濟發展新業態,實現地方脫貧致富和經濟轉型升級。
白城光伏發電領跑獎勵激勵基地建設,對于白城參與完成國家新一輪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工作目標,完成吉林西部生態經濟區建設重大任務,探索東北地區先進光伏技術產品應用的先進經驗,促進吉林省電力體制機制改革深化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白城將牢牢抓住這一歷史機遇,舉全市之力,圓滿完成國家能源局部署的各項任務,確保本基地各項目在2019年10月15日前實現開工建設,2020年6月30日前全部建成并網發電。
2、基地各項目基本情況
本期白城光伏發電領跑獎勵激勵基地場址分為三處,分別為洮南光榮片區、通榆曙光片區和通榆向海片區,洮南片區總裝機容量200MW,分為項目1和項目2兩個項目,每個項目裝機容量為100MW,通榆曙光片區總裝機容量200MW,分為項目3、項目4兩個項目,每個項目裝機容量為100MW,通榆向海片區總裝機容量100MW,為項目5一個項目,三處場址各建設1座220kV升壓站。基地各項目詳細情況見下表:
表1 白城光伏發電領跑獎勵激勵基地各項目基本情況


3、監測平臺
根據相關要求,獎勵激勵基地項目必要的監測數據統一接入一期基地監測平臺(已建成)。
(三)基地政策
根據54號、76號、88號和168號等文件要求和基地申報承諾,現明確基地建設相關政策,包括用地政策、電網接入及消納、配套服務等,這些政策也作為企業競爭優選的招標條件。具體如下:
1、用地政策
1)土地費用
白城市政府及承擔基地建設的洮南市政府、通榆縣政府承諾基地土地將按照流轉的方式供投資企業使用,使用標準為:租用未利用地200元/畝•年,交付方式為25年一次性繳納。升壓站、辦公設施等永久性建設用地,依法辦理土地征收和轉用手續。
2)稅費
白城市政府及承擔基地建設的洮南市政府、通榆縣政府以及洮南和通榆地方稅務局均承諾基地用地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承諾基地土地將按照流轉的方式供投資企業使用,不涉及其他任何費用。
2、電網接入及消納
1)接入系統建設
國網吉林省電力有限公司承諾投資建設電力送出工程,并做好電力送出工程與基地建設進度銜接。
2)消納保障
吉林省能源局、國網吉林省電力有限公司均出具了基地電站消納意見。國網吉林省電力有限公司承諾盡力保障基地發電水平達到國家要求的本地區最低保障小時數(或不低于基地發電量95%的小時數)以上。白城市政府、洮南市政府、通榆縣政府承諾通過協調國網吉林省電力有限公司優先消納白城市光伏發電應用領跑基地發電量,并通過制定電采暖方案、引進高載能大工業項目等保障基地電量消納,使基地發電量不低于國家最低保障小時數。
3)其他(略)
3、配套服務
白城市政府及承擔基地建設的洮南市政府和通榆縣政府均承諾基地外進場道路、臨時用水、臨時用電等基礎設施由地方政府建設;承諾按照“責權一致”的原則,建立統一有效的“一站式”綜合服務體系,確保基地按照國家產業要求開展競爭性配置并進行監督管理。
經和投資企業協商一致后可由基地辦代建圍欄、施工臨建等附屬設施及辦理相關建前手續;為提高土地綜合利用效率,原則上組件最低點距離地面不低于2.5米。
表2 基地提供的主要政策信息表



(一)政府服務體系
為確保基地如期建成,白城市政府按照“責權一致”的原則,從組織保障、服務承諾和監測監督機制等方面,建立了統一有效的“一站式”綜合服務體系。
1、組織保障
為推進基地項目建設,白城市政府成立白城市光伏發電應用領跑基地領導小組,組長由市長擔任、常務組長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能源局局長、國網白城公司總經理、市自然資源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市政府辦、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和草原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各縣(市、區)政府主要領導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基地辦)設在白城市能源局具體負責統籌協調推進基地項目建設,實行集中辦公。基地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方位、全壽命周期對基地建設進行管理,建立“一站式”綜合服務體系,為基地建設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基地領導組的領導下,根據項目實施批復的具體要求,統籌組織、協調基地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周召開一次工作推進會議,每周出一期光伏項目簡報,每月召開一次現場觀摩辦公會議,及時協調解決項目推進中遇到的問題。
為保障企業優選期間工作合理、有序推進,白城市政府組織成立優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優選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優選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對優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優選期間的后勤保障工作。
2、服務內容
基地項目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明確一名領導或業務骨干,采用聯合辦公的形式,專門負責項目土地手續、備案、施工許可、電網送出等工作辦理,并與省對口部門進行溝通銜接,各部門協同推進審批服務工作。
(二)優選工作職責
基地優選工作在國家能源局的統一指導、監督下,在吉林省能源局具體指導、監督下,由基地辦嚴格按照國家要求和審定的優選工作方案具體開展。
白城市光伏發電領跑基地領導小組負責基地建設運行過程中的重大事項決策。
基地優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優選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確認基地優選工作方案和優選結果。
基地優選工作領導小組代表市政府組織本次優選工作,主要承擔以下工作:協調組織優選期間日常事務,做好企業優選標準、企業申報情況、企業競爭優選結果等階段性成果的主動公開,統一為擬申報企業安排現場考察、提供投資企業編制申報文件所需的各場址技術資料和相關支撐性文件等。參加專家優選工作,同時協調紀律監督部門進行優選工作的現場保密和紀律監督。
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以下簡稱水電總院)作為優選服務單位,受基地辦委托,負責按照國家要求和審定的優選工作方案,整理基地各項目基礎技術資料和相關支持性文件,配合編制基地項目優選文件,配合將優選標準和要求向參選企業公開,配合現場踏查等咨詢工作,按照嚴格規范、公平公正、專業統籌原則組織成立專家組和復核組,嚴格根據工作方案實施優選工作,配合基地辦進行公示階段答疑等工作及后續相關技術支持。
三、優選程序
(一)優選工作原則
本次競爭優選工作按照“嚴格規范、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完全按照國家能源局54號、76號、88號、168號等文件要求和白城市申報承諾,不搞地方保護、不搞行政干預、不搞區別對待,一視同仁、公平開放競爭,公正、公開進行優選,不向企業提出申報基地文件以外的建設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企業的自主投資建設行為。嚴格在54號文確定的企業優選標準指南框架內,按照文件要求的企業優選標準競爭擇優,對基地內各項目分別獨立競爭優選企業。
(二)專家組與工作組等組成
1、專家組(略)
2、監督組(略)
3、復核組(略)
(三)優選工作流程
本次競爭優選工作按照嚴格規范、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嚴格遵循54號文件、76號文件、88號文件、168號文件的要求和地方承諾制定優選工程流程,嚴格執行54號文件優選標準、完善優選工作程序、做好優選工作組織、嚴肅優選工作紀律和監督管理,主動對各階段工作成果進行公開。
優選流程安排為:公開發布優選文件→擬申報企業報名→公開企業報名數量→編制申報文件(現場考察)→遞交申報文件→公開企業申報情況→優選→推薦入選企業及基本情況公示→公布通過公示并經審定的開發企業→優選結果報送吉林省能源局(省能源局報國家能源局)→經相關方無異議后投資企業與地方政府簽署協議。各步驟依次為:
1、公開發布優選文件與報名
基地辦組織水電總院根據優選工作方案,研究編制包括申報資格與評分標準、場址拐點坐標、支持性文件、申報承諾、申報格式等要求的優選文件后,公開在白城市政府網站(網址: www.bc.jl.gov.cn)發布,并同時在水電總院網站(網址:www.creei.cn)發布。文件公布后5天內,有申報意向的企業可向水電總院進行報名,參與對應項目競爭。
2、企業報名數量公開
水電總院將對按要求報名的擬申報企業數量進行整理,并分項目在白城市政府網站和水電總院網站對報名擬參與競爭優選的企業報名數量進行公開。
3、編制申報文件
擬申報企業在獲得優選文件后,按優選文件要求編制對應項目申報文件,并可在白城市政府統一組織的時間范圍內赴現場考察。
4、遞交材料及信息公開
擬申報企業應按白城市政府網站和水電總院網站公布的申報材料遞交要求,在指定時間和地點遞交申報文件,申報文件遞交完成后,由水電總院對申報企業信息進行整理,并分項目對申報企業名稱、企業構成、股權比例、申報電價等信息在白城市政府網站和水電總院網站進行公開。
5、優選
優選工作自《基地項目優選文件》公布后第30天起開始,項目優選工作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優選工作由專家組在相關監督人員的全程監督下開展,具體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合格性評審,第二階段為詳細評審。
(1)合格性評審
合格性評審主要審核各申報投資企業遞交的材料是否完整、相關信息是否滿足優選文件規定的優選條件(資格性要求)。
(2)詳細評審
通過資格準入的投資企業由專家組按照國家能源局文件要求,根據評分標準進行客觀評分并分項目排序。
(3)復核
由復核組在監督組的監督下,對專家組優選結果進行復核,確保優選結果客觀公正。
6、優選結果公示
基地優選工作領導小組審議確認專家組對基地內各項目的優選排序結果后,報白城市光伏發電領跑基地領導小組,由基地辦在白城市政府網站公示基地內各項目排名第一的推薦投資企業及必要信息。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需以實名書面意見寫明事實依據和理由。通過公示的,即確認該項目投資企業。在確認項目投資企業后5個工作日內,將有關優選工作情況和最終入選企業的詳細信息報送吉林省能源局,并由吉林省能源局報國家能源局。
如出現經查實后未通過公示的,或通過公示的企業在15個工作日內提出因自身原因不能執行項目投資建設的,視情節嚴重程度,由水電總院向吉林省能源局和白城市政府通報或按照國家失信制度執行相應程序后,按下一名遞補,并重新履行公示等程序。公示內容如表4:
表4白城光伏發電領跑獎勵激勵基地項目入選企業信息

優選工作結束后,參選投資企業如對結果有異議,可向基地辦提出質疑,基地辦根據優選情況予以答復。
四、優選標準
(一)企業基本條件
嚴格按照54號和168號文中對投資企業參與優選的基本要求,申報本基地投資建設的企業應至少具備以下條件并作出相應承諾:
1、集團公司或獲得集團授權的子公司方可申報(一個集團只能有一個投資主體參與單個項目的申報。子公司申報的,子公司絕對控股方應為集團公司),不接受聯合體;
2、申報企業總資產50億元及以上,凈資產10億元以上(按申報單位考核);
3、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擬申報企業持有已并網運行的光伏電站容量不低于400MW(按申報單位考核權益容量,如有境外投資業績的,以加公章的中文翻譯件為準);
4、申報企業承諾在白城市成立全資項目公司作為項目開發建設主體;
5、同一項目、同一主體勘察設計單位只能服務一個企業競爭主體;
6、申報企業無不誠信行為,2014年1月1日至今無高價轉賣(0.3元/W以上)光伏前期項目行為;
7、申報企業應承諾項目整個建設經營期不得進行轉讓;
8、申報企業應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分階段支付申報階段的保證金500萬元,建設期履約保證金3000萬元(含農民工工資保證金150萬元)和質量保證金1000萬元。申報保證金可以由銀行出具保函書面擔保,上交基地辦,在與地方政府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向入選企業和未入選企業退還保函原件。履約保證金由基地辦收取,存入專戶,項目開工后返還1000萬元,項目全容量建成并網后返還1000萬元,剩余金額轉為質量保證金,待電站通過竣工驗收一年后,經評估確認所采用的光伏組件衰減率合格后一次性退還;
9、申報企業應承諾按照國家對應用領跑基地建設要求做好項目建設、驗收和運行工作;
10、申報企業應承諾配合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做好運行監測,及時報送數據。
(二)優選評分標準
嚴格按照國家能源局54號文件要求進行投資企業評分工作,評分標準見下表:
表5 白城光伏發電應用領跑基地項目評分標準表



2、對于未明確說明中間分數計算方法的,按照線性插值或按照采用的容量加權平均。
五、工作要求
1、公平公正。各參與組織競爭優選的人員要認真學習領會國家有關應用領跑基地競爭優選文件精神,堅持競爭配置資源,不搞地方保護、不搞行政干預、不搞區別對待,對所有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公平對待。
2、嚴格規范。在組織申報和優選的各個環節,堅決做到政策嚴、操作嚴、紀律嚴、執行嚴和要求嚴。對優選工作中的所有個人和行為嚴格執行54號、76號和88號、168號文件規定,全部參與優選人員全程封閉、接受監督,同時簽署廉政承諾和保密承諾。此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監察制度要求,嚴格材料轉交、使用、封存,專家庫建立與抽選,初評、詳評、復核等優選工作程序。
3、公開透明。領跑基地的申報優選全過程堅持公開透明,在工作中做到主動公開,將申報要求和優選情況主動向全社會公開;申報情況公開,在申報截止日第二天即向全社會公開申報情況,徹底杜絕外界關于申報情況的猜疑;入選情況公開,將擬入選基地的基本情況向全社會公開。
白城市基地工作聯系電話:0436-5890908、0436-5890905,監督電話:0436-3207051。
吉林省能源局監督電話:0431-89156350 。
國家能源局監督電話:010-68555840。
六、時間安排
根據優選工作初步安排,2019年6月30日編制完成優選工作方案;2019年7月2日吉林省能源局批復優選工作方案;2019年7月4日公開優選工作方案;2019年7月6日基地政府審定競爭優選文件;2019年7月8日發布企業競爭優選文件;2019年7月8日-7月11日企業報名參選;2019年7月12日公布企業報名數量;2019年7月14日-16日企業現場踏勘答疑;2019年8月9日企業申報材料提交截止;8月11日公布企業申報情況;2019年8月9日-8月18日企業優選;2019年8月19日-23日優選結果公示,預留反饋意見復核和遞補公示時間;2019年8月27日-30日確認公示結果,依程序發布基地入選名單。
表6 主要工作內容及初步安排一覽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