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近日,河南省發改委在轉發《國家能源局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印發〈光伏扶貧電站管理辦法〉的通知》后,結合本省實際,對光伏扶貧工作提出了相關落實要求,違規開工、建設項目,將不能納入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
根據要求,河南省各地要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光伏扶貧的整體安排部署,防止光伏扶貧“一哄而上”“一光了之”。各級發改委也要積極配合扶貧辦,對之前錄入國務院扶貧辦光伏扶貧信息管理系統、2017年底前已建成并網的存量電站相關信息進行進一步修正核實,重點核對“未關聯貧困戶、投資規模和發電量不相符、戶均配比超標、申報指標與批復指標不一致”等信息,確保錄入信息真實、準確、合規,避免因填報不規范導致項目不能納入補助目錄。
同時,河南省還要求各地扶貧辦、發改委對之前錄入國務院扶貧辦光伏扶貧信息管理系統、尚未建設的項目,在嚴格按照國家最新政策要求基礎上進行重新核定,新建項目一律不得開工建設,已開工項目暫緩建設,待國家光伏扶貧政策進一步明確后,再行研究確定是否繼續組織實施。違規開工、建設項目,將不能納入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

根據要求,河南省各地要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光伏扶貧的整體安排部署,防止光伏扶貧“一哄而上”“一光了之”。各級發改委也要積極配合扶貧辦,對之前錄入國務院扶貧辦光伏扶貧信息管理系統、2017年底前已建成并網的存量電站相關信息進行進一步修正核實,重點核對“未關聯貧困戶、投資規模和發電量不相符、戶均配比超標、申報指標與批復指標不一致”等信息,確保錄入信息真實、準確、合規,避免因填報不規范導致項目不能納入補助目錄。
同時,河南省還要求各地扶貧辦、發改委對之前錄入國務院扶貧辦光伏扶貧信息管理系統、尚未建設的項目,在嚴格按照國家最新政策要求基礎上進行重新核定,新建項目一律不得開工建設,已開工項目暫緩建設,待國家光伏扶貧政策進一步明確后,再行研究確定是否繼續組織實施。違規開工、建設項目,將不能納入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