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能源投資者、經營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維護能源市場秩序,依法履行監管職責,浙江能源監管辦積極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切實發揮以12398能源監管熱線(含12398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為主的監管渠道的重要作用。現將2019年5月能源監管投訴舉報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12398能源監管熱線有效信息基本情況
2019年5月,浙江能源監管辦12398熱線共收到有效信息265件,環比減少-14.24%,同比減少-10.47%。
當月有效信息按類別分類,投訴2件,占有效信息的0.75%;咨詢251件,占有效信息的94.72%;表揚、求助、建議等其他方面12件,占有效信息的4.53%。
按反映渠道分類,12398電話263件,電子郵件2件。
當月有效信息按行業分類,電力行業類220件,占83.02%;石油天然氣行業類8件,占3.02%;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業類20件,占7.55%;其他事項17件,占6.42%。
從地域來看,按照總有效信息數量排序,杭州、溫州、寧波列轄區內前3位。
二、投訴舉報等受理情況
5月收到12398能源監管熱線轉辦、直接來信等形式反映的投訴舉報、求助類工單等共14件,其中投訴2件,與供電服務、電力安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有關的求助類工單12件;收到咨詢工單1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浙江能源監管辦對屬于監管職責范圍的2件投訴進行了受理,對12件求助工單、1件咨詢工單進行了接收登記。
從受理的內容來看,大部分集中在傳統電力行業領域,其中供電服務、電力安全等問題較為突出。
三、投訴舉報等辦理情況
5月份辦結投訴舉報事項2件,辦結求助類工單9件;當月辦結12398下派的咨詢工單1件。
針對群眾反映的投訴和求助類、咨詢類事項,浙江能源監管辦嚴格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規定進行了處理:一是通過協調督辦,加快解決問題,保障群眾正常生產生活。二是通過向當事人解釋說明,澄清事實,讓當事人消除誤解。三是向咨詢人就相關的出臺文件進行政策解讀,使咨詢人進一步了解監管內容。
附件:2019年5月12398能源監管熱線投訴舉報處理情況通報
(當月辦結的屬實及部分屬實案例)
一、12398能源監管熱線有效信息基本情況
2019年5月,浙江能源監管辦12398熱線共收到有效信息265件,環比減少-14.24%,同比減少-10.47%。
當月有效信息按類別分類,投訴2件,占有效信息的0.75%;咨詢251件,占有效信息的94.72%;表揚、求助、建議等其他方面12件,占有效信息的4.53%。
按反映渠道分類,12398電話263件,電子郵件2件。
當月有效信息按行業分類,電力行業類220件,占83.02%;石油天然氣行業類8件,占3.02%;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業類20件,占7.55%;其他事項17件,占6.42%。
從地域來看,按照總有效信息數量排序,杭州、溫州、寧波列轄區內前3位。
二、投訴舉報等受理情況
5月收到12398能源監管熱線轉辦、直接來信等形式反映的投訴舉報、求助類工單等共14件,其中投訴2件,與供電服務、電力安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有關的求助類工單12件;收到咨詢工單1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浙江能源監管辦對屬于監管職責范圍的2件投訴進行了受理,對12件求助工單、1件咨詢工單進行了接收登記。
從受理的內容來看,大部分集中在傳統電力行業領域,其中供電服務、電力安全等問題較為突出。
三、投訴舉報等辦理情況
5月份辦結投訴舉報事項2件,辦結求助類工單9件;當月辦結12398下派的咨詢工單1件。
針對群眾反映的投訴和求助類、咨詢類事項,浙江能源監管辦嚴格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規定進行了處理:一是通過協調督辦,加快解決問題,保障群眾正常生產生活。二是通過向當事人解釋說明,澄清事實,讓當事人消除誤解。三是向咨詢人就相關的出臺文件進行政策解讀,使咨詢人進一步了解監管內容。
附件:2019年5月12398能源監管熱線投訴舉報處理情況通報
(當月辦結的屬實及部分屬實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